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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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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

中药鉴定是依据药典和国家颁布的有关药品标准或有关资料[[规定]]的药用标准,对商品[[中药]]或检品作真实性、纯度、品质优良度的检定。中药鉴定的对象非常复杂,有完整的中药,有碎片、[[饮片]]、粉末,也有[[中成药]]制剂如[[丸剂]]、[[散剂]]、[[片剂]]、[[丹剂]]等。中药鉴定的[[方法]]有多种多样,常用的方法有:来源[[鉴定]]、[[性状]]鉴定、[[显微鉴定]]及[[理化鉴定]]等,各种方法有其特点和适用对象,有时[[需要]]几种方法配合进行鉴定。

当今中药鉴定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越来越显得突出,也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难题。一方面它是中药的各项工作之首,直接关系到中药各项研究工作结论的正确与错误,临床疗效的好坏,经济效益的获得与损失等;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其艰巨性。因为,我国中药使用的历史悠久,[[品种]]繁多,地区[[习用品]]各异,类似品、代用品、民间用药不断涌现,同名异物、异名同物的现象普遍存在;多数[[药材]]是植物体(或动物体)的某一部分,有的药材外形很[[相似]],药材之间难于区别,要将商品药材准确鉴定出具体品种,尚具难度。因此,中药鉴定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将推动中药鉴定的迅速发展。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的法典。它规定了药品的来源、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全国的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等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五十多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先后出版了七版,从1963年版起,开始分一、二部,一部收载药材和[[成方]]制剂,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和各类制剂。1986年卫生部颁布了进口药材标准,载药31种。1992年卫生部又颁布了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载药101种。国家药典对药品的品种和质量均有明确的规定,其鉴别和[[检查]]手段不断提高,如1995年版一部,收载中药材522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398种。比 1990年版新增药材17种,新增制剂125种。药材中规定的检验方法在量和质[[上都]]明显高于1990年版,如有显微鉴别项目的有322种(包括横切面和粉末),薄层鉴别的150种,含量测定的105种。有11个品种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3个品种采用了[[气相色谱法]]。41个品种采用[[分光光度法]],17个品种采用[[薄层扫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
简称《部颁药品标准》,对在同时期该版药典中尚未收载的品种和内容有所补充,也是国家药品标准,各有关单位也必须遵照执行。 地方药品标准(现已取消不用)
是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局批准执行的药品标准,在该地区的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等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对其他地区无[[约束]]力,但可作为参照执行的标准,其所载品种和内容上若与国家药典或部颁药品标准有重复和矛盾时,应首先按国家药典执行,其次按部颁药品标准执行。新版药典凡例还明文规定,对本版药典收载的药材及制剂,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如需采用其他方法,应将该方法与规定的方法做[[比较]]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掌握使用,但在仲裁时仍以新版药典规定的方法为准。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我国的[[中药资源]]极其丰富,品种繁多,在鉴定时一定有许多品种不是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药品标准所收载的,没有药用的法定依据。但为了确定其品质,为进一步研究[[分析]]地区药用的可能性打下基础,还可以根据有关专著进行鉴定。

== 取样==

药材[[取样]]是指选取供检定用的药材[[样品]]。取样的代表性直接影响到检定结果的正确性。因此,必须重视取样的各个环节。

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作详细记录。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

从同批药材包件中抽取检定用样品,原则如下:

①药材总包件数在100件以下的,取样5件;

②100~1000件,按5%取样;

③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

④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⑤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药材,可用[[采样]]器(探子)抽取样品,每一件至少在不同部位抽取2~3份样品,包件少的抽取总量应不少于实验用量的3倍;包件多的,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按下列规定:

①一般药材100~500g。

②粉末状药材25g。

③贵重药材5~10g。

④个体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代表性的样品。如药材的个体较大时,可在包件不同部位分别抽取。

将所取样品混合拌匀,即为总样品。对个体较小的药材,应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字,使分为四[[等分]],取用对角两分;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至最后剩余的量足够完成所有必要的试验以及留样数为止,此为平均样品。个体大的药材,可用其他适当方法取平均样品,平均样品的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的3倍数,即1/3供实验室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则为留样[[保存]],保存期至少1年。
== 中药的杂质检查==

