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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全文==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8日国卫办应急发〔2015〕54号发布。
==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发布通知==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
二〇一五年十月 === 1 总则 === ==== 1.1 目的==== 为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职责,规范卫生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本规范。 ==== 1.2 依据==== 本规范编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等。 ==== 1.3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全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卫生应急[[相关]]工作,其他公共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 1.4 工作原则====
疾控机构的卫生应急工作应遵循“及时有力、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常备不懈”的原则。
(3)科学有效。卫生应急工作应以突发事件性质和应对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保证卫生应急工作决策有据、措施科学、处置高效。
(4)常备不懈。良好的卫生应急准备是有效开展卫生应急响应的基础,卫生应急准备工作需要根据日常卫生应急[[能力]][[评估]]结果和应急响应事后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常抓不懈。 === 2 职责 === ==== 2.1 机构职责====
疾控机构应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和上级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各项卫生应急工作。
疾控机构应负责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众]]卫生防护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收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同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卫生学]]处置等应急响应工作;提出和实施防控措施,进行风险沟通和效果评估;承担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演练、相应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国家、省级、地市级疾控机构要设立[[独立]]的应急办公室(科、所、中心),县级疾控机构应设立独立的应急办公室或指定相关部门(科室)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和[[协调]]工作。
应急办公室承担本单位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协调、组织和实施,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制定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制度和相关工作规范;制定卫生应急准备和能力建设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各项卫生应急技术方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总结评估。
除应急办公室(科、所、中心)外,其它可能涉及到的管理和业务部门(科室)根据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统一要求,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应急工作。 === 3 应急准备===
疾控机构应重点做好规划制度、[[作业]]平台、预案方案、应急队伍、装备储备、培训演练、风险沟通等各种准备工作。
各级疾控机构应定期对本单位卫生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地完善自身能力建设,制定并实施卫生应急工作发展规划。 ==== 3.1 应急管理制度====
为做好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各级疾控机构应事先建立各项卫生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1.1 工作内容
各级疾控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预案管理、应急值守、信息报送、风险评估、队伍管理、物资管理、培训演练、现场处置工作、风险沟通、总结与评估等各类应急管理制度。
(9)总结与评估。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总结与评估制度,建立针对不同类别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保险、津贴和补助制度,对工作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3.1.2 工作要求
(1)应急办公室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日常管理。
(3)要根据日常卫生应急演练情况和应急响应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评估工作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应急作业(响应)中心是疾控机构组织和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相关工作的场所。 3.2.1 工作内容
国家级和省级疾控机构应设立应急作业(响应)中心,制定应急作业(响应)中心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和应急响应工作的需求,建立适用于本单位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对卫生应急工作提供信息化工具支持。地市级和县级疾控机构结合当地情况,可建立卫生应急作业(响应)中心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3.2.2 工作要求 3.2.2.1 硬件条件
应急作业(响应)中心应具备应急作业所需办公条件(如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网络、电话、传真等)、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条件、展示设备、应急作业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条件等。 3.2.2.2 实现功能
卫生应急作业(响应)中心可以用于日常应急值守,在应急响应时,各工作组人[[员在]]不同[[功能]]区进行集中办公。 ==== 3.3 预案和方案 ==== 3.3.1 预案 3.3.1.1 工作内容
(1)按照政府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根据疾控机构职责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应急工作预案。
(3)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修订相关预案,或提出完善应急预案工作的建议。 3.3.1.2 工作要求
(1)疾控机构预案种类和内容要能满足辖区和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需要,明确事件[[发生]]前、发生过程中和结束后各个阶段的应急工作任务、要求和流程。
(5)协助政府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综合]]考虑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和应急处置各类资源储备的现状,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协助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动态制修订工作。 3.3.2 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实施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过程所需的技术支持文件,可以是独立的文件,也可是应急预案的附属文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分别从管理层面、技术层面支持卫生应急工作的有效实施。 3.3.2.1 工作内容
(1)各级疾控机构根据本地区(单位)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种类、主要应急任务和预案要求,组织制定或收集汇总各类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3)根据需要,协助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预案配套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 3.3.2.2 工作要求
(1)制定或收集汇总的技术方案应能满足现有预案体系运转的需求,并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或上级技术文件)的变化而及时更新;当现有技术方案不能支持应急预案有效实施时,应及时制定新的技术方案;应急状态下如原有技术方案无法实施,可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对技术方案临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待事件结束后再制定或更新完善原有的技术方案。
