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主义
直觉主义(intuitionism)
强调直觉或直观在认识中的作用的思潮和学说。认为直觉是比抽象的理性更基本、更可靠的认识世界的方式。这种学说或思潮通常带有强烈的反理性主义、反实证主义和反唯物主义倾向。历史上不少哲学家都重视直觉,但到20世纪初才真正形成为一种学说或思潮。典型的直觉主义者有H.柏格森、B.克罗齐、E.胡塞尔等人。
H.柏格森之哲学直觉主义:
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与他的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是密切相关、互为表里的。他的生命哲学为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他的直觉主义又为他的生命哲学提供了方法。
柏格森认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不同,自然科学是研究外在的僵死的物质,所以它是可以用概念、判断等理性形式加以研究的。哲学研究是宇宙的本质、真正的实在,这种本质、实在是一种生生不息、运动不休的“绵延”、“生命之流”。因而理性、科学的理智的认识是不能认识这种宇宙的本质的。它只有通过一种内在的体验,一种神秘的直觉方可把握。
理智之所以不能认识世界的本质,柏格森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1)理智具有表面性。理智的认识总是站在事物之外,对事物进行描述,它所得到的不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而是事物的外部肖像,事物空间中的因果性。他举例说,有一个人要想了解一个城市,但他只是在城市的外围拍照,尽管他从无数不同的观察点来拍照,并且所拍的照片可以相互补充,但他所得到的印象永远只是这个城市的表面,与我们在这个城市里穿街走巷所得到的印象绝不会完全相同。理智的认识就像这位在城市外拍照的人,它永远只是围着实在转,不可能把握实在。(2)理智的认识是一种分析的认识。分析就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这对于处于空间中的、外在的、可分的、物质的自然界来说是可以做到的,而对于空间之外的、不可分的、内在的生命是不能做到的。他也举例说,当你举起你的手臂,要想用理智来认识手臂的运动,但理智认识的方法是从外部来观察手臂运动的方法,你的手臂是先经过一点,然后经过另一点,而且这两点之间还有其他的点,即使这样无限数下去,也无法把握运动。因为这样一来,“绝对”的运动就成了一枚永远不能用零钱算清的金币。但是如果你从内部来体验这种运动,问题就简单多了,你可以一下子把握“绝对”。(3)理智的认识是一种静止的认识。理智必须借以进行判断推理的是概念,而概念是僵死的符号,具有固定性、静止性,因而理智就是从不动的东西(概念)出发去理解运动的东西(生命之流)。把运动理解成不动性的函数,用静止性来表达运动,当然不能把握实在的运动性。这就好比用概念编织罗网,试图从那川流不息的实在的河流中捞到点什么,其结果把实在的真正本质——“绵延”都漏掉了,只能是一场空。(4)理智的认识受功利的支配,追求实用的知识,不可能获得关于实在的绝对的知识。他认为,科学理智的认识不是为认识而认识,而是为了谋取实际利益而认识。它对于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各种印象不是一视同仁,而是依据我们的物质利益来舍取的。因此,理智的认识所获得的不是真正的实在知识,而只是一个实用的人工构造物。日常生活固然需要实用的东西。但哲学家们若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采用外在的认识方法,就必然会纷争不已,而不可能有真正的哲学。
因此,柏格森得出结论说,科学或理智的认识只能认识物质世界,认识假象,获得暂时的相对真理,而不能得到生命(精神)的、永恒的绝对真理或世界的本质。他写道:“实证科学的职能就是分析,就是运用符号进行研究。因此,即使自然科学中最具体的科学,即关于生命的科学,也只能限于研究生物的可见的形式,即他们的器官和解剖学上的要素,在这些形式之间进行比较,把复杂的形式归结为简单的形式……它们永远无法把握生命的本质。”并且他还说:理智的特征就在于它天生地不能理解生命。
