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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办医政发〔2012〕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级医院医疗实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唇裂、[[腭裂]]、[[下颌骨骨折]]、[[乳牙]]中龋、乳牙[[慢性牙髓炎]]、个别乳磨牙早失、[[复发性口腔溃疡]]、[[口腔扁平苔藓]]、[[口腔念珠菌病]]等县级医院9个常见口腔科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级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2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口腔科9个病种县级医院2012年版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陈海勇、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68792840
邮 箱:mohyzsylc@163.com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7日
== 临床路径全文==
《复发性口腔溃疡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由卫生部于2012年12月27日《关于印发[[唇裂]]等[[口腔]]科9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57号)印发。
== 发布通知==
复发性口腔溃疡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
=== 一、复发性口腔溃疡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 ====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复发性口腔溃疡]](第一诊断为复发性口腔溃疡([[ICD]]-10:K13.752)。
行[[药物]]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
==== (二)诊断依据。====
结[[合病]]史复发性、自限性、[[周期]]性特点,及临床[[症状]]体征做出诊断。
(4)轻型溃疡直径约2-5mm;口炎型([[疱疹]]样)溃疡直径稍小,可出现十余个至数十个散在[[分布]]的小溃疡;重型(腺周[[口疮]])溃疡可深达黏膜下层,常单发,直径大于5 mm,愈合后常留有[[瘢痕]];
(5)溃疡[[疼痛]]明显。 ====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口腔黏膜病学》(第三版,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口腔医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3)其他辅助治疗药物。
3.卫生[[保健]]宣教。 ====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13.752复发性口腔溃疡。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门诊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 (五)首诊。====
1.必须询问的病史:口腔病损以往发生的诱因,发病的状况(溃疡是否反复发作、间歇期长短、发作溃疡的部位、个数、[[大小]]、愈合时间、愈后有无瘢痕等)、就诊、治疗、使用药物等的经过。
(3)[[免疫功能]]检查;
(5)其他实验室检查。
==== (六)药物的选择与治疗时机。====
1.局部治疗:以消炎、止痛、促进愈合为原则。
(3)其他辅助治疗药物:针对[[系统]]性疾病、[[精神]][[神经症]]状、[[营养]]状态可用H2[[受体]]阻滞剂;[[硫酸亚铁]]、[[叶酸]]、[[复合维生素B]]、[[维生素C]]、[[富马酸亚铁]]、铁制剂等补充[[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3.卫生保健宣教。 ==== (七)疗效标准。====
1.疼痛缓解,溃疡愈合。
2.溃疡发作的间歇时间延长和/或溃疡个数减少。 ==== (八)预防。==== 寻找复发诱因,避免和减少诱发因素的刺激。 ====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治疗过程中,出现或符合以下情况时:
出现[[变异]]情况,必要时需进行相关辅助检查(血细胞分析、免疫功能、活体组织检查、[[结核菌素试验]]、胃[[肠道]]检查等)诊断和治疗,以及请相关学科会诊。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复发性口腔溃疡(ICD-10:K13.752)
表单下载:[[复发性口腔溃疡临床路径表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