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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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标准

正式名

布洛芬颗粒剂

汉语拼音

Buluofen Keliji

标准号

WS—048(X—036)—97

拉丁文或英文

Ibuprofen Granules

主要活性成分

布洛芬(C13H18O2)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性状

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鉴别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

干燥失重 取本品,量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2.0%(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ⅦL)。

溶化性 取本品10g,加温水200ml,搅拌5分钟,应能混悬均匀。

其他 应符合颗粒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ⅠN)。

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ⅤD)。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1%氯乙酸溶液(用氨试液调节pH至3.0)-乙腈(48∶52)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54nm。理论塔板数按布洛芬峰计算应不低于1000。布洛芬峰和内标物质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内标溶液的制备 取联苯,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0.1mg的溶液,即得。

测定法 取置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减压干燥至恒重的布洛芬对照品约0.1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70%甲醇溶液适量,振摇使溶解,精密加入内标溶液10ml,用70%甲醇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布洛芬0.1g),置100ml量瓶中,加70%甲醇溶液的60ml,充分振摇30分钟后,精密加入内标溶液10ml,用70%甲醇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同法测定,按内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作用与用途

用法与用量

注意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活动消化溃疡者禁用。

剂量

口服,小儿按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标示量

类别

解热镇痛消炎药。

制剂

口服,小儿按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规格

0.1g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暂定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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