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宣。陕西兴平人。1939年从医,建国后,先后在西安市卫生局、西安市中医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工作,并任西安市中医学会理事。奉《内经》、《伤寒论》为圭臬,从事临床工作四十余年,以善用经方著名。注重扶阳并善攻下法。晚年为培养中医人才,言传身教,不遗余力。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