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医生。名佚。明初时(约1368年)挟医技游于饶州府(治今江西波阳)。一日遇人抬柩于途,询之乃孕妇丧,验其所遗血迹,谓其人未死,启棺视之,一针遂苏。世人惊其医技之精,以为能起死人,喻“扁鹊再世”。后有人传其小儿方,亦多效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