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2
个编辑
更改
无编辑摘要
在[[人格障碍]]的各种类型中,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是[[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所最为重视的。它最早由德国的皮沙尔特(prichard)提出“悖德狂”这一诊断名称。指出患者出现本能欲望、兴趣嗜好、性情[[脾气]]等方面的异常改变,但没有智能、认识或推理能力方面的障碍,亦无妄想或[[幻觉]]。后来逐渐被“反社会人格”取代。有这种障碍的个体的突出点是行为具有悖德离[[社会规范]]的倾向,且在损害社会和他人之后没有愧疚之心,不能从挫折与惩罚中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的报复社会。
==治疗方法==
由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病因相当复杂、目前对此症的治疗尚缺乏十分有效的方法。如使用[[镇静剂]]和抗精神类药物治疗,只能治标不治本,且疗效不显著;而[[心理治疗]]对那些由于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而成为反社会型人格的患者又毫无作用。但在实践中发现,对那些由于环境影响形成的、程度较轻的患者,实施[[认知领悟疗法]]有一定疗效。施治者可帮助患者提高认识,了解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培养患者的责任感,使他们担负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提高患者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努力 增强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些措施对减少患者的反社会行为不失为有效的方法。
少数家庭关系极为恶劣而与社会相处尚可的患者,可以在学校或机关住集体宿舍或到亲友家寄养,以减少家庭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培养其独立生活的能力。个别威胁家庭与社会安全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可送人少年工读学校或成人劳动教养机构,参加劳动并限制其自由。对情节特别恶劣、屡教不改的患者,如上述病例中的李某,可采用[[行为治疗]]中的[[厌恶疗法]]。当患者出现反社会行为时,给予强制性的惩罚(如电击、禁闭等),使其产生痛苦的体验,实施多次以后,患者一产生反社会行为的冲动,就感到厌恶,全身不舒服,通过这样减少其反社会的行为。然后根据其行为矫正的实际表现,放宽限制,逐步恢复其正常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
16. 生活无目标,无计划,也无方向;在生活中的一切活动,对其自身幸福而言,都是一些自毁行为。①(据张春兴的《现代心理学》)在做出反社会人格时,最为关键的是个人对自己的[[反社会行为]]的反应。在上述特征中,尤以无道德之心、无羞耻之心、冷酷无情最为严重,一旦有这种倾向,往往会表现为偷窃、流浪和对抗等行为,如果任由其发展还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上述这些反社会人格特征都是在青年早期就出现了,最晚不迟于25岁。
在做出反社会型人格的诊断时,所要考虑的最关键方面是个人对自己的反社会行为的反应。在上述特征中,无责任感和无羞耻心特别重要。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即便在做了大多数人通常会感到可耻和罪恶的事后,在情感上也无反应。
[[分类:精神病科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