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为《GB/T 16751·2—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标准证名。又名虚阳偏亢证、水不涵木证、肾虚肝旺证、肾虚肝亢证。指因肝肾阴液亏虚,虚阳偏亢所致,以眩晕耳鸣、急躁易怒、头重脚轻、腰膝酸痛、多梦遗精、舌红少苔、脉弦细等为常见症的证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