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下不以数计,有是证则投是药。
来自中医百科
出处:(明·吴有性《温疫论·因证数攻》)
大凡泻下之法,不能以次数计,只要有可下的适应证,就可以用攻下之药。这种有邪必逐、除寇务尽的观点,确是治疗温疫病的灼见。当然,运用下法还须得其时,得其法,不可贸然用之,此即是“有是证则投是药”的辨证精神所在。吴氏认为在数次攻下之间要有间歇期,要讲究用量的多少及连续攻下的时间;而在停用下药期间又需根据病情适当地间服调和胃气、清泄余热、养阴凉血的方药。近世有人介绍,肠伤寒病程在二、三周阶段,若有便秘、高热、谵语、腹满者,应用以大黄为主的攻泻药治疗,可使其热迅速消退,神识转清。若再度出现便秘、发热等症,可再攻下。但腹泻或肠出血者,当慎用或不用。
这是一篇与医籍相关的条目。推荐您访问中医智库,阅读《凡下不以数计,有是证则投是药。》经典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