中药中杂质的混存,直接影响药材的纯度。这些杂质系指:

① 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

② 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检查方法可取规定量的样品,摊开,用肉眼或放大镜观察,将杂质拣出,如其中含有可筛分的杂质,应通过适当的筛箩将杂质筛出。[[然后]]将各类杂质分别称重,计算出占样品的百分比。如药材中混存的杂质与[[正品]]相似,难以用肉眼鉴别时,应用显微、理化鉴别试验,证明其为杂质后,计入杂质重量中。对个体大的药材,必要时可破开,检查有无蛀虫、霉烂或变质情况。杂质检查所用的样品量,一般按[[药材取样法]]称取。

== 中药的鉴定==

中药鉴定的样品非常复杂,有完整的中药;有碎块、饮片和粉末。因此,中药鉴定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常用的鉴定方法有:来源(原植物、原动物和矿物)鉴定、性状鉴定、显微鉴定及理化鉴定等方法。各种方法有其特点和适用对象,有时还需要几种方法配合进行工作,这要根据检品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灵活掌握。 来源鉴定
应用植(动)物的[[分类学]]知识,对中药的来源进行鉴定,确定其正确的学名;应用矿物学的基本知识,确定矿物中药的来源。以保证在应用[[中品]]种准确无误。 观察植物形态
对具有较完整植物体的中药检品,应注意其根、茎、叶、花和[[果实]]等部位的观察,其中对繁殖[[器官]]尤应仔细观察,借助放大镜或[[解剖]][[显微镜]],观察花等的[[形态]]构造。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检品是不完整的,一般都要追究其原植物,包括深入到产地调查,采集实物,进行对照鉴定。 核对文献
根据已观察到的形态特征和检品的产地、别名、效用等线索,可查阅全国性或地方性的中[[草药]]书籍和图鉴,加以分析对照。在核对文献时,首先应查考[[植物分类学]]著作,如《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等,以及有关的地区性植物志等;其次再查阅中药品种方面的著作,如《[[中药志]]》、《中药材品种论述》等。必要时,还须进一步查对原始文献,以便正确鉴定。原始文献,即指第一次发现该种(新种)植物的植物工作者,描述其特征,予以初次定名的文献。 核对标本
当知道未知种是什么科属时,可以到[[标本]]室核对已定学名的该科属标本,或根据文献核对已定学名的某种标本。要得到正确的鉴定,必须要求标本室中已定学名的标本正确可靠。在核对标本时,要注意同种植物在不同[[生长]]期的形态差异,需要参考更多一些标本,才能使鉴定的学名准确。如有条件,能与模式标本(发表新种时所被描述的植物标本)核对,这对正确鉴定更为有利。 对一些难以定名的标本,可寄请专家或植物[[分类]]研究单位协助鉴定。

