两个非补色的光混合,可产生一个的混合色,介乎两色之间的中间色。例如,34%的红与40%的蓝混合产生紫色。红与绿按不同比例混合可产生橙、黄、黄绿等中间色。中间色是非饱和色。
该定律是有H.格拉斯曼在1854年归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