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9
个编辑
更改
无编辑摘要
目的只是为了人类开发潜能,通晓真理,了解自我,超越自我,回归心灵,
乐于助人,得到超越性体验,甚至指明人类心灵的前进之路。
基本假设 通过以上定义,我们对超个人心理学的基本理念已有了一些了解,让我们来进一步探讨。李安德(1997)认为,超个人心理学有以下三个关键性主张:第一,超个人心理学家认为人除了[[生理]]和心理两个层面以外,还有精神(或灵性)的层面;第二,超个人心理学家揭示一般人的自我迷失。大多数人盲目和错误地认同自己所扮演的某种角色、自己的人格、自我观念,或认同自己在平常清醒的意识状态下所含含糊糊觉察到的所谓“我”,但这些都不是我之所以为我,也就是说,都不是“真我”;第三,超个人心理学家强调,每个人都不是绝对独立的个体,而是属于“大我”,并置根于“大我”的,因此,人的使命不只是人本心理学所强调的自我实现而已,人还需要自我超越[4]。 有人认为尽管超个人领域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但如下一些基本假设是将持不同观点的超个人心理学家特别是超个人治疗家联合在超个人旗帜下的基础:1.人的本性是精神的;2.意识是多维的;3.人类生命确实具有一种精神追求的驱力,表现为通过内在深处的个体、社会和超越意识而寻求全体的倾向;4.触及内在的智慧之源是可能的且有益于健康的;5.将个人有意识的意志和热望与精神动力结合起来具有十分重要的健康价值;6.意识的[[变异]]状态是通往超个人经验的道路之一,也有助于[[康复]]和成长;7.生命和行动是有意义的;8.超个人的背景决定了治疗家如何看待当事人[3](p16—20)。归纳起来,超个人的基本假设主要有如下几点:
[[分类: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