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灌肠
来自中医百科
操作名称
灌肠术-保留灌肠
概述
保留灌肠的适应证
保留灌肠可用于灌注抗肿瘤药、抗菌素、镇静剂等,起治疗性作用。
保留灌肠的禁忌证
1.肛门、直肠、结肠等术后病人及排便失禁的病人不宜做保留灌肠。
用品及准备
治疗盘:同小量不保留灌肠,肛管宜细,灌肠液按医嘱配制,液量一般不超过200ml。
方法及内容
1、嘱患者排便或给予排便性灌肠1次。
2、根据病情决定卧位,慢性菌痢宜取左侧卧位,阿米巴痢疾则取右侧卧位。患者臀部抬高10cm,液面距肛门不超过30cm,液量在200ml以内可用漏斗或注射器缓慢灌入。
3、液量在200ml以上者,用开放输液吊瓶缓慢滴入(即直肠滴入法)。采用滴入法时须将臀部抬高约20cm,以导尿管代替肛管,插入长度约10-15cm左右,滴入速度一般60-70滴/min,滴液时应注意保温。
4、拔管后嘱患者平卧,尽量忍耐,不要解出,保留1h以上。
注意事项
肠道病患者在晚间睡眠前灌入为宜。灌肠时压力要低,速度要慢,温度要适宜,使之易保留于肠内。
这是一篇与医籍相关的条目。推荐您访问中医智库,阅读《保留灌肠》经典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