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变化言之,则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阴可变为阳,阳可变为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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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明·张介宾《类经图翼·医易义》)

以事物的变化而言,事物由小到大,生养发展的阶段,谓之“化”。事物发展到极点就要向它的反面转化,谓之“变”。任何事物都在不断地运动变化着,而不可能是静止不变的,“生化极变”是事物的普遍规律。阴可变为阳,阳可变为阴,阴阳转化,物极必反,万事万物,概莫能外。当然,阴阳转化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内经》提出“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其“重”和“极”,即是转化的条件。自然现象的昼与夜、寒与暑的更易,人体生理功能的兴奋与抑制、吐故与纳新的更替,疾病发展过程中的表与里、寒与热、实与虚等的转化,无不是阴阳转化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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