(5)技术方案应建档集中存放,并装订成册。
基于本地重点关注和防范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以及本单位人力、物资等资源情况,分析和评估本单位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需求。
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设置,根据当地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省级疾控机构组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中毒]]处置卫生应急队伍,根据实际需要和能力水平组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根据所在地区重大灾害应对工作需要,从各类应急队伍抽取人员组成[[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队伍;同时培养具备参加国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能力的专业人员,必要时根据国家需要参加境外卫生应急响应工作。地市和县区级疾控机构应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满足处置急性传染病、中毒、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工作需要。 3.4.1.2 队伍能力建设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卫生应急队伍装备配置计划,不断完善现场专业装备和保障装备配备,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3.4.2 工作要求 (1)队伍人员组成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组建人员数量和专业比例适当的卫生应急队伍。队伍成员应覆盖相关专业领域,具备现场应急指挥与决策、应急管理和协调、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实验室检测、后勤保障等专业[[技能]]。必要时建立一定数量的后备人员库。 (2)应急队伍管理
明确卫生应急队伍组建、日常管理和派出后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确定卫生应急队伍的职责及分工。
做好队伍的后勤和安全保障,建立应急队员基本资料档案和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实施[[电子]]化、动态化管理),定期[[体检]]和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3)队伍装备建设
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结合队伍现场应急工作实际需求,确定本单位的队伍装备内容并制定编制配置计划。其中通用性保障装备和物品主要包括个人生活用品(携行)、后勤保障装备、现场指挥和通讯装备、办公装备、徽章标志和交通运输装备等;专业类工作装备根据传染病、中毒、核和辐射、重大灾害等不同事件类别配备,主要包括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等)、[[标本]]采集运输平台(标本采集、[[保存]]运送类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与试剂、现场调查和处置类装备(如现场消杀灭装备),以及相应的药品器材等。
做好卫生应急队伍现场装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相关要求详见“物资储备”)。 (4)培训和演练
以现场应急工作知识、技能以及防护为重点,开展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相关要求详见“3.7培训和演练”)。
(1)根据相关预案要求,从任务接受、标本及相关信息采集、检测操作程序、检测报告签发各环节,建立完善的应急检测工作制度。
(4)建立应急状态下的人员调用机制,组建由技术骨干组成的应急检测组,进行技术能力[[强化]]培训,确保应急状态时在实验室检测各环节发挥主导[[作用]]。 3.5.2 工作要求
(1)应急检测工作制度需针对检测工作各环节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应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衔接顺畅;在保证检测工作科学,结果可靠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应急任务确定最短完成时间;建立符合应急状态需求的平行检测机制、结果复核程序和结论判定标准。
(5)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运行采用平战结合方式,平时开展传染病监测等日常工作,[[保持]]检测水平和应急能力;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立即调动资源开展检测。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检测演练,定期开展实验室质量考核评估。
(1)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工作原则,结合所承担的应急任务,开展本单位的物资储备,并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行机制,满足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需要。
(2)协助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本地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和储备计划,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物资储备与管理。 3.6.2 工作要求
(1)按[[照相]]关预案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突发事件的级别和所承担的应急任务,本着“自用自储”的原则制定本单位的常用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同时,持续开展需求评估,根据需求评估结果适时调整物资储备计划,确保储备物资满足实际应急工作需要。
(6)定期对储备仓库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储备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3.6.3 工作流程
疾控机构可按照流程开展物资储备工作。
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是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卫生应急人员个体应急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人机[[结合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系统有效运转和应对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 3.7.1 卫生应急培训 3.7.1.1 工作内容
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对本单位业务人员(含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同时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机构和其它相关单位应急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效果考核和培训工作评估。
培训工作包括日常按计划开展的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紧急开展的培训。 3.7.1.2 工作要求
各级各类疾控机构按照同期国家卫生计生委编发的《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和《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具体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和系统性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卫生应急工作能力。
3.7.2 卫生应急演练 3.7.2.1 工作内容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工作。
按照应急演练工作计划,通过模拟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景,检验应急响应各环节和各功能模块的能力现状,以及相关制度、机制、流程等运转和执行情况。 3.7.2.2 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印发《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和中国疾控中心印发《卫生应急演练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工作需从实际需求和能力出发,讲求计划性和循序渐进,一般不直接开展较为复杂的演练工作;注重开展能够有效检验应急能力和促进应急准备工作的检验性演练;规范做好演练准备(需求和能力分析、演练方案编写)、演练评估(评估方案编写和实施评估)和演练后改进等环节的工作。
开展演练前,即应制定完备整的演练实施方案和演练评估方案。并及时开展评估,完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定期[[反馈]]改进结果,促进卫生应急准备。
(1)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包括专业监测信息、媒体监测信息以及接报的社会信息和部门通报信息等,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对于发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或潜在威胁,组织或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专题风险评估,并提出预警及措施建议。