原动物的鉴定,应按动物学分类方法进行。

矿物药的鉴定,参看矿物药类篇。

性状鉴定
就是用眼观、手摸、鼻闻、口尝、水试、火试等十分简便的鉴定方法,来鉴别药材的外观性状。这些方法在我国医药学宝库中积累了丰富的[[传统]]鉴别[[经验]],它具有简单、易行、迅速的特点。性状鉴定和来源鉴定一样,除仔细观察样品外,有时亦需核对标本和文献。对一些地区性强或新增的品种,鉴定时常缺乏有关资料和标准样品,可寄送少许样品到生产该药材的省、自治区中药材部门或药品检验所了解情况或请协助鉴定。必要时可到产地调查,采集实物标本,了解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等情况,以便进行鉴定研究。[[直观]]的性状鉴定是很重要的,也是中药鉴定工作者必备的基本功之一。 形状
药材的[[形状]]与药用部分有关,每种药材的形状一般比较固定。如根类药材有[[圆柱]]形、圆锥形、纺锤形等;皮类药材有卷筒状、板片状等;[[种子]]类药材有圆球形、扁圆形等。经验鉴别[[防风]][[根茎]]部分称为“[[蚯蚓]]头”,[[海马]]的外形为“[[马头蛇尾瓦楞身]]”。老药工们这些经验鉴别的术语,形象而生动,易懂易记。有些叶和花类药材很皱缩,须先用[[热水]][[浸泡]],展平后观察。 大小
药材的大小指长短、粗细、厚薄。要得出比较正确的大小[[数值]],应观察较多的样品。如[[测量]]的大小与规定有差异时,可允许有少量稍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有些很小的种子类药材,如[[车前子]]、[[菟丝子]]等,应在放大镜下测量。表示药材的大小,一般有一定的幅度。 颜色
各种药材的颜色是不相同的,如[[丹参]]色红,[[黄连]]色黄,[[紫草]]色紫,[[乌梅]]色黑。药材因加工或[[贮藏]]不当,就会改变其固有的[[色泽]]。很多药材的色调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色调。在描述药材颜色时,如果用两种以上的复合色调描述时,则应以后一种色调为主,如黄棕色,即以棕色为主。 表面特征
指药材表面是光滑还是粗糙,有无皱纹、皮孔或毛茸等。双[[子叶]]植物的根类药材顶部有的带有根茎;单子叶植物根茎有的具膜质鳞叶;[[蕨类植物]]的根茎常带有叶柄残基和鳞片。白花[[前胡]]根的根头部有叶鞘残存的[[纤维]]毛状物,是区别[[紫花前胡]]根的重要特征。植物香圆未[[成熟]]果实或幼果作[[枳壳]]或[[枳实]]时,果顶具俗称“金钱环”,这一特征是鉴别该种的重要依据。

质地
指药材的软硬、坚韧、疏松、[[致密]]、粘性或粉性等特征。有些药材因加工方法不同。[[质地]]也不一样,如盐[[附子]]易吸潮变软,黑顺片则质硬而脆。含[[淀粉]]多的药材,如经蒸煮加工,则因淀粉糊化,[[干燥]]后而质地坚实。在经验鉴别中,用于形容药材质地的术语很多,如质轻而松、断面多[[裂隙]],谓之“[[松泡]]”;富含淀粉,折断时有[[粉尘]]散落,谓之“粉性”;质地柔软,含油而润泽,谓之“油润”;质地坚硬,断面半透明状或有光泽,谓之“角质”等。 折断面
指药材折断时的现象,如易折断或不易折断,有无粉尘散落等及折断时的[[断面特征]]。[[自然]]折断的断面应注意是否平坦,或显纤维性、[[颗粒性]]或[[裂片]]状,断面有无胶丝,是否可以层层剥离等。对于根及根茎类、茎和皮类药材的鉴别,[[折断面]]的观察是很重要的。如[[茅苍术]]易折断,断面放置能“起霜”(析[[出白]]毛状[[结晶]]);[[杜仲]]折断时有胶丝相连;[[黄柏]]折断面,显纤维性,裂片状分层;[[牡丹皮]]折断面较平坦,显粉性。

对于不易折断或折断面不平坦的药材。为描述断面的形态特征,可用[[刀切]]成横切面,以便观察[[皮部]]与木部的比例、维管束的排列形状、射线的[[分布]]等,有些药材肉眼还可察见黄棕色小点(分泌[[组织]])等。对于横切面特征的描述,经验鉴别也有很多术语,如[[粉防己]]有“[[车轮纹]]”;茅苍术有“[[朱砂点]]”;[[大黄]]根茎的星点;[[何首乌]]的云锦状花纹等。 气
有些药材有特殊的香气或臭气,这是由于药材中含有[[挥发]]性物质的缘故,也成为鉴别该药材主要依据之一,如[[檀香]]、[[阿魏]]、[[麝香]]、[[肉桂]]等。对[[气味]]不明显的药材,可切碎后或用热水浸泡一下再闻。 味
每种药材的味感是比较固定的,有的药材味感亦是衡量品质的标准之一,如乌梅以味酸为好;黄连以味越苦越好;[[甘草]]味甜为好等等,这都是与其所含成分及含量有密切关系。若药材的味感改变,就要考虑其品种和质量问题。[[尝药]]时要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因为药材的各部分味感可能不同。注意对有强烈[[刺激]]性和剧毒的药材,口尝时要特别[[小心]],取样要少,尝后应立即吐出,漱口,洗手,以免[[中毒]],如[[草乌]]、[[雪上一支蒿]]、[[半夏]]、[[白附子]]等。

