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
主应为配穴用语。针灸选穴,以远离病痛部穴为“主”,邻近病痛部穴为“应”。《针灸大全》所载的八脉八穴用法,各症先取远部八穴之一为“主”,再取近部穴以“应”之。
《医门入门》:“取者,左取右,右取左,手取足,足取手,头取手足三阳,胸腹取手足三阴,以不病者为主,病者为应。”“先下主针,后下应针,主针气已行,而后针应针。”所说先主后应、先远后近的配穴原则均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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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应》经典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