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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尸癖

删除10,994字节, 2017年2月23日 (四)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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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正常的人来说,他爱的是活的人,是活生生的妇女、儿童、亲人、朋友及一些富有魅力的人。为什么竟会有人对生命不感兴趣,而去迷恋那死的、肮脏的东西呢?说来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不能把它归结为遗传特质,简单归结为生物学上的因素使然。人是社会的人,人的个性倾向性和性格特征主要是后天生活中被环境及自身的主观努力加以塑造成的。我们需要的是:研究恋尸者对待生活的基本的又是其特有的态度,从他的生活原则与生存方式寻找恋尸心理的产生根源。
 
<b>恋尸者最显著的精神特征是:视人、视生命为物</b>
 
“生命是以有结构的、有功能的生长方式为特征,但恋尸的人却喜爱所有不生长的、机械的东西。恋尸的人被一种把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的欲望所驱使,以机械的方式看待生活,仿佛所有的人都是物一样。”对恋尸者而言,人生最大的价值是对诸多物品的占有,利益的得与失是他最看重的事情,也是他全部生活围绕的中心。“恋尸的人能够同一件物品——一朵花,或一个人有联系,仅当他占有这件物品时;因此对他占有物的威胁就是对他本身的威胁;如果他失去了占有物,他就失去了同这个世界的关系。这就是我们发现的下述荒谬反应的原因:他宁肯失去生命也不肯失去占有物,尽管一旦生命失去,有所占有的他也就不复存在了。”
 
恋尸者喜欢把任何事物的价值都看作纯粹物品的价值,“所有有生气的变化、情感和思想都被转化为事物,记忆而不是经验,占有而不是存在,变成了重要的东西。”在此种情况下,他也会珍爱他所拥有的记忆、曾经的情感和思想等,因为它们已作为物品属他所有。对获得和占有的兴趣扩展到生活的各个地方,例如在爱情方面,他会认为自己的伴侣应该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从而极端地强调忠实和贞节,限制、否定对方的自由。
 
由于利益的得失是恋尸者整个心灵关注的核心,经常恐惧着利益的无保障,所以他对未来的难以确定忧心忡忡。他极其害怕未知与冒险,渴望着稳固的秩序,有把握的明天,必然选择一种看来安全然而却机械呆板的生活方式。他看重目的之实现远甚于过程之乐,在他看来,所谓的生活情趣是无用且有害的,因为它妨碍其对利益的算计与追逐。他惯于把今天当作作接近明曰目标的手段,据此压抑生命的自发冲动,压抑对娱乐、悠闲的享受。由于缺乏真正的生命的欢乐,恋尸者转而寻求单纯的刺激,只有食欲与性欲等强烈的动物本能尚可给他些许快乐,除此之外惟有杀人与被杀的变态趣味。最终他会沉迷于此。  
==“恋肛癖”是一种相对较轻的[[病理]]形式==
弗洛伊德曾研究过所谓“恋肛癖”,他发现“清洁癖、[[恋物癖]]和偏执狂这些性格特征常常在那些以前是恋肛癖的人身上表现突出”,从而进一步指出,肛门性格与对金钱、污垢、财产和毫不使用的物品的占有有着深刻联系。弗洛姆认为,肛门性格与恋尸性格之间并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前者相对后者只是程度较轻的病理形式。“具有肛门性格的人被粪便所吸引,如同他被所有对生命无用的东西(诸如污垢、无用的物品、仅仅作为占有物而不是作为生产和消费的手段的财产)所吸引一样。”而由于肛门性格极其普遍,我们据此可以指出,恋尸心理大量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
 
通过以上对恋尸者性格、思想的分析,我们已经能看出,是什么样的生活态度导致了恋尸心理的产生。其间奇妙的现象是:这种以人为物的生活态度竟会与尸体、死亡、粪便等发生必然的联系。对于无生气的东西的这种吸引力之发生原因,弗洛伊德并未作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解释;很显然,这是一个自然之谜。但对诸多事实的观察与归纳却证明了这种吸引力的真实存在,证明了心灵与外物的这种相互感应。由此我们或会想起“心地肮脏”之类的说法,此类语言似乎并不仅仅是文学上的修饰比喻,而是对生活现象的本质反映。  
==恋尸的潜意识原型==
由于视人的价值为物的价值,他必定贱视生命与情感,把时间和精力多用于利益算计上。
 
