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传薪”、“薪尽火传”。语出《庄子·养生主》。本谓形骸有尽而精神不灭。传火于薪,前薪尽,火又传于后薪,辗转相传,火终不灭。后借以比喻道术、医学等家之师徒相传。《脉法增注释疑·自序》:“脉之理幽而难明,而究其难明之故,半由岐、黄脉要年湮,多字句之讹,半由仓、扁薪传,历代分异同之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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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传》经典原文。
- ↑ 达美君 主编.简明中医语词辞典.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第236-2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