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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上1/3骨折后,近折段受骼腰肌、[[臀中肌]]、[[臀小肌]]和[[髋关节]]外旋诸肌的牵拉而屈曲、外旋和外展,而远近段则受内收肌的牵拉而向上、向后、向内移位,导致向外成角和缩短[[畸形]](图3-57)。股骨中1/3骨折后,其畸形主要是按暴力的撞击方向而成角,远折段又因受内收肌的牵拉而向外成角(图3-57)。股骨下1/3骨折段受[[腓肠肌]]的牵拉而向后倾倒,远侧骨折端可压迫或刺激腘[[动脉]]、腘静脉和[[坐骨神经]](图3-57)。
图3-57 股骨干上、中、下1/3骨折移位情况及其发生原因
1.悬吊牵引法(图3-58)用于4~5岁以内儿童。将二下肢用皮肤牵引向上悬吊,重量约1-2公斤,要保持臀部离开床面,利用体重作对抗牵引。3~4周经X线照片有[[骨痂]]形成后,去掉牵引,开始在床上活动患肢,5~6周后负重。对儿童股骨干骨折要求对线良好,对位要求达功能复位即可,不强求解剖复位。如成角不超过10°重叠不超过2厘米,以后功能一般不受影响。
图3-58 Bryant氏皮牵引
2.动[[滑车]]皮肤牵引法(罗索氏Russell牵引法),适用于5岁至12岁儿童(图3-59)。在膝下放软枕使膝部屈曲,用宽布带在腘部向上牵引,同时[[小腿]]行皮肤牵引,使两个方向的合力与股骨干纵轴成一直线,合力的牵引力为牵引重力的二倍。有时亦可将患肢放在托马氏夹板及Pearson氏连接架上,进行滑动牵引。牵引前可行手法复位,或利用牵引复位。
1.装置 2.示意图
3.平衡牵引法(图3-60)用于青少年及成人股骨干骨折。在[[胫骨结节]]处穿针,如有[[伤口]]可在股骨髁部穿针([[克氏针]]或斯氏针)。患肢安放在托马氏夹架上,作平衡牵引,有复位及固定两种作用。可先手法复位小夹板维持,然后,用维持重量持续牵引(维持重量为体重1/2),或直接用牵引复位(复位重量为体重1/7)复位后改为维持重量。根据骨折移位情况决定肢体位置:上1/3骨折应[[屈髋]]40-50°,外展约20°,适当屈曲[[膝关节]];中1/3骨折屈髋屈膝约20°,并按成角情况调整外展角度;下1/3骨折时,膝部屈曲约60~80°,以便腓肠肌松弛,纠正远侧骨端向后移位。牵引后24~48小时要进行床边X线照片,了解骨折对位情况,同时每日多次测量骨端肢体长度,并加以记录,以资参考。要根据X线照片及测量情况,及时调整肢体位置,牵引重量和夹板。要防止牵引不够或牵引过度。在牵引时还应注意观察穿针部位有无[[感染]],以及肢体保温,并教会病人锻炼躯体,[[上肢]]、患肢[[关节]]和肌肉的方法。
图3-60 股骨干骨折平衡牵引疗法
(四)火器伤骨折的治疗,应争取尽快做好初期外科手术,按火器伤处理原则进行,将送到后方[[医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