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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药物包括[[阿片]]、[[吗啡]]、[[可待因]]、[[复方樟脑酊]]和[[罂粟碱]]等,以吗啡为代表(阿片含吗啡10%)。吗啡大部分在肝内[[代谢]],于24小时内经肾排出,48小时后尿中仅有微量。吗啡对[[中枢神经系统]]作用为先[[兴奋]],后抑制,以抑制为主,首先抑制大脑皮层的高级中枢,继之影响[[延脑]],[[抑制呼吸]]中枢和兴奋催吐[[化学]]感[[受区]]。吗啡能兴奋[[脊髓]],提高[[平滑肌]]及其[[括约肌]]张力,减低肠[[蠕动]]。大剂量吗啡可抑制延脑[[血管]]运动中枢,使周围血管扩张,导致[[低血压]]和心动过缓。
==治疗原则==
1.口服中毒者要尽快予以[[洗胃]]或催吐; 2.早用[[纳络酮]]或[[纳络芬]]; 3.维持呼吸功能,保持[[呼吸道]]通畅。
1.轻度中毒者以口服[[硫酸镁]]、静注纳络芬和其他辅助药物为主。 2.重度中毒病例口服硫酸镁、静注纳络芬、支援对症治疗,必要时[[血液透析]]治疗及选用[[抗生素]]控制[[感染]]。
==[[临床表现]]==
1.轻度阿片类[[中毒]]临床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或抑制。患者出现幻想、失去时间和空间感觉。 2.重度中毒时出现[[昏迷]]、[[瞳孔缩小]]如针尖大小和严重[[呼吸抑制]]三大[[体征]]。患者可有[[惊厥]]、牙关紧闭和[[角弓反张]]。[[呼吸]]变浅变慢,继之出现叹息样呼吸或[[潮式呼吸]],常并发[[肺水肿]]。[[急性中毒]]12小时内多死于[[呼吸衰竭]]。 3.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食欲不振]]、[[便秘]]、[[消瘦]]、[[衰老]]和[[性功能]]减退。
==诊断依据==
1.有应用过量阿片类药物史; 2.临床表现:轻度中毒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或抑制。重度中毒时出现昏迷、瞳孔缩小如针尖大小和[[呼吸困难]]。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食欲不振、便秘、消瘦、衰老和性功能减退。 3.尿和胃内容物检测有阿片类药物存在。
==辅助检查==
1.轻度中毒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重度中毒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或“C”。
*[[医院药学/阿片类药物中毒|《医院药学》- 阿片类药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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