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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来源】
部标二十册
【药品名称】
[[长春烫伤膏]]
【作用类别】
本品为[[外科]]水火[[烫伤]]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
[[消炎]],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烧伤]]。
【用法与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1次。
【注意事项】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严重[[肝病]]、[[肾病]]患者应慎用。[[烧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格】
每瓶装(1)75克(2)5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