水试
有些药材在水中或遇水能产生特殊的现象,作为鉴别特征之一。如[[番红花]]加水泡后,水液染成黄色;[[秦皮]]加水浸泡。浸出液在日光下显碧蓝色[[荧光]];车前子加水浸泡,则种子粘滑,且[[体积膨胀]]。这些现象常与药材中所含有的化学成分或组织构造有关。 火试
有些药材用火烧之,能产生特殊的气味、颜色、烟雾、闪光和响声等现象,作为鉴别特征之一。如[[降香]]微有香气,点燃则香气浓烈,有油流出,烧后留有白灰;麝香少许用火烧时有轻微爆鸣声,起油点如珠,似烧[[毛发]]但无臭气,灰为白色,可资鉴别。以上所述,是药材性状鉴定的基本顺序和内容,在描述中药的性状或制订[[质量标准]]时,都要全面而仔细地观察这几个方面。但对具体药材的各项取舍可以不同。
除上述对完整药材的性状鉴别外,还应[[学习]]掌握一些饮片鉴别知识。饮片不同于完整药材的鉴别特征是改变了形状、大小、颜色,甚至气味。在学习时应结合完整药材特征,特别是横切面、表面和气味的特征来对比识别,也不难掌握。 显微鉴定
显微鉴定是利用显微镜来观察药材的组织构造、[[细胞]]形状以及内含物的特征,用以鉴定药材的真伪和纯度,显微鉴定常配合来源、性状及理化鉴定等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当药]]材的外形不易鉴定,或药材破碎或呈粉末状时,此法较为常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已将显微鉴定应用到很多中药和中成药制剂的鉴别中。进行显微鉴定,鉴定者必须具有植物(动物)解剖的基本知识,掌握制片的基本技术。显微鉴定的方法,因材料和要求的不同而不同。 完整药材的显微鉴定
适用于完整药材组织构造的观察。首先选择药材的适当部位,制成显微标本片,然后才能在显微镜下观察。制片时,大多数药材可做成横[[切片]],有的还要做成纵切片。切片的方法有徒手切片法、滑走切片法、[[石蜡切片法]]等。其中以徒手切片法最为简便、快速,较为常用。手切的[[薄片]]为了能够清楚地观察组织构造和细胞及其内含物的形状,必须把切片用适当的[[溶液]]进行处理和封藏。有时为了观察某些细胞组织,如纤维、导管等,亦需要制组织解离片和粉末片。观察药材组织切片或粉末中的后含物时,一般用[[甘油醋酸试液]]或[[蒸馏水]]装片观察淀粉粒,可同时利用偏光显微镜观察未糊化淀粉粒的偏光现象;用[[稀甘油]]装片观察[[糊粉粒]]、淀粉粒、油滴、[[树脂]]等;用[[水合氯醛]]液装片,不加热可立即观察[[菊糖]],若加热透化可[[溶解]]淀粉粒、[[蛋白质]]、[[叶绿体]]、树脂、[[挥发油]]等,并使已收缩的细胞膨胀,细胞组织清楚,[[草酸]]钙[[晶体]]特征显著。

