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更改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汉坦病毒肺综合征

添加164字节, 2017年3月14日 (二) 06:54
无编辑摘要
3.[[疫苗]] 目前研制的[[汉坦病毒]]汉坦型和汉城型疫苗对[[汉坦病毒肺综合征]]的各型[[病毒]]之间,没有互相[[交叉免疫]]作用。因此需继续研制有效的疫苗。
===汉坦病毒肺综合征的西医治疗===
新近Crowleg等报告,对3例伴有严重[[心肺功能]][[衰竭]]的患者,进行体外模式人工氧合法(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治疗。此3例患者至少符合很难存活标准中的两项,同时是应用最佳常规治疗失败的患者。第1例是在心跳停止时应用ECMO治疗,结果死亡。另2例接受ECMO治疗后存活,没有[[并发症]]发生。认为ECMO是对[[汉坦病毒肺综合征]][[极期]]患者的一种有效治疗手段。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用。由于本病在阿根廷[[暴发流行]]时,[[流行病学]]研究曾提示存在着人与人之间传播,因此患者应严密[[隔离]]。
 
鉴于本病起病后病情进展迅速,[[病死率]]极高,因此对临床拟诊病例,应仔细监护,认真观察[[呼吸]]、心率和[[血压]]等情况。发病后应早期卧床休息,适当补充水分,可[[静脉滴注]]平衡盐注射液和[[葡萄糖]]盐水,[[高热]]患者以[[物理]]降温为主,亦可给予[[糖皮质激素]]静脉滴注。
 
治疗:鉴于[[汉坦病毒]]HTNV和SEOV型[[感染]]的[[肾综合征出血热]],早期应用[[利巴韦林]]抗感染治疗有效,因此美国CDC批准本病早期亦可以试用利巴韦林。新近美国利巴韦林研究组总结了1993年6月~1994年9月利巴韦林治疗HPS效果,30病确诊HPS患者病死率为47%(14/30),与同期未进入研究的34例HPS患者相对比,不能提示利巴韦林有明显效果。因而认为需要一种随机、[[安慰剂]]作对照的试验来评价利巴韦林治疗HPS的效果。
 
其次是对症治疗:
 
1、临床上出现[[呼吸困难]]或低血氧时,应及时给氧,可用鼻管或面罩吸氧。
 
2、患者[[烦躁]]时给予[[镇静药]]。若病情加重或吸氧无效,[[动脉血]]氧持续低于8.0 kPa(60mmHg)以下,应及时改用机械通气。应用[[人工呼吸机]]进行[[呼气末正压]]呼吸,直到临床[[症状]]好转。此外主张应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其作用是降低肺[[毛细血管]]通透性,缓解[[支气管痉挛]],刺激Ⅱ型[[肺泡]]细[[胞合]]成和分泌肺表面活性物质,减轻肺泡[[萎缩]]。可应用[[地塞米松]]30~60mg/d,静脉滴注。
 
3、出现[[低血压]][[休克]]时,应及时补充[[血容量]],可应用平衡盐注射液,[[右旋糖酐40]]、[[甘露醇]]或[[人血白蛋白]]([[白蛋白]])。扩容期间应密切观察血压变化,调整[[输液]]速度,若经补容后血压仍不能维持者,应注意纠正[[酸中毒]],必要时应用[[血管]]活性药如[[多巴胺]]等静脉滴注。血压正常后仍需维持输液24h以上。
 
4、出现[[少尿]]和[[肾衰竭]]者,应限制入水量,每天进水量为前1天的出量([[尿量]]+[[呕吐]]量)+700 ml。除应用5%[[碳酸氢钠注射液]]纠正酸中毒外,主要输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以补充能量,降低体内[[分解代谢]],控制[[氮质血症]]的升高。此外,可应用[[呋塞米]][[静脉注射]]以促进[[利尿]],若少尿持续4天或[[无尿]]24h以上,且[[尿素氮]]>28.56mmol/L者可以考虑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其中[[呋塞米注射液]]的用注意事项
 
成人
 
(1)利尿效果差时不宜再增加剂量,以免出现[[肾毒性]],对[[急性肾衰]]功能恢复不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流产]]和胎仔[[死亡率]]升高。
 
