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本草纲目》
来自中医百科
(《拾遗》)
主治
骨病,接骨, 疮,并取焚弃者(藏器)。
释名
时珍曰∶许慎云∶骨者,肉之核也。《灵枢经》云∶肾主骨。有《骨度篇》,论 骨之大小、长短、广狭甚详,见本书。
发明
时珍曰∶古人以掩暴骨为仁德,每获阴报;而方伎之流,心乎利欲,乃收人骨 为药饵,仁术固如此乎?且犬不食犬骨,而人食人骨可乎?父之白骨,惟亲生子刺血沥之即 渗入。又《酉阳杂俎》云∶荆州一军人损胫。张七政饮以药酒,破肉去碎骨一片,涂膏而愈。 二年余复痛。张曰∶所取骨寒也。寻之尚在床下,以汤洗绵裹收之,其痛遂止。气之相应如 此,孰谓枯骨无知乎?仁者当悟矣。
附方
新四。 (《医林集要》)接骨∶烧过童子骨一两,乳香二钱,喜红绢一方,烧灰为末,热酒调服。先 以桐木片扎定,立效。(《医林集要》) 折伤∶死童子骨 过,香瓜子仁炒干,为末。好酒下,止痛极速。(《扶寿精方》)
这是一篇与医籍相关的条目。推荐您访问中医智库,阅读《人骨《本草纲目》》经典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