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刺法
此题目仁和寺本缺,萧本、盛文堂本均作“刺法”。
平按:此篇自“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以上,袁刻及别钞本均缺。杨惺吾氏日本卷子本自篇目“刺法”左一行上二字仍缺,第三字至第七字有“问岐伯曰:余”五字,以下至注“半反冲也”上,复缺,计共缺六行,每行十八字,除去“问岐伯曰:余”五字,并“问”字上所空二格外,下共缺一百字,应空一百格。自“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至“故拘挛”,见《灵枢》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七。自“黄帝问岐伯曰:余闻针道于夫子”至“则经可通也”,见《灵枢》卷六第三十八《逆顺肥瘦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六。自“黄帝问曰:逆顺五体”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五《根结篇》,《甲乙经》同上。
编者按:自篇首至杨注“半反”之前,萧本空一百格。本次校点从《灵枢·邪客第七十一》补入经文,“半反”前之杨注从缺。
黄帝问岐伯曰:余愿闻持针之数,内针之理,纵舍之意,扞皮开腠理,奈何?脉之屈折出入之处,焉至而出?焉至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六腑之输于身者,余愿尽闻。少序别离之处,离而入阴,别而入阳,此何道而从行?愿尽闻其方。岐伯曰:帝之所问,针道毕矣。
□……□为□□。扦,寒半反,冲也,谓冲皮也。
编者按:“黄帝问”之后,《灵枢》有“于”字。“毕”字,赵府居敬堂本作“乖”,今据人卫铅印本《灵枢》改。以上经文除“问岐伯曰”四字为萧本所有外,皆据《灵枢》补。注“半”之前文字,仁和寺本均缺,其旁有“首十二行缺”五小字注文。盛文堂本“半”字前有“为□□。扦,寒”三字,“为”字前亦缺,其旁有“字数不详,二行欠”七字注文。
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岐伯曰:必先明知十二经之本末,
起处为本,止处为末。
肤之寒热,
平按:“肤”上,《灵枢》、《甲乙》有“皮”字。
脉之盛衰滑涩。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虚而细者,久而持;
阳气盛而微热,谓之滑也;多血少气微寒,谓之涩脉□□细微□□□□□。
平按:“而持”《灵枢》、《甲乙》作“以持”。
大以涩者,为痛痹;
多气少血为大,多血少气为涩,故为痛痹也。
阴阳如一者瘤,难治其本末;
阴阳之脉不可辨,故如一也。瘤,悬疣之②类也,以不可辨,故本末难疗也。
平按:“瘤”《灵枢》、《甲乙》作“病”。“其”上,《甲乙》有“察”字。
②“之”字,萧本无,仁和寺本空一格。今据盛文堂本补。
上热者,病尚在;其热以衰者,其病亦去矣。
头及皮肤热也,其头及皮肤热衰,病必去也。
平按:“上热”《灵枢》作“尚热”,《甲乙》作“上下热”。“以衰”《灵枢》、《甲乙》作“已衰”。注“去”上,袁刻脱“必”字。
因持其尺,察其肉之坚脆、小大、滑涩、寒温、燥湿也。
持尺皮肤,决死生也。
平按:“持”上,《灵枢》无“因”字。
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而决死生;
五脏之精华,并归于目,心□□□□脏征也。
编者按:注“心”,盛文堂本作“心”,仁和寺本缺此字。“征也”,萧本及仁和寺本均缺,今据盛文堂本补。
视其血脉,察其五色,以知其寒热痛痹③。
候色脉,决④死生也⑤。
平按:《甲乙》无“其”字。注右方有“候色脉尺”四字,左方缺,应空四小格。
③“以知其寒热痛痹”,盛文堂本作“以知痛痹”四字;仁和寺本作“以知寒热痛痹”,均为小字(与注文同),其下有大字“小□”二字,后一字右半残缺,似“弱”字左半部。
④“决”,萧本原作“尺”。盛文堂本作“决”字。仁和寺本此字残缺,其剩形似“尺”、似“夬”。
⑤“死生也”,萧本、仁和寺本均空三格。今据盛文堂本加。
黄帝曰:持针纵舍,余未得其意也。
重言□□□□□持针纵舍,故重问也。
编者按:注“重言”二字及“持”字,萧本、仁和寺本均空缺,今据盛文堂本补。
岐伯曰:持针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静,
持针当穴,故端正。以志不乱,故安静也。
先知实虚,而行疾除,
补泻所由也。
编者按:“实虚”,萧本原作“虚实”,与今本《灵枢》同。今据仁和寺本及盛文堂本改,以存原貌。
左指执骨,右手修之,毋与肉果之。
