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耳畸形临床路径(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2016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小耳畸形临床路径(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小耳畸形临床路径(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2016年版)
一、小耳畸形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小耳畸形,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 (ICD-10:Z47.80)
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ICD-9-CM-3:18.79004,18.6004,18.71006)
(二)诊断依据。
根据《整形外科学》(主编:王炜,浙江科技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整形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典型的小耳畸形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外观:患耳残留腊肠状或贝壳状残耳,可见再造正常耳廓形态,无(或有)外耳道,耳轮、对耳轮、三角窝结构清晰。耳甲腔较浅,无耳屏。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整形外科学》(主编:王炜,浙江科技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整形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Z47.80小耳畸形, 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疾病编码。
2.患侧实施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6个月以上,可以进入此路径。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此路径。
(六)术前准备1-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
(2)心电图、胸片(正位)。
2.根据病情选择的项目:
(1)头部CT或MRI如合并半侧颜面短小,需听力重建患者);
(2)超声心动图(心电图异常者);
(3)听力功能测试(需听力重建患者)。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1-2天。
2.手术方式: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再造耳局部修整,耳屏成形、耳甲腔加深,中厚植皮术。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
4.输血:通常无需输血。
(九)术后住院恢复5天。
1.术后需要复查的项目:根据患者病情决定。
2.术后用药: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
(十)出院标准。
1.一般情况良好。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住院治疗期间,如患者要求实施半侧颜面短小手术,退出此路径。
2.围手术期并发症等造成住院日延长和费用增加。
3.术后有软骨外露、植皮成活差等并发症,退出此路径。
二、小耳畸形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小耳畸形,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ICD-10:Z47.80)
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 (ICD-9-CM-3:18.79004,18.6004,18.71006)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 5-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