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为《GB/T 16751·2—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标准证名。又名胃火炽盛证、胃热证、胃热炽盛证、胃实热证、胃气实热。以胃脘部灼痛、喜冷,发热、口渴或口臭、牙龈肿痛、齿衄、便结尿黄、舌红苔黄、脉数等为常见症的证候。多因火热炽盛,壅滞于胃所致。治宜清泻胃热,方用泻黄散。若热象甚盛,而见大便坚黄、小便赤少、四肢体肤灼热,则为阳明腑实之象,治宜清热生津、通下胃腑,方用调胃承气汤等加减,不可峻下攻伐。
[1]
这是一篇与
方剂相关的条目。推荐您访问中医智库,查看权威
胃火证信息。
这是一篇与医籍相关的条目。推荐您访问中医智库,阅读
《胃火证》经典原文。
- ↑ 邹积隆,丛林,杨振宁 主编.简明中医病证辞典.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第8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