□□□坚固,故曰执骨之右手循□□□,不可伤肉果也。果,音颗也。
平按:《灵枢》、《甲乙》“左指”作“左手”;“修之”作“循之”;“果”下无“之”字。
编者按:“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循”,萧本误,当改。注“坚固”前,萧本空二格,仁和寺本空三格,盛文堂本作“□□然□”。
泻欲端以正,补必闭肤,
泻欲直入直出,故曰端正。□□□□□□□□□。
平按:“端”下《甲乙》无“以”字。“补”,袁刻误作“萌”。注“直入”上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辨,下一字右方有欠字,平据经文拟作“泻欲”二字。①
①“泻欲”二字,盛文堂本不缺。
□□转针□□□□□导气□□执②,淫泆泄出,令真气居而不散之也。
平按:“邪得淫泆”《甲乙》作“邪气不得淫泆”。
②“转针”、“导气”、“执”五字,萧本及仁和寺本缺,今据盛文堂本补。
黄帝曰:扞皮开腠理奈何?岐伯曰:因其分肉,在别其肤,
肤,皮也。以手按得分肉之穴,当穴皮上下针,故曰在别其肤也。
平按:“在别”《灵枢》、《甲乙》作“左别”。
微内而徐端之,适神不散,邪气得去。黄帝曰:善。
泻法虽以□□□□□□③审详为先,故曰微内而徐正之□□□□□邪④得□□□□酒调也。
平按:注“虽以”下原缺六字,上三字不可考,下三字右方作“必余余”,平拟作“端正而必徐徐”六字。
③萧本此处所缺六字,盛文堂本作“□□□必冷以”。
④“邪”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黄帝问岐伯曰:人有八虚,各何以候?岐伯答曰:以候五脏。
八虚者,两肘、两腋、两髀、两腘。此之人⑤虚,故曰八虚。以其虚,故真邪二气留过,故为机关之室也⑥。真过则机关动利,邪留则不得屈伸,故此八虚,候五脏之气也。
平按:“各何以候”,袁刻作“各以何候”;“曰”上,袁刻脱“答”字。
⑤“人”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⑥“也”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黄帝曰:候之奈何?岐伯曰: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
两肘,肺脉手太阴、心脉手少阴二脉所行,故肺心有邪,肘为候也。
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
两腋,胁下。肝气在中,故①肝有邪,腋为候也。
①“故”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
脾足太阴脉,循股内前廉入腹,故脾有邪,髀为候也。
编者按:注“前廉入腹”,盛文堂本作“上□□枢令□□□明”,与萧本出入甚大。此四句仁和寺本缺字甚多,作“□□
□□□□□上□□□□令②□□□明,故脾有邪,髀为候也。”
②“令”字仁和寺本残,似此字,待考。
肾有邪,其气留于两腘。
肾脉足少阴出腘内廉,故肾有邪,腘为候也。
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因不得住留,留则伤筋络,骨节机关不得屈伸,故病痀挛。
此八大节相属虚处,乃是□□之动利③机关,又□□□□□□□□所,故曰④机关之室,痀,其俱反,曲脊背偃也。
平按:“因不得住留”《灵枢》作“固不得住留”;“故痀挛”《灵枢》作“故病挛也”。
③“利”,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④“所,故曰”三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针道于夫子,众多毕悉矣,夫子之应若失,而据未有坚然者。夫子之问学熟乎?将审察于物而生乎?
据,依也;坚,定也。言夫子所说九针之应,曲从物理而变,似未有定为也。夫子所问所学,从谁得乎?□□□□□□□□□心手也。
平按:《灵枢》“应”上有“道”字;“而生乎”作“而心生之乎”。
编者按:“而生乎”,盛文堂本与仁和寺本均作“而心生乎”。注“从谁得乎”之后,至“心乎也”之前,萧本连续空九格;盛文堂本此处为“□□审□□□□□人变□□□”为十三字。“心手也”,盛文堂本作“心乎也”。
岐伯答曰:圣人之为道者,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数,法式检押,乃后可传焉。
□□□合理乃后传之,三合而为法度,故可传也。
编者按:注“合理”二字之前,萧本缺三字,盛文堂本作缺四字,仁和寺本亦缺三字。
故匠人不能释尺寸而意短长,废绳墨而起水平也,工人不能置规而为员,去矩而为方。
匠人□尺寸之度,非以意而为短长,准□□□□不有私而□水□□为□巧也。工□为□□置□□□□欲为□□,无弃矩而□妙,此为大工也。圣人之为教也,法自然之至理,以起法度□为而□称圣人也。
