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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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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
是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局批准执行的药品标准,在该地区的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等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对其他地区无[[约束]]力,但可作为参照执行的标准,其所载品种和内容上若与国家药典或部颁药品标准有重复和矛盾时,应首先按国家药典执行,其次按部颁药品标准执行。新版药典凡例还明文规定,对本版药典收载的药材及制剂,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如需采用其他方法,应将该方法与规定的方法做[[比较]]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掌握使用,但在仲裁时仍以新版药典规定的方法为准。
== 中药的鉴定==
中药鉴定的样品非常复杂,有完整的中药;有碎块、饮片和粉末。因此,中药鉴定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常用的鉴定方法有:来源(原植物、原动物和矿物)鉴定、性状鉴定、显微鉴定及理化鉴定等方法。各种方法有其特点和适用对象,有时还需要几种方法配合进行工作,这要根据检品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灵活掌握。 === 来源鉴定=== 应用植(动)物的[[分类学]]知识,对中药的来源进行鉴定,确定其正确的学名;应用矿物学的基本知识,确定矿物中药的来源。以保证在应用[[中品]]种准确无误。 ==== 观察植物形态==== 对具有较完整植物体的中药检品,应注意其根、茎、叶、花和[[果实]]等部位的观察,其中对繁殖[[器官]]尤应仔细观察,借助放大镜或[[解剖]][[显微镜]],观察花等的[[形态]]构造。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检品是不完整的,一般都要追究其原植物,包括深入到产地调查,采集实物,进行对照鉴定。 ==== 核对文献==== 根据已观察到的形态特征和检品的产地、别名、效用等线索,可查阅全国性或地方性的中[[草药]]书籍和图鉴,加以分析对照。在核对文献时,首先应查考[[植物分类学]]著作,如《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等,以及有关的地区性植物志等;其次再查阅中药品种方面的著作,如《[[中药志]]》、《中药材品种论述》等。必要时,还须进一步查对原始文献,以便正确鉴定。原始文献,即指第一次发现该种(新种)植物的植物工作者,描述其特征,予以初次定名的文献。 ==== 核对标本====
当知道未知种是什么科属时,可以到[[标本]]室核对已定学名的该科属标本,或根据文献核对已定学名的某种标本。要得到正确的鉴定,必须要求标本室中已定学名的标本正确可靠。在核对标本时,要注意同种植物在不同[[生长]]期的形态差异,需要参考更多一些标本,才能使鉴定的学名准确。如有条件,能与模式标本(发表新种时所被描述的植物标本)核对,这对正确鉴定更为有利。 对一些难以定名的标本,可寄请专家或植物[[分类]]研究单位协助鉴定。
矿物药的鉴定,参看矿物药类篇。
指药材表面是光滑还是粗糙,有无皱纹、皮孔或毛茸等。双[[子叶]]植物的根类药材顶部有的带有根茎;单子叶植物根茎有的具膜质鳞叶;[[蕨类植物]]的根茎常带有叶柄残基和鳞片。白花[[前胡]]根的根头部有叶鞘残存的[[纤维]]毛状物,是区别[[紫花前胡]]根的重要特征。植物香圆未[[成熟]]果实或幼果作[[枳壳]]或[[枳实]]时,果顶具俗称“金钱环”,这一特征是鉴别该种的重要依据。
指药材折断时的现象,如易折断或不易折断,有无粉尘散落等及折断时的[[断面特征]]。[[自然]]折断的断面应注意是否平坦,或显纤维性、[[颗粒性]]或[[裂片]]状,断面有无胶丝,是否可以层层剥离等。对于根及根茎类、茎和皮类药材的鉴别,[[折断面]]的观察是很重要的。如[[茅苍术]]易折断,断面放置能“起霜”(析[[出白]]毛状[[结晶]]);[[杜仲]]折断时有胶丝相连;[[黄柏]]折断面,显纤维性,裂片状分层;[[牡丹皮]]折断面较平坦,显粉性。
