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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压 电压的高低决定了电流可否超越、克服皮肤电阻及人体通电量。按电流强度(I)=电流电压(E)/皮肤电阻(R)的公式,在同一皮肤电阻条件下,电压越高,通过人体的电流越大,对人体的危险也越大,故高压电比[[低压]]电危险性更大。一般认为电压低于24V时,对人体是安全的,超过40V则可能有危险。低压一般指电压在1000V以下的电流,它可致心室纤维性颤动,心跳骤停。高压电指在1000V以上的电流,其对人体的损伤主要为[[呼吸]]肌的强直性收缩,致呼吸暂停以至停止。
(三)电阻 电流流经人体时,由电能转为热能导致大量深部组织的损伤、[[坏死]]。按电流热效应(H)=0.24IRt。组织电阻最大的部位,24I<sup>2</sup>Rt。组织电阻最大的部位,[[产热]]量最大,接触时间越长,对机体的影响越重,电流强度大,产生的热量急剧增加。人体各种组织的电阻各不相同。[[神经]]、肌肉、皮肤、[[肌腱]]、脂肪及[[骨骼]]的电阻依次递增。[[骨组织]]电阻最大,电流通过时产生的热量高,加上深部组织散热慢,环绕骨的其他深部组织可因而增加损伤的严重程度或因而致伤。但骨对热的耐受力却较大。神经及[[血液]]的电阻小,但这些组织却较骨组织更易为高热所损伤。身体各部皮肤的电阻因皮肤厚度不一而相异,角化层及全层皮肤最厚的[[手掌]]及足底部的电阻最大。
若将皮肤下各层组织视作为单一导体,则经过截面较小的部位的电流密度大于经过截面较大者。一定量电压的电流经一侧手至一侧髋部,则在臂部的电流密度大于躯干的电流密度,因而在臂部产生的热及“内烧伤”也较大。皮肤下的小接触点,截面最小,产热及内烧伤也最重。
*[[电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