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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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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骨髓主要是[[脂肪组织]],当人体[[贫血]]时,它可以转化为红骨髓。有些药物如<b>[[氯霉素]]及呋喃类</b>,在长期大量使用后,可影响骨髓造血功能,引起<b>[[再生障碍性贫血]]</b>.
充填在骨髓腔和[[骨松质]]的间隙内,分为红骨髓和黄骨髓两类,红骨髓内含不同发育阶段的红细胞和某些白细胞及脂肪组织。
骨髓
一类为[[异基因骨髓移植]](1970年代以来临床应用,已取得很大的成功)。它需有与患者人类[[白细胞抗原]] (HLA)相匹配的同胞兄弟、姐妹以及极少数的无[[亲缘关系]]的供髓者所输入的异体骨髓,或家庭成员间如父母和子女的骨髓移植;以及与患者HLA不很匹配的无关供者的骨髓。非同胞的兄弟姐妹虽HLA相匹配,但易发生轻重不等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尤其在后一种情况更严重。另一类为[[同基因骨髓移植]],即极少数的同卵双胎孪生兄弟或姐妹间的骨髓移植。
还有一类为[[自体骨髓移植]](ABMT)。此类骨髓移植开展较晚,80年代应用于临床。用自身的骨髓,不需供髓者,此法简便,易于推广,可用于独生子女,并且无GVHD的发生。用于[[白血病]],[[淋巴瘤]]和多种实体瘤的治疗。
人类白细胞抗原 (HLA)[[基因位点]]同时存在于两条第6号[[染色体]]的[[短臂]]上,每条上又由紧密连锁的复杂的基因位点组成。每个[[位点]]都由几个或几十个[[等位基因]]中的一个组成。在细胞膜上,目前所发现的[[抗原]]已有200种左右。在实验室目前所能检测到的HLA抗原只有HLA-A-B-C、-D/DR 这几大类。实验室所测得两人之间这几种抗原相符合,不等于两人的全部抗原中没有不相符之处。在同胞兄弟、姐妹中从父母各接受一条染色体上每种[[基因]]的一个,所以是[[单倍体]]基因遗传。同胞兄弟姐妹间基因配合方式完全相同率仅占25%,父母与[[子代]]间总有一个单一型染色体上HLA的A、B等位点的配合不同,故除同卵的孪生兄弟或姐妹外,家庭成员间及无关供者间HLA相匹配的机率是极少的。
HLA最初是作为人类的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物(MHC)被发现的,其基因编码所表达的抗原,参予控制[[免疫]]识别及细胞[[亚群]]间相互作用,故HLA不相匹配对移植物与受者组织之间的相互排斥有影响。临床上一方面可产生移植物不能植活,另一方面可产生轻重不等的急性与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表现为皮肤、[[肝脏]]和胃肠道病变,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因此,HLA的[[组织配型]]对供髓者的选择和骨髓移植的成功与否,是重要环节之一。
约60%的成人急性白血病患者,经过[[异基因]]或同基因骨髓移植可达3年以上长生存期,部分已达5~6年以上。在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期,约80%的病人可存活3年以上,部分已存活5~6年以上,可谓根治。有人比较了只用常规联合[[化学]]治疗,不做骨髓移植的[[急性白血病]],仅有10~15%的人存活到3年,平均生存期仅一年左右。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生存期平均3~4年,病程虽缓慢,但用目前[[化疗]]方法无根治的可能。因此,骨髓移植所取得的疗效较常规化疗为佳。对淋巴瘤及其他实体瘤应用自体骨髓移植亦可达到根治的目的。
选择合适的病人,适当的时机。以白血病为例:成人急性白血病在第一次完全缓解期(此时体内仍有≤白血病细胞)、慢粒在慢性期,用超大剂量的化疗加放疗进行[[预处理]],使病人体内的白血病细胞进一步杀灭。同时使病人机体的[[免疫机制]]及骨髓功能极度抑制,使后者难以自身恢复,然后将供者(适用于急性与慢粒白血病)或事先取出的自体的骨髓(仅适用于急性白血病完全缓解期)由静脉输注给病人,得以解救,并注意其间可能出现的[[出血]][[感染]]等[[合并症]],采取有效的相应措施,等待正常的造血功能在数周内重建,以达到根治。
==展望==
异基因与自体骨髓移植各有优缺点,ABMT的最大缺点为复发率高,因此,必须清除急性白血病及[[晚期]]实体[[瘤病]]人骨髓中所残存的白血病或[[肿瘤细胞]]。目前所研究的清除手段有:利用[[单克隆抗体]]加[[补体]],单克隆抗体加[[植物凝集素]]、单克隆抗体和磁性微颗粒法,以及骨髓长期培养法,采用特殊培养体系,选择性地仅供正常造血细胞生长,以上诸法均可以达到杀灭残留的白血病或肿瘤细胞,或干扰其生长,以达到净化的目的。
Allo-BMT时,为消除或减轻GVHD发生,首先受者与供者的HLA配型要精确、可靠除常规HLA-A、-B、-C、-DR配型外,还应进一步做双方的[[混合淋巴细胞培养]],以了解其HLA-D与其他目前尚无法单独检测出的其他人类白细胞抗原之间的相互一致程度,并进一步估计出可能出现的移植骨髓被排斥而不能植活或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病的程度。[[环孢霉素A]]是强有力的预防T细胞对抗原刺激的反应药物。同时还可以用单克隆抗体清除供髓中的 T淋巴细胞,以减轻或避免由其所导致的GVHD的发生,减少死亡。
高危 CR1 174 40%±4%
CR2 357 31%±3%
目前,多数学者主张,预后良好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不必在初次完全缓解期做自体骨髓移植,但高危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还是在取得完全缓解后不待复发就进行[[自体移植]]为好。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一旦复发,取得第二次缓解后单用化疗的长存活率很低,而自体移植骨髓移植可使1/3的患者获得长生存。有一组报告,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第一次缓解长于4年者自体骨髓移植后3年LFS达81%,而短于2年者只有10%左右。有高复发危险的患者在移植后给以维持治疗可能有益于减少复发。至于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在何时进行自体骨髓移植的问题,多数认为除少数化疗治疗效果较好的亚型如M3外,均应在第一次完全缓解期进行自体骨髓移植。美国西雅图移植中心在急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第一次缓解期采髓冻存,一旦患者有复发迹象,立即用含白消安的方案进行预处理,然后回输先前冻存的骨髓,无复发存活率(RFS)可达40%左右。获得第二次完全缓解的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应不失时机地进行自体骨髓移植。
CR 2-3 84 12 5.1
ALL CR1 84 15 5.3
CR2-3 79 19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