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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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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直觉主义]](intuitionism)</b>
强调直觉或直观在认识中的作用的思潮和学说。认为直觉是比抽象的理性更基本、更可靠的认识世界的方式。这种学说或思潮通常带有强烈的反理性主义、反实证主义和反唯物主义倾向。历史上不少哲学家都重视直觉,但到20世纪初才真正形成为一种学说或思潮。典型的直觉主义者有H.柏格森、B.克罗齐、E.胡塞尔等人。
H.柏格森之哲学直觉主义:
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与他的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是密切相关、互为表里的。他的生命哲学为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他的直觉主义又为他的生命哲学提供了方法。
柏格森认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不同,自然科学是研究外在的僵死的物质,所以它是可以用概念、判断等理性形式加以研究的。哲学研究是宇宙的本质、真正的实在,这种本质、实在是一种生生不息、运动不休的“绵延”、“生命之流”。因而理性、科学的理智的认识是不能认识这种宇宙的本质的。它只有通过一种内在的体验,一种神秘的直觉方可把握。
理智之所以不能认识世界的本质,柏格森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1)理智具有表面性。理智的认识总是站在事物之外,对事物进行描述,它所得到的不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而是事物的外部肖像,事物空间中的因果性。他举例说,有一个人要想了解一个城市,但他只是在城市的外围拍照,尽管他从无数不同的观察点来拍照,并且所拍的照片可以相互补充,但他所得到的印象永远只是这个城市的表面,与我们在这个城市里穿街走巷所得到的印象绝不会完全相同。理智的认识就像这位在城市外拍照的人,它永远只是围着实在转,不可能把握实在。(2)理智的认识是一种分析的认识。分析就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这对于处于空间中的、外在的、可分的、物质的自然界来说是可以做到的,而对于空间之外的、不可分的、内在的生命是不能做到的。他也举例说,当你举起你的手臂,要想用理智来认识手臂的运动,但理智认识的方法是从外部来观察手臂运动的方法,你的手臂是先经过一点,然后经过另一点,而且这两点之间还有其他的点,即使这样无限数下去,也无法把握运动。因为这样一来,“绝对”的运动就成了一枚永远不能用零钱算清的金币。但是如果你从内部来体验这种运动,问题就简单多了,你可以一下子把握“绝对”。(3)理智的认识是一种静止的认识。理智必须借以进行判断推理的是概念,而概念是僵死的符号,具有固定性、静止性,因而理智就是从不动的东西(概念)出发去理解运动的东西(生命之流)。把运动理解成不动性的函数,用静止性来表达运动,当然不能把握实在的运动性。这就好比用概念编织罗网,试图从那川流不息的实在的河流中捞到点什么,其结果把实在的真正本质——“绵延”都漏掉了,只能是一场空。(4)理智的认识受功利的支配,追求实用的知识,不可能获得关于实在的绝对的知识。他认为,科学理智的认识不是为认识而认识,而是为了谋取实际利益而认识。它对于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各种印象不是一视同仁,而是依据我们的物质利益来舍取的。因此,理智的认识所获得的不是真正的实在知识,而只是一个实用的人工构造物。日常生活固然需要实用的东西。但哲学家们若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采用外在的认识方法,就必然会纷争不已,而不可能有真正的哲学。
因此,柏格森得出结论说,科学或理智的认识只能认识物质世界,认识假象,获得暂时的相对真理,而不能得到生命(精神)的、永恒的绝对真理或世界的本质。他写道:“[[实证]]科学的职能就是分析,就是运用符号进行研究。因此,即使自然科学中最具体的科学,即关于生命的科学,也只能限于研究生物的可见的形式,即他们的器官和解剖学上的要素,在这些形式之间进行比较,把复杂的形式归结为简单的形式……它们永远无法把握生命的本质。”并且他还说:理智的特征就在于它天生地不能理解生命。
