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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删除6字节, 2017年3月16日 (四)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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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座落于市区太宝山下,菱湖之滨,依山傍水,绿树成荫。是惠州市的[[精神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承担着惠州及周边地区[[精神病]]的防治、科研、教学、[[康复]]等任务。
医院创建于1966年。当时选址在河源县船塘,并兴建墙基几十公分,因资金不足停工,后改换现址施工兴建,1969年1月建成启用。四十年来,从只有员工几十人,年[[门诊]]量几千人次,发展到现有人员192人,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1.8万平方米,生活用房1.1万平方米),年业务收入过千万元,医院走过了一条艰苦创业的道路。
==科室设置==
医院隶属于惠州市卫生局,副处级建制,设行政职能部门5个和[[心理卫生]]研究所、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精神科]]三个病区(二个男病区,一个女病区)、[[康复治疗]]区、门诊部、医技科、[[药剂科]]等9个临床科室。担负惠州市辖区精神疾病的诊疗、防治工作以及精神病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各种心理[[疾病]]的治疗、预防、研究任务。全院现有在职人员189人,其中大专以上26人,中专81人,有副高以上职称4人,中级职称40人。改革开放以来,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适应医学科学现代化发展,医院先后购进日本进口500毫安遥控X光机和B超各一台、彩色[[脑地形图]]机、电解质分析仪等先进设备,不断促进检查、医疗工作的新发展。
==医院荣誉==
医院在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精神文明建设,1991年被评为广东省“先进集体”,1987年在广东省地(市)精神病医院文明检查评比中获第三名,连续两年被评为市“文明医院”,连续四次(1994年以来)被评为“市花园式单位”;医院党委曾被评为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两年被评为市宣教系统“先进党组织”;有9人次分别受到全国和省级表彰、奖励。
==历史沿革==
1969年1月建院启用时,行政机构设行政科、政工科、医务科。行政科管通讯、收发及日常行政事务、财务、总务等。政工科管理人事、奖惩等。医务科负责业务管理。业务科室有:门诊部、[[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住院部;住院部设一个男区一个女区。1971年开设下角门诊,设[[内科]]、[[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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