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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删除6字节, 2017年3月10日 (五)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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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妇女,对本[[疫苗]]任何成分和/或鸡蛋(活[[麻疹疫苗]]和[[腮腺炎疫苗]]是通过鸡[[胚细胞]]培养而产生的)[[过敏]]者,[[发热]]性疾患患者,活动性、未治疗的[[结核病]]患者,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血恶液质、[[白血病]]、[[淋巴瘤]]或其它影响[[骨髓]]或[[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患者。[[免疫缺陷]]患者,包括[[爱滋病]]病人、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临床多发[[感染]]的病人,[[细胞免疫]]缺陷的病人,如血内[[丙种球蛋白]]过少和异常的病人,家族中有先天性或遗传性免疫缺陷史者,只有证实了具有[[免疫]]能力后才能[[接种疫苗]]。
==服用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须注意的事项==
1  地方卫生当局可建议,在[[麻疹]]暴发时对6-12月龄的[[婴儿]]进行[[免疫接种]],此类人群可能对[[疫苗]]的成份不产生[[免疫应答]]。[[腮腺炎]]和风疹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于12月龄以内的婴儿尚未确定。年龄越小,[[血清]][[阳转率]]越低。这些婴儿应在15月龄时第二次[[接种]]M-M-R II 疫苗,并在4-6岁或11-12岁再次进行免疫接种。有证据表明,曾自然[[感染]]过麻疹的母亲所生的婴儿以及1岁以内接种过疫苗的婴儿,当再次接受[[疫苗接种]]后,可能不能产生持久性[[抗体]]水平。由于再次免疫可能出现免疫应答失败,所以应对早期[[免疫]]保护的优越性进行权衡。15月龄以内的婴儿因有从母体循环来的残余[[麻疹抗体]]存在,可能对疫苗中的麻疹成份不产生应答,所以婴儿越小,血清阳转率可能越低。对于难以实施免疫计划的地处遥远、偏僻的人群,以及年龄在15个月以内自然麻疹感染高发的人群,早期免疫接种是必要的。在上述情况下,对于年龄在12个月以内接种过疫苗的婴儿,其抗体水平未达到保护水平者,应在15月龄时再次接种。<br /> 2  [[妊娠]]妇女接种后是否会引起[[胎儿]]受害或影响[[生殖]]能力尚不清楚,所以,妊娠妇女不应接种此疫苗,而且接种了此疫苗的妇女在3个月内应避免[[怀孕]]。母乳是否能分泌出麻疹或[[腮腺炎病毒]]尚不清楚。近来研究表明 :喂乳妇女接种活性减毒[[风疹疫苗]]后,母乳中可分泌出这种[[病毒]],并能传播给吃奶的婴儿,[[血清学]]证实这些婴儿已发生[[风疹]]感染,但不表现出严重的[[症状]],临床典型的表现为温和的获得性风疹感染,所以喂乳妇女慎用本疫苗。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的用法用量==
注意: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可由于包装规格的不同有不同的用药量。本文用法用量只供参考。如果不确定,请参看药品随带的说明书或向医生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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