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为《GB/T16751· 2—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标准证名。又名胆气不足、胆虚气怯证、胆气亏虚证。指胆气亏虚而致证候。症见眩晕、视物恍惚、虚烦失眠、心慌易惊、多疑虑、常太息、口苦等。多因久病耗损、惊恐、思虑过极、内脏功能失调而致。治宜温胆安神。方用温胆汤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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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气虚证》经典原文。
- ↑ 邹积隆,丛林,杨振宁 主编.简明中医病证辞典.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第9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