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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试用的小鼠应健康无伤,[[体重]]17~20g,在试验前及试验的观察期内,均应按正常饲养条件饲养。作过本试验的小鼠不得重复使用。
除另有规定外,用[[氯化钠注射液]]按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浓度制成供试品溶液。
除另有规定外,取上述小鼠5只,按各药品项下规定的[[给药途径]],每只小鼠分别给予供试品溶液0.5ml。给药途径分为以下几种。
将供试品溶液注入小[[鼠尾]][[静脉]],应在4~5秒匀速注射完毕。
将供试品溶液注入小鼠腹腔。
将供试品溶液注入小鼠腹部或背部两侧皮下。
将供试品溶液通过适宜的导管,灌入小鼠胃中。
除另有规定外,全部小鼠在给药后48小时内不得有死亡;如有死亡时,应另取体重18~19g的小鼠10只复试,全部小鼠在48小时内不得有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