天长曰久,怜悯之心衰退,曰益感受不到美和欢乐;于是尸体与粪便也变得无所谓。而当他已麻木不仁的时候,死亡与毁灭因其对枯燥、单调、压抑的替代和破坏,反倒会成为一种诱人的刺激,从而使他真正地“迷恋”于此。在这里我们发现:恋尸者的内心其实是缺乏满足和快乐的——毋宁说多数恋尸者的精神世界犹若沉闷乏味、肮脏可怕的地狱,他就生存在这地狱内。只是由于占有着许多物品及忙着追逐各种利益,他不自知而已。  
==弗洛伊德后期的理论中有“死的本能”的概念==
他说:“如果生命是在一个无法设想的遥远过去,并且以一种难以想象的方式从无生命的物质中产生出来,如果这确是真的,那么,按照我们的假设,某种本能在那时就必定存在,其目的是要废除生命,重新确立事物的无机状态。如果我们在这一本能中辨识出我们的假设中的自我破坏这一冲动,而这种本能从来没有从任何生命过程中消失。”弗洛姆进而指出,“生的本能构成了人的首要潜力,死的本能是一种次要潜力。如果存在生命的适宜条件,首要潜力就会得到发展,正象一粒种子在给定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就会生长一样;但如果没有适宜的条件,恋尸倾向就会出现并占据人的优势。”
 
