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为《GB/T16751·2—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标准证名。又名实火证、实热证、邪热炽盛证。指火热内盛,以发热、口渴饮冷、胸腹灼热、面红目赤、大便秘结、小便短黄、舌红苔黄而干、脉数或洪等为常见症的证候。多因外感风热火邪,内热炽盛,或痰瘀、宿滞热毒内蕴所致。治宜清热泻火。方用白虎汤、调胃承气汤、小陷胸汤等。并可配合大椎穴放血,或针刺曲池、合谷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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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热炽盛证》经典原文。
- ↑ 邹积隆,丛林,杨振宁 主编.简明中医病证辞典.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第2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