(4)对下级疾控机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评估。 ==== 4.2 工作要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信息收集、核实、报告、分析、风险评估、结果利用与反馈等基本过程。 4.2.1 监测 4.2.1.1 信息收集
各级疾控机构均应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制,多渠道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发现需要关注的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建立辖区内重点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监测、相关公共卫生监测系统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热线的异常信息沟通机制,以及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异常信息通报机制。 4.2.1.2 核实
县级疾控机构对于每天经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报告的事件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异常信息,均应及时进行核实,必要时应派专业人员立即开展现场调查。
核实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含重症、死亡、住院)人数、主要的临床表现、事件发生可能原因、已采取措施及其效果以及社会、媒体的[[反应]]等情况。 4.2.1.3 报告
对上述各类途径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责任报告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告。
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相应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结案报告要体现“完整和准确”。 4.2.1.4 监测资料分析
各地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制度,每日综合各个渠道获得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均应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专题分析。监测资料分析结果通常应有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形式呈现。 4.2.2 风险评估
(1)日常风险评估
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结果要以定期简报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及时报送给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并反馈给辖区内疾控机构及医疗卫生机构。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授权后,向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畜牧兽医部门等相关部门及相邻地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信息通报。 4.2.4 技术指导和质量评估
各级疾控机构应对下级疾控机构、辖区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技术指导和质量评估,并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和评估。 ==== 4.3 保障要求====
(1)落实监测及风险评估工作具体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岗位等,对相关人员开展监测及风险评估培训。成立满足风险评估工作需要的专家组或专家委员会。
(2)建立监测值守制度、风险评估工作制度、舆情监测制度、以及对事件跟踪指导、督导[[检查]]制度等。
(3)配备能够满足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工作需求的电脑、网[[络通]]讯和移动电话通讯等装备,并及时更新。 === 5 应急响应 === ==== 5.1 应急作业管理 ==== 5.1.1 工作内容5.1.1.1 成立应急响应组织管理架构
图5-1应急响应组织管理架构示意图
(4)现场队伍:视具体情况需要可派遣现场队伍,现场队伍可由应急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现场工作组(或专家组),参与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现场相关信息的及时上报等。现场队伍的组长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命,负责现场队伍的工作协调以及与后方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现场队伍在参加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时,可根据需要与当地医疗卫生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和共同落实有关工作。 5.1.1.2 建立应急作业工作制度
(1)建立应急作业启动与终止制度。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启动应急响应以及终止应急响应的基本条件和启动与终止应急响应的相关工作流程。
(7)建立应急保障制度。各单位应建立应急财务制度,在突发事件应对时,保证高效及时落实各项财政保障。要制定人员派遣与安全保障计划,制定应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注意]]事项及具体措施,并为赴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装备及条件。 5.1.2 工作要求
疾控机构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即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成立应急作业管理架构,建立应急作业工作机制,并任命应急指挥官。后续可根据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应急作业管理框架进行适当调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及时调整。 ==== 5.2 调查与处置 ==== 5.2.1 基本工作
通过对潜在危险或已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与处置,确定事件性质与强度,查明[[病因]]和相关危险因素,提出有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的危害和不良影响。5.2.1.1 现场工作内容与要求
现场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完成现场工作总结,对现场调查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归档。 5.2.2 传染病事件 5.2.2.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事件信息的核实和报告工作。
(6)开展信息收集、汇总、交流和上报。在开展疫[[情调]]查和落实防控措施的同时,应当收集、汇总事件调查研究和防控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上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级业务指导机构或当地疫情指挥机构,尽快分发给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的部门或机构,加强风险沟通工作。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当按要求将事件资料完整归档立卷。 5.2.2.2 工作流程
疾控机构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下开展传染病类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有序、科学循证、多方协作的原则,开展针对传染病类突发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控制工作。传染病类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的流程见附图5-3。
图5-3传染病类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的工作和技术处置流程 5.2.3 食物中毒
根据《食品安全法》,疾控机构承担[[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现场卫生学处置等工作,配合有关机构查明[[食品污染]]的来源及污染原因,提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措施的建议,必要时,参与中毒[[患者]]抢救和治疗。 5.2.3.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流行病学调查:一般包括事件核实、制定病例定义、病例搜索与主动监测、个案调查、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分析性流行病学研究等内容。具体调查步骤和顺序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通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
图5-4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流程 5.2.4 其他中毒
