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齿科,古代医学分科之一。唐代,口齿不单独设科,与耳目合并成为耳目口齿科。宋代医学分作九科期间,口齿与咽喉并为一科。北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医学曾一度分为十三科,其间,口齿独成一科。元丰改制后又实行九科制,口齿又与咽喉并为一科。元、明及清初口齿科又独成一科。嘉庆二年(公元1797年)口齿又与咽喉合为一科并延至清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