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 Social worker 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者。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来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社会工作者四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社会工作者三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社会工作者二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社会工作者一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
社会工作者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1959年以前出生,获得中专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社会工作者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社会工作者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
社会工作者四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社会工作者三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社会工作者二级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社会工作者一级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职业种类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种。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高级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