对于不易折断或折断面不平坦的药材。为描述断面的形态特征,可用[[刀切]]成横切面,以便观察[[皮部]]与木部的比例、维管束的排列形状、射线的[[分布]]等,有些药材肉眼还可察见黄棕色小点(分泌[[组织]])等。对于横切面特征的描述,经验鉴别也有很多术语,如[[粉防己]]有“[[车轮纹]]”;茅苍术有“[[朱砂点]]”;[[大黄]]根茎的星点;[[何首乌]]的云锦状花纹等。 ==== 气==== 有些药材有特殊的香气或臭气,这是由于药材中含有[[挥发]]性物质的缘故,也成为鉴别该药材主要依据之一,如[[檀香]]、[[阿魏]]、[[麝香]]、[[肉桂]]等。对[[气味]]不明显的药材,可切碎后或用热水浸泡一下再闻。 ==== 味====
每种药材的味感是比较固定的,有的药材味感亦是衡量品质的标准之一,如乌梅以味酸为好;黄连以味越苦越好;[[甘草]]味甜为好等等,这都是与其所含成分及含量有密切关系。若药材的味感改变,就要考虑其品种和质量问题。[[尝药]]时要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因为药材的各部分味感可能不同。注意对有强烈[[刺激]]性和剧毒的药材,口尝时要特别[[小心]],取样要少,尝后应立即吐出,漱口,洗手,以免[[中毒]],如[[草乌]]、[[雪上一支蒿]]、[[半夏]]、[[白附子]]等。
有些药材用火烧之,能产生特殊的气味、颜色、烟雾、闪光和响声等现象,作为鉴别特征之一。如[[降香]]微有香气,点燃则香气浓烈,有油流出,烧后留有白灰;麝香少许用火烧时有轻微爆鸣声,起油点如珠,似烧[[毛发]]但无臭气,灰为白色,可资鉴别。以上所述,是药材性状鉴定的基本顺序和内容,在描述中药的性状或制订[[质量标准]]时,都要全面而仔细地观察这几个方面。但对具体药材的各项取舍可以不同。
除上述对完整药材的性状鉴别外,还应[[学习]]掌握一些饮片鉴别知识。饮片不同于完整药材的鉴别特征是改变了形状、大小、颜色,甚至气味。在学习时应结合完整药材特征,特别是横切面、表面和气味的特征来对比识别,也不难掌握。 === 显微鉴定=== 显微鉴定是利用显微镜来观察药材的组织构造、[[细胞]]形状以及内含物的特征,用以鉴定药材的真伪和纯度,显微鉴定常配合来源、性状及理化鉴定等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当药]]材的外形不易鉴定,或药材破碎或呈粉末状时,此法较为常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已将显微鉴定应用到很多中药和中成药制剂的鉴别中。进行显微鉴定,鉴定者必须具有植物(动物)解剖的基本知识,掌握制片的基本技术。显微鉴定的方法,因材料和要求的不同而不同。 ==== 完整药材的显微鉴定====
适用于完整药材组织构造的观察。首先选择药材的适当部位,制成显微标本片,然后才能在显微镜下观察。制片时,大多数药材可做成横[[切片]],有的还要做成纵切片。切片的方法有徒手切片法、滑走切片法、[[石蜡切片法]]等。其中以徒手切片法最为简便、快速,较为常用。手切的[[薄片]]为了能够清楚地观察组织构造和细胞及其内含物的形状,必须把切片用适当的[[溶液]]进行处理和封藏。有时为了观察某些细胞组织,如纤维、导管等,亦需要制组织解离片和粉末片。观察药材组织切片或粉末中的后含物时,一般用[[甘油醋酸试液]]或[[蒸馏水]]装片观察淀粉粒,可同时利用偏光显微镜观察未糊化淀粉粒的偏光现象;用[[稀甘油]]装片观察[[糊粉粒]]、淀粉粒、油滴、[[树脂]]等;用[[水合氯醛]]液装片,不加热可立即观察[[菊糖]],若加热透化可[[溶解]]淀粉粒、[[蛋白质]]、[[叶绿体]]、树脂、[[挥发油]]等,并使已收缩的细胞膨胀,细胞组织清楚,[[草酸]]钙[[晶体]]特征显著。
定性分析可初步提示有无某种成分,如需要了解其含量多少和是否符合药用标准,则必需作含量测定。药典对有些药材规定要作含量测定,如[[马钱子]][[中士]]的宁碱的含量不得少于1.2%等。
含挥发油类、[[脂肪]]油类或树脂、蜡等药材,除进行其中油、脂、蜡等含量测定外,尚需进行它们的物理常数和化学常数测定,如羟值、酸值、[[皂化值]]、[[碘值]]等,以表示品质优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尚规定以下几项常规测定,适用于一般药材的品质检查。包括纯度检查、[[水分]]、杂质,后者指中药原植(动)物的非药用部分、有机杂质和无机杂质。无机杂质的检查一般采用过筛及[[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定量等方法来测定;品质优良度检查包括浸出物、有效成分含量测定。 ==== 水分测定====