破碎药材的显微鉴定
对大块片药材亦可[[切制]]组织片,方法大体上和完整药材的显微鉴定方法相同;块片较小难于制成切片时,可用化学试剂把植物组织解剖开,制成解离组织片进行观察,或刮取粉末进行制片观察。对切碎的草类和叶类药材,则表面片的观察仍是最常用的方法。 粉末药材的显微鉴定
粉末材料的处理和封藏方法与完整药材的显微鉴定相似。制成的粉末片,可作显微化学[[反应]]。根据在显微镜下观察的组织碎片和后含物特征,进行真伪和纯度的鉴定。中成药中的丸、散、冲等[[剂型]]的显微鉴定方法基本上同粉[[末药]]材。测量细胞和后含物的大小,也是显微鉴定中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别是中成药中同类细胞或后含物的大小,往往可作为品种间的鉴别特征。 矿物药的显微鉴定
除直接粉碎成细粉观察外,还可进行磨片观察。如对透明矿物可磨成薄片在偏光显微镜下,根据光透射到矿物晶体内部所[[发生]]的[[折射]]、[[反射]]、干涉等现象进行鉴定;对不透明矿物可磨成光片,在矿相显微镜下,根据光在磨光面上反射时所产生的现象,观察测定其反射力、反射色,偏光图等进行鉴定。另外,还可利用[[电子显微镜]]、[[电子]]探针、χ射线衍射分析、差热分析、[[光谱分析]]等现代分析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
近年来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中药材的显微鉴定手段和方法发展也是很快的。透射电镜、扫描电镜、扫描电镜十χ射线能谱分析等也都用在药材的[[微观]]鉴别上。其中应用最多的是[[扫描电子显微镜]]。它能使物质的图象呈现显著的表面立体[[结构]]的特征,放大倍数变化范围大,样品制备简单,不需[[超薄切片]],有的粉末和某些新鲜材料可直接送入观察,现已应用在动物学、植物学、医药学等多种学科中,在中药材鉴别方面,对难区别的同属多种药材的表面细微特征,如种皮和果皮的纹饰,[[花粉]]粒,茎、叶[[表皮]]组织的结构,个别组织和细胞以及后含物晶体等。有的动物药材的体壁、鳞片及毛等都有重点鉴别价值。扫描电镜χ射线能谱分析技术最近几年也已应用到药材分析上。 中成药的显微鉴定
中成药的剂型是很多的,能进行显微鉴定的成方制剂主要有散剂、丸剂、片(锭)剂、丹剂,其次是投入有药材细粉的[[浸膏剂]]、[[浓缩丸]]剂、[[颗粒剂]]和[[冲剂]]等,因为它们含有药材的细胞、组织碎片及后含物和其他微细特征。中成药的显微鉴定,一般根据[[处方]]品种,选取各药在该成药中较具专属性的显微特征,作为鉴别依据。 理化鉴定
利用某些物理的、化学的或[[仪器分析]]方法,鉴定中药的真实性、纯度和品质优劣程度,统称为理化鉴定。通过理化鉴定分析中药中所含的主要化学成分或[[有效成分]]的有无和含量的多少,以及有害物质的有无等。 物理常数的测定
包括[[相对密度]]、[[旋光度]]、[[折光率]]、[[硬度]]、[[粘稠度]]、沸点、凝固点、熔点等的测定。这对挥发油、[[油脂]]类、树脂类、液体类药和加工品类药材的真实性和纯度的鉴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药材中如掺有其他物质时,物理[[常数]]就会随之改变,如[[蜂蜜]]中掺水就会使比重降低,影响粘稠度。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1990年版对有些药材的物理常数作了规定,如蜂蜜的相对密度在1.349以上,[[冰片]]([[合成龙脑]])的熔点应为205~210℃;[[肉桂油]]的折光率应为1.602~1.614等。[[天竺黄]]规定检查体积比,即取[[竹黄]]粉末(过 4号筛)10g,轻轻装入量筒内,其体积不得少于35 ml。这是一种类似测定相对密度的方法,实际上也可推广用于测定其他药材,这就比较容易掌握[[轻重]]的标准。 膨胀度的测定
