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部第六卷《本草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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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曰∶水火所以养民,而民赖以生者也。本草医方,皆知辨水而不知辨火,诚缺文 哉。火者,南方之行,其文横则为三卦,直则为火字,炎上之象也。其气行于天,藏于地, 而用于人。太古燧人氏上观下察,钻木取火,教民熟食,使无腹疾。周官司 氏以燧取明火 于日,鉴取明水于月,以供祭祀。司 氏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曲礼》云∶ 圣王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则古先圣王之于火政,天人之间,用心亦切矣,而后世慢之 何哉?今撰火之切于日用灸 者凡一十一种,为火部云。 《本草拾遗》一种(唐陈藏器) 《本草纲目》一十种(明李时珍)

附注

元朱震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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