中药中含[[有过]]量的水分,不仅易霉烂变质,使有效成分[[分解]],且相对地减少了实际用量而不能达到治疗目的。因此,控制中药[[中水]]分的含量对保证中药质量有密切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水分的含量限度。
测定中药中水分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1990年版规定有三种。[[烘干]]法、甲苯法和减压干燥法。烘干法适用于不含或少含挥发性成分的中药;甲苯法适用于含挥发性成分的中药;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含有挥发性成分的贵重中药。
目前有用[[红外线]]干燥器测定水分,又有报道利用无水乙醇[[吸收]]药材中的水分,以[[甲醇]]作内标剂进[[行气]]相[[色谱分析]]测定药材中水分的方法,具有迅速、[[灵敏度]]高的优点。 ==== 灰分测定====
中药中的灰分,包括中药本身经过炭化后遗留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以及中药表面附着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即总灰分。各种中药在无外来掺杂物时,总灰分应在一定范围以内,故所测灰分数值高于正常范围时,表示有可能在加工或运输储存等环节中有其他[[无机物]]污染或掺杂。中药中最常见的无机物质为泥土、砂石等,测定灰分的目的是限制药材中的泥沙等杂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了中药总灰分的最高限量,它对保证中药的纯度具有重要意义。
有些中药的总灰分本身差异较大,特别是组织中含草酸钙较多的中药,如大黄,测其酸不溶性灰分,即加10%[[盐酸]]处理,得到不溶于10%盐酸灰分。这就使总灰分中的钙盐等溶去,而泥土、砂石等主要是硅酸盐因不溶解而残留。这样就能较精确地反应中药的质量。 ==== 浸出物测定==== 对某些中药的有效成分尚未清楚或有效成分尚无精确定量方法的中药,一般可根据已知成分的[[溶解性]]质,进行浸出物的测定,亦是最常用的质量指标。常用的[[溶剂]]是水或不同浓度的乙醇,少数用乙醇和[[氯仿]]等,测定时根据药典规定的溶剂,或选用溶剂。 ==== 挥发油含量测定==== 利用药材中所含挥发性成分能与水[[蒸气]]同时馏出来的性质,在挥发油测定器中进行测定。 ==== 色谱法====
[[色谱法]]又称[[层析]]法,是将中药进行化学成分[[分离]]和鉴别的重要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利用不同物质在不同的两相中所表现的[[物理化学]]性质上的差异,当一相固定而另一相流动时,这些物质在两相中就要反复进行物理化学运动使得那些在物理化学性质上只有微小差异的组分也能产生差速移行,从而使不同组分得到充分的分离。按层析方法不同,分为柱层析、纸层析、薄层层析、气相层析和高效液相层析等。
薄层色谱用于中药鉴定时,可作定性又[[可定]]量。气相色谱法可以分析[[气体]]和有一定挥发性的液体和固体样品。高效液相色谱法只要求样品能制成溶液而不需要[[气化]],现已应用于中药的[[质量分析]]。 ==== 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法是通过测定物质在特定波长处或一定波长范围内光的吸收度,对该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一般常用波长为:紫外光区200~400nm,[[可见光]]区400~850nm,红外光区2.5~15μm(或按波数计为4000cm-1~667 cm-1)。所用仪器为紫外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或比色计)、红外分光光度计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① [[紫外分光光度法]]
③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是目前用于测定中药和中药制剂中[[微量元素]]的最常用方法之一。 ==== 有害物质的检查====
近年来由于中药质量分析的内容不断扩大,对中药中无机成分和有害、有毒成分的分析已引起重视。[[药物]]的有效和无害物质两者是同样重要的。中药中如果污染了有害物质如[[农药]]、霉菌和霉菌毒素及[[重金属]]等就会影响人民健康。常见的[[毒性]]成分的[[检测]]有: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检测,[[黄曲霉毒素]]的检查,重金属的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