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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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祖宣,男,生于1942年3月,河南省邓州市人,中共党员,邓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邓州市中医院院长,中医主任医师,中华全国中医药学会血栓病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张仲景研究会理事,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周围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华全国中医药学会河南分会常务理事、河南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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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研究成果曾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重大科技成果奖1项,河南省卫生厅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南阳地区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100余篇学术论文发表在《中医杂志》、《中西医结合杂志》等全国和省级医学刊物上,著述十余部,带徒50余人。历任邓州市、南阳市人大代表,河南省八届人大代表,全国第七届、九届、十届人大代表。先后提交议案、建议三百余件,其中有关中医药事业方面的106件,有关“三农”方面的102件,有关教科文、环保、计生、政法等方面的112件。

个人荣誉

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对中医药事业的重大贡献,分别于1986年和1987年两次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先进工作者;1986年被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89年荣获“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0年荣获“河南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并获省“五一”劳动奖章;1991年开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1年和1997年连续两次被遴选为全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继承指导老师。

精神病患者群体期待被社会关注社会活动

“精神病带来很大的社会隐痛,我们应加强精神卫生立法进程,重视精神病群体的心理行为干预;加强对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和公共安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邓州市中医院院长唐祖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唐祖宣代表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精神病人送治、康复、管理等工作。应成立由公检法、卫生、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政府组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精神病治疗、康复、就业等管理中的难题,各部门相互协调,消除精神病患者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唐祖宣代表认为,对无收入、无住所、无法定监护人的“三无”流浪精神病人由民政部门管理。唐祖宣代表说:“因为生存是第一位的,有了生存的可能,才会有治疗和康复的需求,民政部门应着力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政府应加大对收养院的财政投入,使民政部门有能力增强对‘三无’病人的收养能力。” 唐祖宣代表表示,对肇祸肇事的精神病患者,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制定精神病收治程序,加强对精神疾病医生的职业培训,既要保证精神病人及时治疗和康复,也要保障送治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政府要对精神卫生治疗费用施行救助制度。精神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没有政府救助,往往使患者本人和家庭无法承受,造成精神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治疗。 唐祖宣代表还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精神病人的案件时应采取慎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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