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不著撰者。成书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现存第四至第九卷。卷四至卷七以内科为主,包括暑、湿、便血、痢疾等二十八门,列方七百二十四首;卷八至卷九以五官科为主,包括唇口舌、耳、鼻等十七门,列方一百八十四首。每门又分辨证法、治病法、切脉式、治疗方药等四部分。现存明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