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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肢深静脉血栓

大小无更改, 2018年1月13日 (六) 05:58
抗凝治疗
===== 抗凝治疗 =====
抗凝治疗是下肢静脉血栓治疗中应用最早且最广泛的方法,抗凝本身并不能使已形成的血栓溶解,但它能抑制血栓的蔓延,配合机体自身的纤溶系统溶解[[血栓]],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同时它能有效地减少[[肺栓塞]]的发生,在[[肺栓塞]]防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他手术或非手术治疗方法一般均应同时用抗凝治疗作为辅助治疗。抗凝治疗的时间可贯穿整个病程,一般需1~2个月,部分病人可长达半年~1年,有的甚至需终生抗凝。但下列情况禁用抗凝治疗:[[消化道溃疡者消化道溃疡]]者、[[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近期发生脑出血者、[[流产]]后、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者等。
最常用的抗凝药物,其抗凝作用主要是通过增加抗凝血酶Ⅲ(ATⅢ)的活性,抑制[[血栓]]形成。[[肝素]]起效快,半衰期短,在体内作用稳定。[[肝素]]水溶剂主要为12500U/支,相当于100mg。给药途径有静脉注射和皮下深脂肪层注射2种,肌肉注射易发生注射部位[[血肿]],不宜采用。皮下深脂肪层注射方法较简单,但体内肝素浓度不易精确控制,注射部位一般选择腹壁皮下。静脉注射方法利用微量泵持续静脉给药,此法肝素作用快,剂量容易控制,体内肝素浓度较稳定,容易调节,是较理想的给药方法。具体方法是先静脉一次性注射肝素50mg即6250U,使肝素体内浓度快速达到峰值,然后将肝素稀释液(肝素200mg即25000U溶于5%葡萄糖盐水500ml)以30ml/h静脉持续滴注。但有下列情况时[[肝素]]用量应减小至20ml/h:2周内作过手术者;2周内有脑卒中者;血小板计数<100×109/L;有出血倾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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