主要指[[群体]]性[[急性中毒]]事件,在短时间内,[[毒物]]通过一定方式作用于特定人群造成的群发性健康影响事件。 5.2.4.1 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规定,疾控机构开展以下卫生应急工作。
(5)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调查报告,为判定事件原因和处置建议提供科学依据:调查报告撰写(初步、进程和结案等),将突发中毒事件资料完整归档。 5.2.4.2 工作流程
(1)事件处置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下进行,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对突发中毒事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必要时申请上级业务部门技术支持,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置。
图5-5其他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5.2.4.3 技术文书
(1)现场调查记录,包括中毒个案和现场调查表;
(6)健康监护方案。 5.2.5 核与辐射事件
通过迅速、有效、规范地核事件与辐射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提出有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障公众身心健康。 5.2.5.1 工作内容及要求
依据原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等法规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核与辐射事件卫生应急的现场调查,食品、饮用水监测,辐射防护、[[剂量]]估算、人员分类、污染处理、心理干预,风险评估和健康教育等,协助事件调查及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等标准,结[[合剂]]量估算、监测结果及事件发展情况等综合分析,开展突发核事件与辐射事件风险评估,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结合核事件与辐射事件特点及发展等相关信息,开展相应的公众健康教育。 5.2.5.2 工作流程
(1)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对核与辐射事件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求技术支持,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现场处置。
图5-6 核与辐射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置流程 5.2.6 突发水污染事件
突发[[水污染]]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者自然灾害引起的,导致在短时间内,大量污染物进入水体或供水管网,使水质迅速恶化,对涉水居民造成或可能造成健康损害的的污染事件。针对该类事件的特点,按照污染要素,将该类事件分为三类:
(3)其它污染:包括物理原因造成的水的[[性状]]发生改变的水污染事件。 5.2.6.1 工作内容与要求
各级疾控机构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参与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置,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和建议,做好卫生应急相关工作。
在事件的现场处置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用水常识的宣传,开展公众风险沟通、心理援助,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技能,减轻或消除公众疑虑。 5.2.6.2 工作流程
事件发生后,当地疾控机构应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事件的工作。开展事件波及人群的健康影响,污染物、污染途径及污染原因的调查,并提出事件的控制措施建议。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流程可参考图5-7:
图5-7 突发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流程图 5.2.7 自然灾害
各级疾控机构依据《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同级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应级别的灾后救灾防病工作。 5.2.7.1 工作内容
疾控机构负责灾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救灾防病需求评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居民安置点健康管理、[[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污染源无害化处理、消杀灭工作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5.2.7.2 工作要求
(1)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
根据灾害特点,选用适宜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并对在灾害[[中人]]身受到[[伤害]]、财产受到损失的家庭和个人给予特别的心理支持。 5.2.7.3 工作流程
疾控机构灾后开展卫生防病工作流程如下:
图5-8 疾控机构灾后开展卫生防病工作流程 ==== 5.3 风险沟通 ==== 5.3.1工作内容
(1)疾控机构单位内部风险沟通
疾控机构应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与外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根据事件不同性质沟通的部门包括农业、工商、市场监管、药监、航空、铁路等。沟通内容和方式应计生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实施。 5.3.2 工作要求
疾控机构应提早做好风险沟通准备工作。日常情况下即要制定并不断完善风险沟通方案、预案,明确风险沟通相关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流程;与有关方面建立风险沟通工作机制,建立并维护与卫生系统内外各有关方面进行风险沟通的渠道,监测公众和媒体的舆情动态,培训卫生应急相关新闻发言人,及时向有关方面传播卫生应急相关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快速作出反应,并采取真诚和公开透明的态度,依据相关规定尽快主动地让公众和有关方面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情况,并传播个人防护和应急处置相关信息。 ==== 5.4 事后评估====
事后评估是应急响应结束后,对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回顾,对其过程中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5.4.1 工作内容
在启动应急响应时,即应对事后评估工作做出安排,明确负责事后评估工作的责任人,制定事后评估工作方案,指定评估人员详细观察并现场记录各项应急作业开展情况。
图5-9 事后评估工作流程图 5.4.2 工作要求
根据事后评估会议讨论情况以及评估人员和参加应急响应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在应急响应结案前完成《事后评估报告及改进工作计划》。疾控机构内各相关科室均应落实各项改进工作措施,应急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 6 技术指导 === ==== 6.1 工作内容====
疾控机构应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其他相关部门承担的、与疾控机构业务相关联的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6.1.1 学校和托幼机构
(1)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风险因素的监测、排查和报告。
(3)协助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6.1.2 医疗卫生机构
(1)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和工作流程,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并对其监测和报告情况进行质量评估。
(5) 指导医疗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卫生应急相关宣传工作。 6.1.3 社会相关部门
(1)协助社会相关部门制定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应急预案/技术方案。
(3)协助社会相关部门实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监测、社会动员、健康教育等相关措施。 6.1.4 社区公众
(1)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事件特点的认知和相关信息的报告意识。
(2)针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开展相关知识宣传。
(3)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的类型和发展趋势,针对事件地区公众的卫生需求,编制事件防控核心信息,及时发布和提供科学、准确的卫生应急科普知识和[[行为]]指南,提高公众自我防护及配合处置意识,树立控制突发事件的信心,防止发生社会恐慌。 ==== 6.2 工作要求====
(1) 各级疾控机构应将技术指导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