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结构
来自中医百科
家庭结构(family structure)即家庭的构成,它以"人"为元件,以夫妻关系为基础。
当今,社会现存的家庭结构类型,概括起来有下列几种:
完整家庭
①单纯夫妻型,指男女已婚尚无子女或无子女及与子女分居和父母也分居的家庭。
②夫妻子女Ⅰ型,指夫妻与成年而尚未结婚的子女居住在一起。
③夫妻子女Ⅱ型,指夫妻与尚未成年子女居住在一起,而和双方上一辈分居的家庭。这是典型的"小家庭"。
④两代型,指夫妻尚无子女,仍和上一辈人居住在一起的家庭。
⑤三代型,指夫妻与子女并和上一辈住在一起的家庭。
残缺家庭
①夫妻双方缺了一方的两代型、三代型和夫妻子女Ⅰ型、Ⅱ型缺父或损母的家庭。
②单身型,指不愿结婚的而没有和父母兄弟姐妹居住在一起的成人;夫妻离婚或一方死亡后无子女也不和上一辈居住在一起的家庭;儿女均已成家分居的上一辈夫妻中缺少一方的家庭。
此外,还有一些成人和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友居住在一起而其中没有二人有夫妻关系的家庭。这种家庭只有形式,没有实质,但客观上是存在的,可称为"形式家庭"。
目前,老年的单纯夫妻型和夫妻子女Ⅰ、Ⅱ型,随着社会经济、政治、风尚、妇女经济独立、退休制度的建立等等,发展得特别迅速;单身家庭的数量也有上升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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