<b>恋尸者对尸体、杀人、破坏的兴趣和迷恋,表明了恋尸者潜意识中的死亡欲望</b>
潜意识乃意识的基础,然而意识的发展却可能背离潜意识,致使被严重压抑的潜意识转而反对走向错误、走向异化的意识。恋尸者不顾精神的内在需求片面追求物质利益,根本上违背了生命的真实价值;生之本能遭受到压抑与遏制,便会向其对立面转化,死亡与毁灭的欲望由此产生。可见,死亡本能的显现,乃是对错误发展的意识的否定。恋尸者所以迷恋死亡与无机物,正是因为他的潜意识中有废除意识、返归无知觉的原始状态的深层愿望和要求。
总之,恋尸乃是死亡本能的体现,它作为一种可能的[[心理倾向]]隐藏在每个人的潜意识深处。每当人在现实中采取如前所述以人为物的生活方式与态度,尸体与死亡的阴影就会从心底浮现。它的意义在于:通过走向死亡毁灭错误发展的意识自我,换取灵魂的重生。对此,关于濒死经验的研究可以给我们以极富启示性的证明。
<b>恋尸表明了恋尸者的潜意识通过死亡走向再生的愿望与要求</b> 或者换言之,是集体潜意识中“死亡——再生”原型的体现。但是,很显然的是,与药物致幻中的情况不同,恋尸者在放纵时体验到的死亡与破坏并不彻底,——由于缺乏死亡背景中似乎是更高存在层面的作用与帮助,他日常蓄积、压抑的“死亡能量”只是盲目地释放发泄,却不能毁灭其原有的人格结构。因此,他的意识自我在放纵后仍保留下来,得以沿袭过去的错误,开始又一轮的压抑——放纵。而每次压抑——放纵的循环,都更强化了恋尸心理,加深了恋尸的程度。最后,或许只有在真正的死去以后,恋尸者才能经由地狱的磨难毁灭其意识自我,求得灵魂的新生。当然,如果某位有恋尸倾向的人明白于此,他也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态度行为,在活着的时候便逐渐重塑其人格,使已形成的心理结构发生改变,把旧的自我转换成一个新的自我。这样,他便可避免死后“落入地狱”。 实际上,由于平时对自身[[生命力]]或生命自发冲动的压抑摧残,恋尸者的精神状态已如深陷地狱。利益的得失令他[[焦虑]][[烦恼]],心灵的染污使他的世界充满垢浊不净。可以说,对尸体与死亡的迷恋预示了恋尸者未来堕入地狱的可能性。因此,恋尸现象也是对人死后地狱体验之真实性的有力证明。  ==关于恋尸的伦理思考==恋尸者把世界看成机械的物质,把人的价值视为物的价值,这种态度导致他认为:可见的、可占有的东西是重要的,而诸如情感、情绪、体验是无所谓的,因为它们不能成为财富被占有。  对恋尸的反对,使我们重新看待这个世界,不仅仅是物质、材料,还有形而上的情感、意义等,后者对人而言甚至更重要。 恋尸者对功利目标的强调,对过程的不重视促使我们发现了其反面 我们不应当把自身当作实现未来的工具,不应使今天成为达到明天的手段。我们不应为了所谓的理想而违背人性压抑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我们不应为了一种可把握的稳妥的生活而放弃自由。我们会让自己循天性自由发展,活在今天、当下,时时刻刻、实实在在地享受生活的欢乐。而由于自己的行动是本于自己的兴趣,是自己内在的深刻需要,我们反而能真正找到最适宜发展之路,成为上天要我们最好成为的那种人才。 在一些较为精深的宗教哲学理论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与“恋尸”有染的思想和思维方式的否定。例如基督教中,认为人不能凭借善行得救,做足够的好事并不足以保证人死后升入天堂。这里该如何理解呢?从反对恋尸心理的角度,可以这样认为:如果人把“善行”——做好事当作自私自利的手段,归根结底他的心仍不是由衷地愿帮助别人,仍然无爱,那么,他也只能停留于较低的精神境界。只有发自信仰、发自真心无条件地“爱”,而非把善行当作自己实现“上天堂”之目的的工具,才能得到拯救。 借用泰戈尔的一句诗:“那想做好人的,在门外敲着门;那爱人的,看见门敞开着哩。” 恋尸癖属于性变态的范围,此种病人矫正困难,环境影响和教育措施对这类人往往收效不大。  ==生活病例==<b>⑴</b>河北唐山一退休教师与妻子尸体同床共枕长达8年
“8年里,我们看不到她的任何生活痕迹。”河北理工学院女教授宋实的一位邻居说,“1995年10月后,她的衣服、被褥再也没在院子里晾晒过。”但宋家依然保留着订鲜牛奶的习惯。“她身体虚弱,要静养,靠流食维持生命。”教授的老伴、同在河北理工学院任教的谢玉臣这样回答。宋实与谢玉臣居住在唐山市卫国里矿院平房1排3号西屋。房间的窗户一直紧闭,前后窗帘将房间与世隔绝。谢玉臣出门时总不忘锁门。然而,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却会在某个中午或黄昏飘入邻家院落。“你们不能进来!吵着她谁负责?!”每当有人要探望宋教授时,谢玉臣都会严辞拒绝。他平时是个和蔼而健谈的大学教师,但到了这个时候,脸上就会露出一丝恐怖的气氛。
谢玉臣说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我的价值观和你们不同。”这位现已远近闻名的老人说,“现在8年已经过去,最初的那些压力更渐渐淡化了。”
<b>⑵</b>其中一个典型个案是28岁的程某,吉普车司机,已婚,发案时儿子3岁,父母皆为国家干部。性格内向,平日被认为忠厚老实,他工作积极负责,热心踏实,车辆保养得好,行车13万公里无事故,是多次受到领导表扬的“好司机”。被捕后交代:在青春期就对妇女四肢有强烈欲望。认为拦路强奸承担风险太大,转向扒坟奸尸。从1984年3月至1985年3月,一年内扒坟5起,因女尸多已腐烂,他转而把对方四肢锯下,刮肉留骨,埋在自己的车库里,想女人时通过观赏女尸的衣服、骨头获得性满足。 第五次扒坟时被现场抓获,破案后从其驾驶的吉普车车库内和家中,共提取女性的衣物40余件,人体[[骨骼]]100余块。 [[心理学]]家分析:程某属于性心理变态中的混合交叉型,有恋尸癖、恋物癖、施虐色情等各种典型表现兼而有之。他有年轻美貌的妻子,但性生活冷漠,遂以怪癖的行为方式渲泻满足其性欲。 <b>⑶</b>还有一起罕见的女性恋尸癖,23岁,某火葬场女防腐实习员。1982年当其对一名33岁的男性尸体进行性玩弄时被发现,判处徒刑。她交代曾和40具以上尸体有过性接触。她在留给尸体的一封信中说:“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安慰我那破碎的心。如果你读了这封信后,请不要恨我。我曾爱过你,我笑,我爱,我有错,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你。请你记住过去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转自《人类性学基础》) <b>恋尸癖的成因,主要有:</b> (1)这一异常心理的形成有的与性挫折有关,有的则缺少正常性欲发泄途径。而且只要有第一次并获得快感体验,就会一发不可收拾,难以自控。在患者身上似乎还存在着某种需要,想表明自己对受害者的绝对统治。 (2)对异性的强烈愤怒、强烈热情或某种惧怕,在精神上受到某些剧烈刺激的情况下,多种因素[[交互作用]]也是恋尸癖发生的心理原因。 (3)低智低能的精神缺陷者在某种条件下,也易于发生这一异常心理。 (4)在某些不良心理背景下经常与尸体接触,对于这一异常心理的形成往往有一定的诱发作用。 <b>对于这种病态的预防与矫正:</b>
(1)主要是提高公民心理素质,改善生活环境条件,加强婚姻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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