平按:注“匠人”下原缺一字,谨拟作“准”⑤;“不有私”上原缺四字,谨依经文作“绳墨之法”⑥四字。“水”字上原缺一字,“水”字下原缺二字,“为”下原缺一字,谨依经文作“而起水平,以为技巧也”⑦。“工”下原缺一字,“为”下原缺二字,“置”下原缺四字,谨依经文作“工欲为员,无置规而为能”⑧。“无弃矩”上原缺二字,“而”下原缺一字,谨依经文作“欲为方亦无弃矩而为妙”①。“法度”下原缺一字,谨拟作“之”②。“称”上原缺一字,谨拟作“后”。
⑤此字盛文堂本不缺,为“从”字。
⑥盛文堂本此处为“绳墨□□□”,除“绳墨”二字外,比萧本多一字。
⑦此处盛文堂本不缺,作“而起水平,此为技巧也”,与萧氏所补有一字之差。
⑧此处盛文堂本作“工人为员,无置规而为□□”,与萧本不同。
①此处盛文堂本不缺,作“欲为方者,无弃矩而为妙”,与萧本不同。
②此处盛文堂本不缺,正为“之”字。
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顺之常。
绳墨非他,亦自然之绳墨,因其自然,故其教用易,是故违之则为逆,顺之得常③也。
平按:“故自然之物”据注“固”应作“因”。注“违之”,袁刻作“遵之”。
③“常”后,盛文堂本及仁和寺本均衍一“之”字。
黄帝曰:愿闻自然奈何?岐伯曰:临深决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循掘决冲而经可通也,此言气之滑涩,血之清浊,行之逆顺。
夫自然者,非为自能与也,所谓因气之滑涩,血之清浊,临深决水,通之如临深决水,取自然之便而水可竭,故曰自然也。
平按:“循掘”,“掘”字原缺④,《灵枢》、《甲乙》
作“掘”,下经文亦作“掘”,袁刻作“地”,恐误。“决冲”下,《甲乙》有“不顾坚密”四字。“此言”,“此”字原缺,《灵枢》、《甲乙》作“此”,袁刻作“于”,恐误。注“夫自然者”,袁刻脱“自”字。
④平按“掘”字与下文“此”字原缺,盛文堂本均不缺,与萧氏所补同。
黄帝曰:愿闻人之白黑肥瘦少长,各有数乎?
白黑,色异也;肥瘦,形异也;少长,强弱异也。刺之深浅多为分不同,故曰有数⑤也。
平按:注“多”下恐脱“少”字。
⑤“数”字后,盛文堂本有“乎”字。
岐伯曰:年质壮大,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
此为肥人。
平按:“盈”《甲乙》作“盛”。注“此为肥人”《灵枢》、《甲乙》作经文。
广肩腋项,肉薄皮厚而黑色,唇临临然,其血黑而浊,其气涩,其为人贪于取与,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
此黑色人也。
平按:“皮厚”《灵枢》、《甲乙》作“厚皮”。“临临然”下,《甲乙》有“者”字。“涩”下,《灵枢》、《甲乙》有“以迟”二字。“取与”《甲乙》作“取予”。
黄帝曰:刺瘦人奈何?岐伯曰:刺瘦人者薄皮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其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
瘦人,谓夭⑥□□皮也。
平按:注“夭”下原缺二字,谨依经文拟作“色薄”二字①.袁刻“夭”作“天”;“皮”作“人”。
⑥“夭”,盛文堂本作“天”。
①萧氏所补“色薄”二字,盛文堂本不缺,为“然瘦”二字。
黄帝曰:刺常人奈何?岐伯曰:视其白黑,各为调之,其端正长厚者,其血气和调,刺此者无失常数之。
常,谓平和不肥瘦人。刺之依于深浅常数,不深之不浅之也。
平按:“长厚”《灵枢》作“敦厚”,《甲乙》作“纯厚”。“常数之”《灵枢》作“常数也”,《甲乙》作“其常数”。
黄帝曰:刺壮士真骨者奈何?岐伯曰:刺壮士真骨,坚肉纵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
壮士,骨□坚大者也②。
平按:“纵节”《灵枢》、《甲乙》作“缓节”。“监监”《甲乙》作“验验”,注:“一作监监。”注“内”下原缺一字,谨拟作“节”。
②“壮士,骨□坚大者也”,盛文堂本作“□刺谓□坚大者也”。
劲则气滑血清,刺此浅而疾之。
劲,急也。
黄帝曰:刺婴儿奈何?岐伯曰:婴儿者,其肉脆③血少气弱,刺此者以毫针,浅刺而疾发针,日再可也。
刺婴儿日再者,不得过多也。
③“脆”,盛文堂本作“脱”。
黄帝曰:临深决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气滑,疾泻之则气竭焉。
自有血清气滑,刺之如临深决水,不可行也。若血浊气涩而形壮气盛,可取自然之便,刺而泻之,如临深决水。
平按:“气滑”《灵枢》、《甲乙》作“气浊”。
黄帝曰:循掘决冲奈何?岐伯曰:血浊气涩,疾泻之则经可通也。
循其血气,掘决其冲,泻而通之,使其平也。