柏格森在贬低理性的基础上,竭力宣扬直觉主义。他认为,只有直觉才是把握或认识宇宙的本质即生命或绝对真理的惟一工具。他所说的直觉指用自我的生命深入到对象的内在生命之中,以达到生命之流的交融。他说:“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这种方法绝对地掌握实在,而不是相对地认知实在,它使人置身于实在之内,而不是从外部的观点观察实在,它借助于直觉,而非进行分析。简单地说,它不用任何表达、复制或者符号肖像来把握实在。因此,形而上学就是一门不用符号的科学。”根据柏格森的论述,直觉是区别于逻辑理性的另一种认识活动。传统意义上的理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把握,无论是通过感官去感知、表象,或通过理智去归纳、综合,还是运用范畴、图式去统摄、整理,都是主体从外部去理解、描述、研究、说明客体,因此,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联通必须以某种中介即符号为桥梁。既然使用了具体的符号表达形式,这种认识就总是从某一个角度去进行的,或是针对对象的某一个方面来说的,结果只能是相对的认识。直觉则不同,它使主体和客体直接融合为一。当主、客体达到某种无差别境界时,我们的认识便达到了绝对的领域,也就是运动变化、绵延、生命冲动的领域,实在的领域。直觉所需要的是一种意志的努力,这种努力使人的心灵违背自身,从理性思维的习惯方向扭转过来,超出感性经验、理性认识和实践的范围之外,抛弃一切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其结果当然也就不需要什么表达符号了。所以柏格森说,真正的哲学是一门不用符号的科学。
柏格森承认人很难摆脱感性的和理性的思维方式,很难做到不用任何概念、判断、推理,甚至不用任何符号来直接洞察对象。但是,人们到底能不能运用直觉的方法来把握或认识生命、绵延呢?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有直觉意识,因为直觉的产生同人们的记忆有关。柏格森在对记忆作了专门研究以后,认为记忆不来源于物质,它是独立自存的。他的理由是:记忆和感觉是两回事。感觉到的对象都是当下直接存在的、占有空间因而可以计量的事物,所以是来自物质的;而记忆是“过去影像的保存”,它是潜在的,脱离任何具体物质事物的。记忆是物质与精神的交叉点,它把物质和精神统一起来,它本身并不属于物质。但是在意识活动中,纯粹的感知和纯粹的记忆不断相互渗合,致使人们不能分清它们的不同作用。实际上,只有记忆才是直觉的来源。记忆也同时间的绵延有关。记忆中没有可重复的东西,它记载着绵延的每一瞬间,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异质的。但是记忆并不把每一瞬间用分离开来的方法储存起来,而是让它们滚滚流动,像一幅画卷在不断展开,又像一团线圈在越绕越大,把过去的意识包含在现在的意识之中。因而在我们面对某个事物的时候,保存在我们记忆里的千万往事和当前的经验彼此渗透,不断堆积,最后浓缩成一个单一的直觉,这时就一下子产生对事物的完整意识。由此看来,由于每个人意识的存在都离不开记忆,因而直觉也必定是在每个人的意识里潜在着的,只不过一般人习惯于理性思维,没有注意发挥这种直觉罢了。只要我们的心灵能够违背自身,逆转方向进行超出人类条件的努力,是可以运用直觉方法来认识实在的。
直觉作为一种认识方式,它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柏格森通过对艺术创造过程的剖析,比较详尽地探讨了这个问题。首先,要获得对实在的直觉,必须与实在的外部表现有长期、大量的接触,以接触中所得到的主观感受为材料,进而了解实在的秘密。就好像要创作一篇文学作品,必须熟悉主题,并从实际生活中收集素材一样。只有在积累的基础上,灵感才能出现。其次,仅仅掌握了大量的材料还不够,因为材料的简单堆砌并不是真正的艺术品。直觉的产生,有赖于想像力的发挥。想像力是艺术创作活动的一个重要前提,缺乏想像力作品绝不是好作品。想像力可以把我们带到对象的内部,使我们与对象融为一体,达到物我相融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直觉就可以充分体验实在的真谛。所谓想像力,主要指主体对自我的内心观照;所谓体验,主要指主体对自我意识流动的感觉;所谓物我相融,,也指以自我精神为主要认识对象的主、客体交融。因此,艺术创作的源泉最终在于自我的内心冲突,外在的现实生活在艺术中不过是心灵激情的派生物。如一个艺术家常被大自然的内在精神所感染而作出天才作品,它的美就是大自然的内在精神的体现,就是作者与对象的生命之流交融的产品。再次,直觉的实现,有赖于超越理智的审美态度。理智在认识时不是单刀直入对象的真实本质,而是把功利主义的先入之见和大量的概念、标签铺盖到对象上,遮蔽了对象的本来面目。因此,要想把握实在,必须“去蔽明心”,抛弃理性的概念名词,不考虑事物的好坏、用途,只是用纯粹的审美眼光去观察事物、体验事物,这就是超越理智的直觉。作为一个艺术家,只需注意对象的流变所引起的主观感受,并着意用自己的作品去表现这些感受,其他一切都可以置之不顾。只有这种绝对超然的审美态度才能带来真正的艺术。
直觉主义是柏格森哲学的一个中心问题。其在本质上是反理性的、反科学的。但它对后来的人本主义思潮各流派都有重大的影响,对当前科学主义思潮中的一些流派,如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库恩的历史主义等都有明显的影响,并且对西方现代派艺术也有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