药材中含有粘液、[[果胶]]、树脂等成分,有[[吸水]]膨胀的性质,如车前子等果实、种子类药材,种皮含有丰富的[[粘液质]],其吸水膨胀的程度和其所含的粘液成正比关系。按药典检查北[[葶苈子]][[膨胀度]]不得低于12,远远大于南葶苈子膨胀度(不得低于3)。天竺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检查其吸水量,也是鉴定天竺黄纯度和品质优劣的质量指标之一。 色度检查
含挥发油类成分的中药,常易在贮藏过程中氧化、聚合而致变质,经验鉴别称为“[[走油]]”。药典规定检查[[白术]]的色度,就是利用比色鉴定法,检查有色杂质的限量,也是了解和[[控制]]其药材走油变质的程度。 泡沫指数和溶血指数的测定
利用[[皂素]]的水溶液振摇后能产生持久性的泡沫和溶解[[红细胞]]的性质,可测定含皂素类成分药材的泡沫指数或[[溶血]]指数作为质量指标。通常如有标准皂素同时进行比较,则更有意义。溶血指数测定时,应说明温度和应用何种动物的血,以能产生溶血的最低浓度表示之。因所得数据[[重复性]]差,所以较少有实用意义。 微量升华
是利用中药中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在一定温度下能[[升华]]的性质,获得升华物,在显微镜下观察其结晶形状、颜色及化学反应。如大黄粉末升华物有黄色针状(低温时)、片状和羽状(高温时)结晶。 荧光分析
利用中药中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在紫外光或常光下能产生一定颜色荧光的性质进行鉴别。通常可直接取中药片块、粉末或浸出物在紫外光下进行[[荧光分析]]。如黄连在紫外光灯下,显金黄色荧光,木质部尤为显著。秦皮的水浸出液在常光下显淡蓝色荧光。有的药材如附有[[地衣]]或有某些[[霉菌]]或霉菌[[毒素]]时,也会有荧光现象,应注意区别。一般观察荧光的紫外[[光波]]长为 365 nm,如用短波 254~265 nm时,应加说明,因两者荧光现象不同。 显微化学反应
是将中药的干粉、手切片或浸出液少量,置于载玻片上,[[滴加]]某些化学试剂使产生沉淀或结晶,或产生特殊的颜色,在显微镜下观察。亦用于[[细胞壁]]和细胞内含物性质的鉴别(见药典附录项)。 蛋白电泳法
中药材中含有蛋白质、[[氨基酸]]的种类很多,特别是动物药类和果实种子药类。以往多用[[氨基酸测定]]仪测其种类和含量,但价格贵,难于作[[定性分析]]广泛使用。近年来用聚[[丙烯酰胺]][[凝胶]][[蛋白电泳]]法,成功地[[定性]]鉴别了大量中药材。 化学定性分析
利用药材的化学成分能与某些试剂产生特殊的颜色反应或[[沉淀反应]]来鉴识。一般在试管中进行,亦有直接在药材切片或粉末上观察以了解该成分所存在的部位。如[[柴胡]]横切片,加无水[[乙醇]]-浓[[硫酸]]等量混合液后则凡是含有皂苷的组织开始呈黄绿色,渐至绿色,最终呈蓝色。 化学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可初步提示有无某种成分,如需要了解其含量多少和是否符合药用标准,则必需作含量测定。药典对有些药材规定要作含量测定,如[[马钱子]][[中士]]的宁碱的含量不得少于1.2%等。

