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治气郁、气升、有余之证,当用降火药,乃是制其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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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明·王纶《本草集要·随证治气药论》)

气郁、气升、有余之证,都属气机失常所致。而且后两者往往以气郁为先导。肝失疏泄可致气郁,气郁日久又能化火生热,出现气升、有余之证。元代医家朱丹溪大倡“人身诸病多生于郁”,且治郁重在调气,郁久则兼以清火。宗丹溪之学,王氏论治气病,亦尤重气火炎上和气郁化火的证治。如说:“气属阳,妄动则为火,凡气有余皆属火,为气火炎上,气变为火则上升矣,故上升之气皆属火。”可见气火炎上,气郁化火均以火热为病本,故当用清降气火的方药进行治疗,此实乃治本之道。王氏此语是对丹溪气火学说的继承和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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