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药保健药品所用的辅料,添加剂,应符合药用要求和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
五、中药保健药品和生产的审批,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办理,审批,同时抄报卫生部备案,批准文号为“×”卫健字()Z五、中药保健药品和生产的审批,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办理,审批,同时抄报卫生部备案,批准文号为“×”卫健字Z-××号,(例如“冀卫药健(87)Z-01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批准生产中药保健药品,不发给“新药证书”,不享受新药保护期。如果生产厂家希望发给“新药证书”和享受新药保护期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转报卫生部审批,受理程序同新药(中药)三类,批准文号为“()卫药健字Z01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批准生产中药保健药品,不发给“新药证书”,不享受新药保护期。如果生产厂家希望发给“新药证书”和享受新药保护期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转报卫生部审批,受理程序同新药(中药)三类,批准文号为“卫药健字Z-××号”。
六、中药保健药品申报资料参照新药(中药)三类有关项目要注。考虑到此类药品有长期服用的特点,应强调注意安全性。
十、本规定下发之日执行。违反本规定者按《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百科帮你涨知识 == [http://www.{{zk120.com/ji/ 查找更多中医古籍] [http://www.zk120.com/an/ 查找更多名老中医的医案] [http://www.zk120.com/fang/ 查找更多方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