柏格森在贬低理性的基础上,竭力宣扬直觉主义。他认为,只有直觉才是把握或认识宇宙的本质即生命或绝对真理的惟一工具。他所说的直觉指用自我的生命深入到对象的内在生命之中,以达到生命之流的交融。他说:“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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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直觉或直观在认识中的作用的思潮和学说。认为直觉是比抽象的理性更基本、更可靠的认识世界的方式。这种学说或思潮通常带有强烈的反理性主义、反实证主义和反唯物主义倾向。历史上不少哲学家都重视直觉,但到20世纪初才真正形成为一种学说或思潮。典型的直觉主义者有H.柏格森、B.克罗齐、E.胡塞尔等人。
H.柏格森之哲学直觉主义:
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与他的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是密切相关、互为表里的。他的生命哲学为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他的直觉主义又为他的生命哲学提供了方法。
柏格森认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不同,自然科学是研究外在的僵死的物质,所以它是可以用概念、判断等理性形式加以研究的。哲学研究是宇宙的本质、真正的实在,这种本质、实在是一种生生不息、运动不休的“绵延”、“生命之流”。因而理性、科学的理智的认识是不能认识这种宇宙的本质的。它只有通过一种内在的体验,一种神秘的直觉方可把握。
理智之所以不能认识世界的本质,柏格森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1)理智具有表面性。理智的认识总是站在事物之外,对事物进行描述,它所得到的不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而是事物的外部肖像,事物空间中的因果性。他举例说,有一个人要想了解一个城市,但他只是在城市的外围拍照,尽管他从无数不同的观察点来拍照,并且所拍的照片可以相互补充,但他所得到的印象永远只是这个城市的表面,与我们在这个城市里穿街走巷所得到的印象绝不会完全相同。理智的认识就像这位在城市外拍照的人,它永远只是围着实在转,不可能把握实在。(2)理智的认识是一种分析的认识。分析就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这对于处于空间中的、外在的、可分的、物质的自然界来说是可以做到的,而对于空间之外的、不可分的、内在的生命是不能做到的。他也举例说,当你举起你的手臂,要想用理智来认识手臂的运动,但理智认识的方法是从外部来观察手臂运动的方法,你的手臂是先经过一点,然后经过另一点,而且这两点之间还有其他的点,即使这样无限数下去,也无法把握运动。因为这样一来,“绝对”的运动就成了一枚永远不能用零钱算清的金币。但是如果你从内部来体验这种运动,问题就简单多了,你可以一下子把握“绝对”。(3)理智的认识是一种静止的认识。理智必须借以进行判断推理的是概念,而概念是僵死的符号,具有固定性、静止性,因而理智就是从不动的东西(概念)出发去理解运动的东西(生命之流)。把运动理解成不动性的函数,用静止性来表达运动,当然不能把握实在的运动性。这就好比用概念编织罗网,试图从那川流不息的实在的河流中捞到点什么,其结果把实在的真正本质——“绵延”都漏掉了,只能是一场空。(4)理智的认识受功利的支配,追求实用的知识,不可能获得关于实在的绝对的知识。他认为,科学理智的认识不是为认识而认识,而是为了谋取实际利益而认识。它对于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各种印象不是一视同仁,而是依据我们的物质利益来舍取的。因此,理智的认识所获得的不是真正的实在知识,而只是一个实用的人工构造物。日常生活固然需要实用的东西。但哲学家们若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采用外在的认识方法,就必然会纷争不已,而不可能有真正的哲学。
因此,柏格森得出结论说,科学或理智的认识只能认识物质世界,认识假象,获得暂时的相对真理,而不能得到生命(精神)的、永恒的绝对真理或世界的本质。他写道:“[[实证]]科学的职能就是分析,就是运用符号进行研究。因此,即使自然科学中最具体的科学,即关于生命的科学,也只能限于研究生物的可见的形式,即他们的器官和解剖学上的要素,在这些形式之间进行比较,把复杂的形式归结为简单的形式……它们永远无法把握生命的本质。”并且他还说:理智的特征就在于它天生地不能理解生命。
柏格森在贬低理性的基础上,竭力宣扬直觉主义。他认为,只有直觉才是把握或认识宇宙的本质即生命或绝对真理的惟一工具。他所说的直觉指用自我的生命深入到对象的内在生命之中,以达到生命之流的交融。他说:“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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