黄帝问曰:逆顺五体,言人骨节之小大,肉之坚脆,皮之薄厚,血之清浊,气之滑涩,脉之长短,血之多少,经络之数,余已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平按:“逆顺五体”《甲乙》作“逆顺五体,经络之数”,直接下文“此皆布衣之士也”,无“言人骨节之小大”及“余已知之矣”数句。]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体柔脆,肌肉耎软弱,血气慓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浅深、多少,可得同乎?[平按:“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甲乙》作“血食者”三字,注云:“《九墟》作血食之君。”《灵枢》“耎弱”作“软弱”。]岐伯答曰:夫膏梁菽藿之味,何可同也?气滑则出疾,气涩则针大而入深,深则欲留,浅则欲疾。以此观之,刺布衣者深以留,刺大人者微以徐,此皆因气慓悍滑利者也。
脉气五十动有代④者,顺也。不满五十动一代者,逆也。言大人食以膏梁,布衣匹夫之士,食以菽藿,故刺之深浅去留之异也。
平按:“气滑则出疾”下《灵枢》有“其气涩则出迟,气悍则针小而入浅”,《甲乙》同,惟“气涩”上无“其”字。注“布衣”二字下原缺八字,袁刻补“食以菽藿”四字,仍与缺处未尽合,谨依经文拟作“匹夫之士,食以菽藿”八字⑤。
④“代”,盛文堂本误作“伐”,下“代”字同。仁和寺本亦作“代”。
⑤“匹夫之士,食以菽藿”八字,盛文堂本不缺,“藿”字后空二格。
黄帝问曰:形气之逆顺奈何?岐伯答曰: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泻之。
急泻邪气,补形气也。
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
急以正气补之,气安则病除也。
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
俱不足者,不可行①刺,宜以汤药调也。
①“行”,盛文堂本作“得”。
形气有余,病气有余,此谓阴阳俱有余也,急泻其邪,调其实虚。故曰: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
形气为阳,病气为阴,□②俱有余者,可以泻邪气以调形气使和也。
平按:注“阴”下原缺一字,右方剩“气”字半形,谨拟作“气”,袁刻脱。
②“□”,盛文堂本作“也”,连上文。
故曰:刺不知逆顺,真邪相薄。满而补之,则阴阳四溢,肠胃充郭,肝肺内□,阴阳相错。
满而补之,阴阳之气满于四肢,故曰四溢;肠胃气聚,所以胀而充郭;肝肺俱满,故曰内□。叱隣反。阴阳俱盛,所以相错也。
平按:《甲乙》“四溢”作“血气皆溢”;“内”作“内胀”。注“满于”下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考,下一字下半剩“又”字,谨拟作“四肢”二字③。
③“四支”二字,盛文堂本不缺。
虚而泻之,则经脉空虚,血气竭枯,肠胃摄辟,皮肤薄著,毛腠夭焦,予④之死期。
摄辟,肠胃无气也。摄,纸辄反⑤。
平按:“竭枯”《甲乙》作“枯渴”。“摄”《灵枢》作“□”,《甲乙》作“慑”。“焦”《灵枢》作“膲”。
④“予”,盛文堂本作“豫”。
⑤“反”字后,盛文堂本有“也”字。
故曰:用针之要,在乎知调,调阴与阳,精气乃光,合形与气,使神内藏。
光,章盛貌。神内藏者,五神守藏也。
平按:“知调”下原缺一字,《灵枢》作“阴与阳调,阴与阳”七字,《甲乙》重“调”字,谨依《甲乙》拟作“调”⑥。“乃光”《甲乙》作“乃充”。“使神内藏”,“使”字原缺,谨依《灵枢》、《甲乙》补作“使”,袁刻作五。
⑥“调”字,盛文堂本不缺。下“使”字亦不缺。
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经,下工绝气危生,故下工不可不慎也。
平气,致气和也。下工守形,不知平气,伤□□实,故不可不慎也。
平按:《甲乙》无“故下工”三字。注“气伤”上原缺一字,谨依经文拟作“平”⑦。“伤”下原缺二字,谨拟作“生损”二字⑧。
⑦“平”字,仁和寺本与盛文堂本均不缺。
⑧“伤□□实”四字,盛文堂本作“伤损实□”;仁和寺本作“伤□实邪”。
必审其五脏变化之病,五脉之应,经络之实虚,皮肤之柔粗,而后取之。
五脉,五时脉也。柔粗,谓调尺之皮肤柔弱粗强也。
平按:“审”下《灵枢》无“其”字。《甲乙》“审”作“察”;“变化”上有“之”字,下无“之病”二字;“应”上有“相”字;“皮”下有“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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