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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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著作。原名《政和新修经史证类备用本草》。30卷。宋唐慎微原撰,曹孝忠等8人奉勅校勘于政和六年(1116年)。此书取《证类本草》初刊本《大观本草》进行校勘,删繁缉紊,考误正谬,校正文字数千处。将原书最末2卷合为1卷,各卷首补入分目录,又补石蛇、黑羊石、白羊石、金灯、天仙藤五药。药品次序略有变更。原有政和监本,靖康之变,版为金兵所获,流行于北国。金泰和甲子下己酉(1249年)张存惠(魏卿)精校,增入《本草衍义》内容,补辑《证类本草所出经史方书》1篇,名书为《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为此后《政和本草》之祖本。明代翻刻10余次。《本草纲目》问世后,此书很少重刻。《四库全书》本为仅见之清抄本。近现代有影印本,其中佳本为1957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影印张存惠所刻晦明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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