(2)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用药
 
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汉坦病毒肺综合征的病因==
(一)发病原因 [[汉坦病毒肺综合征]](HPS)是由[[汉坦病毒]]属[[病毒]](Hantaviruses, HV)引起的[[急性传染病]]。辛诺柏病毒、安弟斯病毒等HPS的[[病原体]]主要分布于仅有几百年文明史的南北美洲新大陆,故也称为新世界汉坦病毒(Hantavirus in new world)。基本[[病理]]改变为[[小血管]]和[[毛细血管渗漏]](capillary leakage),而少数南美国家的HPS病例可伴有明显的肾功[[衰竭]]。
仅少数患者发现[[睑结膜]]充血、[[球结膜]][[水肿]]、[[皮肤黏膜出血]]点或[[出血斑]]。
===汉坦病毒肺综合征的西医治疗===
新近Crowleg等报告,对3例伴有严重[[心肺功能]][[衰竭]]的患者,进行体外模式人工氧合法(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治疗。此3例患者至少符合很难存活标准中的两项,同时是应用最佳常规治疗失败的患者。第1例是在心跳停止时应用ECMO治疗,结果死亡。另2例接受ECMO治疗后存活,没有[[并发症]]发生。认为ECMO是对[[汉坦病毒肺综合征]][[极期]]患者的一种有效治疗手段。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用。由于本病在阿根廷[[暴发流行]]时,[[流行病学]]研究曾提示存在着人与人之间传播,因此患者应严密[[隔离]]。
 
鉴于本病起病后病情进展迅速,[[病死率]]极高,因此对临床拟诊病例,应仔细监护,认真观察[[呼吸]]、心率和[[血压]]等情况。发病后应早期卧床休息,适当补充水分,可[[静脉滴注]]平衡盐注射液和[[葡萄糖]]盐水,[[高热]]患者以[[物理]]降温为主,亦可给予[[糖皮质激素]]静脉滴注。
 
治疗:鉴于[[汉坦病毒]]HTNV和SEOV型[[感染]]的[[肾综合征出血热]],早期应用[[利巴韦林]]抗感染治疗有效,因此美国CDC批准本病早期亦可以试用利巴韦林。新近美国利巴韦林研究组总结了1993年6月~1994年9月利巴韦林治疗HPS效果,30病确诊HPS患者病死率为47%(14/30),与同期未进入研究的34例HPS患者相对比,不能提示利巴韦林有明显效果。因而认为需要一种随机、[[安慰剂]]作对照的试验来评价利巴韦林治疗HPS的效果。
 
其次是对症治疗:
 
1、临床上出现[[呼吸困难]]或低血氧时,应及时给氧,可用鼻管或面罩吸氧。
 
2、患者[[烦躁]]时给予[[镇静药]]。若病情加重或吸氧无效,[[动脉血]]氧持续低于8.0 kPa(60mmHg)以下,应及时改用机械通气。应用[[人工呼吸机]]进行[[呼气末正压]]呼吸,直到临床[[症状]]好转。此外主张应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其作用是降低肺[[毛细血管]]通透性,缓解[[支气管痉挛]],刺激Ⅱ型[[肺泡]]细[[胞合]]成和分泌肺表面活性物质,减轻肺泡[[萎缩]]。可应用[[地塞米松]]30~60mg/d,静脉滴注。
 
3、出现[[低血压]][[休克]]时,应及时补充[[血容量]],可应用平衡盐注射液,[[右旋糖酐40]]、[[甘露醇]]或[[人血白蛋白]]([[白蛋白]])。扩容期间应密切观察血压变化,调整[[输液]]速度,若经补容后血压仍不能维持者,应注意纠正[[酸中毒]],必要时应用[[血管]]活性药如[[多巴胺]]等静脉滴注。血压正常后仍需维持输液24h以上。
 
4、出现[[少尿]]和[[肾衰竭]]者,应限制入水量,每天进水量为前1天的出量([[尿量]]+[[呕吐]]量)+700 ml。除应用5%[[碳酸氢钠注射液]]纠正酸中毒外,主要输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以补充能量,降低体内[[分解代谢]],控制[[氮质血症]]的升高。此外,可应用[[呋塞米]][[静脉注射]]以促进[[利尿]],若少尿持续4天或[[无尿]]24h以上,且[[尿素氮]]>28.56mmol/L者可以考虑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其中[[呋塞米注射液]]的用注意事项
 
成人
 
(1)利尿效果差时不宜再增加剂量,以免出现[[肾毒性]],对[[急性肾衰]]功能恢复不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流产]]和胎仔[[死亡率]]升高。
 
(2)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用药
 
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汉坦病毒肺综合征的护理==
预后
[[分类:传染科疾病]]
== 百科帮你涨知识 =={{zk120}}
528,223
个编辑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