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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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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根据地震波记录测定的一个没有量纲的数值,用来在一定范围内表示各个地震的相对大小(强度)。震级与地震烈度的概念根本不同。震级代表地震本身的强弱,只同震源发出的地震波能量有关;烈度则表示同一次地震在地震波及的各个地点所造成的影响的程度,与震源深度、震中距、方位角、地质构造以及土壤性质等许多因素有关。
==发展历史==
里氏地震规模最早是在1935年由两位来自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地震学家里克特(Charles Francis Richter)和古腾堡(Beno Gutenberg)共同制定的。
此标度原先仅是为了研究美国加州地区发生的地震而设计的,并用伍德.安德森扭力式地震仪(Wood-Anderson torsion seismometer)测量。里克特设计此标度的目的是区分当时加州地区发生的大量小规模地震和少量大规模地震,而灵感则来自天文学中表示天体亮度的星等。
地震震级 M ,用地震面波质点运动最大值 (A/T)max 测定。计算公式为:
M=lg(A/T)max+ σ ( Δ )
式中: A 地震面波最大地动位移,取两水平分向地动位移的矢量和,μ m ;
Δ震中距, ( 度 ) 。
测量最大地动位移的两水平分量时,要取同一时刻或周期相差在1/8周之内的震动。若两分量周期不一致时,则取加权和:
T=(T N ×A N +T E× A E )/(A N +A E )
式中: A N 南北分量地动位移,μ m;
量规函数σ ( Δ ) 为:
σ ( Δ )=1.66lg Δ +3.5
不能使用与表一中给出的值相差很大的周期来测定地震震级 M 。地震震级 M 应根据多台的平均值确定。
面波震级标度Ms比较适用于从远处(震中距大于1000千米)测定浅源大地震的震级,而且各国地震机构的面波震级测定结果也比较一致,因此世界各国在公布1931年疆8级地震和交换有关震级的信息资料时 ,一般都使用面波震级。即通常所说的里氏震级。另外,为解决巨大地震的面波震级[[饱和]]问题,有人提出用震源物理中的地震矩概念推导出一种新的震级标度——矩震级MW。智利大地震的面波震级 Ms=8.5,但矩震级MW=9.5,成为人类已知的最大地震。矩震级已在地震观测中开始试用,但其方法还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它可作为面波震级的有益补充,但不能完全取代面波震级。
==分类==
地震按震级大小的分类情况:弱 震:震级小于3 级的地震;
有感地震: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⒋5级的地震;
中 强 震:震级大于⒋5级,小于6级的地震;
强 震:震级等于或大于6 级的地震。其中震级大于或等于8 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
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地震震级——里克特级数,是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所制定,它的范围在 1 — 10 级之间。它直接同震源中心释放的能量(热能和动能)大小有关,震源放出的能量越大,震级就越大。
[[分类: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