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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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卷。金·张存惠(字魏卿)等据《政和本草》校补。成书于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即宋淳熙十六年),初刊于金泰和四年(1204,即宋嘉泰四年)。简称《重修政和本草》。有关文献对其成书年代大都定为蒙古定宗四年(1249,即宋淳FH祐九年),所据乃麻革(字信之)序于己酉中秋。查《政和本草》、《本草衍义》两书均为宋政和六年(lil6)成书,此后南宋时之己酉年有三,分别为建炎三年(1129)、淳熙十六年(1189)及淳FH祐九年(1249)。书中有字文虚中于金皇统三年(1143,即宋绍兴十三年)所撰“书《证类本草》后”,足证必于建炎三年之后成书;而刘祁跋于泰和四年(1204),又不应早于淳FH祐九年(1249)麻氏之序达四十五年之久。是以定麻序为宋淳熙十六年,并于该年成书,刘祁跋年(泰和四年)刊行,较合实际。本书是在当时流行于中州(金国)《政和本草》庞氏刻本基础上校补而成。卷前增引《证类本草》所出经史方书二百四十七种,麻革重修《证类本草》序;药目之下补入该药异名;将《本草衍义》内容散入各药正文之中;卷末增引字文虚中“书《证类本草》后”及刘祁跋等。另考证《本经》、《别录》所载药物的分合,更换失真药图,纠正误植之字等。本书对《政和本草》精心校订,保存了大量宋以前本草资料,使后人能从此窥得该书原貌,功绩不可磨灭。本书虽以《政和本草》内容为主,但又补入《本草衍义》内容,合两书而为一体,后人认为本书即是《政和本草》,有欠精当。现存明成化四年(1468)平阳张氏晦明轩刻本等多种明、清刊本。晚近通行本为1957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晦明轩本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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