含挥发油类、[[脂肪]]油类或树脂、蜡等药材,除进行其中油、脂、蜡等含量测定外,尚需进行它们的物理常数和化学常数测定,如羟值、酸值、[[皂化值]]、[[碘值]]等,以表示品质优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尚规定以下几项常规测定,适用于一般药材的品质检查。包括纯度检查、[[水分]]、杂质,后者指中药原植(动)物的非药用部分、有机杂质和无机杂质。无机杂质的检查一般采用过筛及[[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定量等方法来测定;品质优良度检查包括浸出物、有效成分含量测定。 水分测定
中药中含[[有过]]量的水分,不仅易霉烂变质,使有效成分[[分解]],且相对地减少了实际用量而不能达到治疗目的。因此,控制中药[[中水]]分的含量对保证中药质量有密切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水分的含量限度。
测定中药中水分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1990年版规定有三种。[[烘干]]法、甲苯法和减压干燥法。烘干法适用于不含或少含挥发性成分的中药;甲苯法适用于含挥发性成分的中药;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含有挥发性成分的贵重中药。

目前有用[[红外线]]干燥器测定水分,又有报道利用无水乙醇[[吸收]]药材中的水分,以[[甲醇]]作内标剂进[[行气]]相[[色谱分析]]测定药材中水分的方法,具有迅速、[[灵敏度]]高的优点。 灰分测定
中药中的灰分,包括中药本身经过炭化后遗留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以及中药表面附着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即总灰分。各种中药在无外来掺杂物时,总灰分应在一定范围以内,故所测灰分数值高于正常范围时,表示有可能在加工或运输储存等环节中有其他[[无机物]]污染或掺杂。中药中最常见的无机物质为泥土、砂石等,测定灰分的目的是限制药材中的泥沙等杂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了中药总灰分的最高限量,它对保证中药的纯度具有重要意义。
有些中药的总灰分本身差异较大,特别是组织中含草酸钙较多的中药,如大黄,测其酸不溶性灰分,即加10%[[盐酸]]处理,得到不溶于10%盐酸灰分。这就使总灰分中的钙盐等溶去,而泥土、砂石等主要是硅酸盐因不溶解而残留。这样就能较精确地反应中药的质量。 浸出物测定
对某些中药的有效成分尚未清楚或有效成分尚无精确定量方法的中药,一般可根据已知成分的[[溶解性]]质,进行浸出物的测定,亦是最常用的质量指标。常用的[[溶剂]]是水或不同浓度的乙醇,少数用乙醇和[[氯仿]]等,测定时根据药典规定的溶剂,或选用溶剂。 挥发油含量测定
利用药材中所含挥发性成分能与水[[蒸气]]同时馏出来的性质,在挥发油测定器中进行测定。 色谱法
[[色谱法]]又称[[层析]]法,是将中药进行化学成分[[分离]]和鉴别的重要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利用不同物质在不同的两相中所表现的[[物理化学]]性质上的差异,当一相固定而另一相流动时,这些物质在两相中就要反复进行物理化学运动使得那些在物理化学性质上只有微小差异的组分也能产生差速移行,从而使不同组分得到充分的分离。按层析方法不同,分为柱层析、纸层析、薄层层析、气相层析和高效液相层析等。
薄层色谱用于中药鉴定时,可作定性又[[可定]]量。气相色谱法可以分析[[气体]]和有一定挥发性的液体和固体样品。高效液相色谱法只要求样品能制成溶液而不需要[[气化]],现已应用于中药的[[质量分析]]。 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法是通过测定物质在特定波长处或一定波长范围内光的吸收度,对该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一般常用波长为:紫外光区200~400nm,[[可见光]]区400~850nm,红外光区2.5~15μm(或按波数计为4000cm-1~667 cm-1)。所用仪器为紫外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或比色计)、红外分光光度计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① [[紫外分光光度法]]

对主成分或有效成分在 200~400nm处有最大吸收波长的中药,常可选用此法。此法不仅能测定有色物质,对有共轭[[双键]]等结构的无色物质也能精确测定,它具有灵敏、简便、准确,既可作定性分析又可作含量测定等优点。

② 红外分光[[光谱]]法

红外光区的红外光谱又称振转光谱,其特征性很强,吸收峰很多, 而且尖锐,主要用于物质的鉴别和分析结构。进行鉴别时,通常固体样品均采用[[溴化钾]]压片法,液体样品采用液样点于[[氯化钠]]或溴化钾片间,在4000~667cm-1范围内测定其吸收光谱。

③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是目前用于测定中药和中药制剂中[[微量元素]]的最常用方法之一。 有害物质的检查
近年来由于中药质量分析的内容不断扩大,对中药中无机成分和有害、有毒成分的分析已引起重视。[[药物]]的有效和无害物质两者是同样重要的。中药中如果污染了有害物质如[[农药]]、霉菌和霉菌毒素及[[重金属]]等就会影响人民健康。常见的[[毒性]]成分的[[检测]]有: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检测,[[黄曲霉毒素]]的检查,重金属的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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