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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快速血浆反应素诊断试剂

添加244字节, 2017年3月15日 (三)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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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毒快速血浆反应素诊断试剂药典标准==
=== 品名 === ==== 中文名==== 梅毒快速血浆反应素诊断试剂 ==== 汉语拼音==== 
Meidu Kuaisu Xuejiang
FanyingsuZhenduan Shiji ==== 英文名==== 
Syphilis Rapid Plasma Reagin
(RPR) === 定义、组成及用途=== 本[[品系]]用[[性病]]实验室玻片试验(VDRL)[[抗原]]重悬于含有炭末的特制[[溶液]]中制成,[[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反应]]素,用于临床辅助诊断[[梅毒]]。 ===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 2 制造 === ==== 2.1 专用原材料 ==== 2.1.1 VDRL抗原及VDRL缓冲盐水 
应符合本品附录的要求。 2.1.2 再混悬液
 
为含有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氯化]][[胆碱]]、炭末、[[防腐剂]]的[[磷酸]]盐[[缓冲液]]。其中炭末直径应小于20μm。 2.1.3 纸卡
 
白色纸卡上印制18mm直径圆圈若干个,纸卡应表面光滑,不渗水,不起毛,不[[吸附]][[蛋白质]]。 2.1.4 专用滴头或相应器材
 
使用专用滴头或相应器材,每滴量应符合要求。 2.1.5 阳性对照
 
反应素检测为阳性的人血清、血浆或其他适宜的材料。 2.1.6 阴性对照
 反应素检测为阴性的人血清、血浆或其他适宜的材料。 ==== 2.2 制备程序==== 
2.2.1 用VDRL缓冲盐水将VDRL抗原配成悬液。
 
2.2.2 离心弃去上[[清液]],沉淀物以再混悬液制成均匀的灰黑色混悬液。 2.2.3 阳性对照
 
选用反应素检测为阳性的5份以上人血清或血浆混合,经60℃、1小时处理后,除菌[[过滤]],于2~8℃[[保存]];也可选用其他适宜的阳性对照。 2.2.4 阴性对照
 
选用反应素检测为阴性的5份以上人血清或血浆混合,经60℃、1小时处理后,除菌过滤,于2~8℃保存;也可选用其他适宜的阴性对照。
==== 2.3 半成品检定==== 按3.1项进行。 ==== 2.4 成品 ==== 2.4.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 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分装后保存于2~8℃。 2.4.3 规格
 
应为经批准的[[规格]]。 2.4.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 3 检定=== 应在23~29℃[[环境]]下进行。 ==== 3.1 半成品检定 ==== 3.1.1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 3.1.2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 3.1.3 效价测定
 取标明[[效价]]的阳性参考血清3份,分别做2倍系列稀释,按“++++~+”或“-”判定[[凝集反应]]结果。待检RPR试剂与3份阳性参考血清反应,均应达到血清效价1/2或以上。 ==== 3.2 成品检定 ==== 3.2.1 外观 
RPR试剂应为灰黑色均匀悬液,不应有摇不散的凝块或杂质。 3.2.2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按3.1.1项进行。 3.2.3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按3.1.2项进行。 3.2.4 效价测定
 按3.1.3项进行。 === 4 保存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自包装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 5 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 6 附录=== 性病实验室玻片试验( VDRL)抗原[[制造]]及检定[[方法]]。 === 附录性病实验室玻片试验(VDRL)抗原制造及检定方法=== 
本品系以纯化的[[心磷脂]]、[[卵磷脂]]和[[胆固醇]]按比例配制而成,供制备RPR试剂和TRUST试剂用。
====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 2 制造 ==== 2.1 专用原材料 
2.1.1 心磷脂、卵磷脂、胆固醇:符合化学纯要求。
 
2.1.2 VDRL缓冲盐水([[pH值]]为6.0±0.1)
 
[[甲醛溶液]](中性) 0.5ml
 
[[磷酸氢二钠]](Na2HPO4) 0.037g
 
[[磷酸二氢钾]](KH2PO4) 0.17g
 
[[氯化钠]](NaCl) 10.00g
 
[[蒸馏水]] 加至1000ml 2.2 制备程序 2.2.1 抗原配制
 
含心磷脂0.030%、胆固醇0.9%和适量卵磷脂的[[乙醇]]溶液,混匀后密封保存。 2.2.2 抗原悬液配制
 用VDRL缓冲盐水将VDRL抗原稀释10倍,配成抗原悬液。检定用的VDRL抗原应不低于0.5ml,抗原悬液应于配制当天使用。 ==== 3 检定==== 
应在23~29℃环境下进行。 3.1 外观
 
应为无色透明溶液,无沉淀或杂质; 3.2 血清学检定
 
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 3.2.1 玻片定性试验
 
在玻片上2个并排圆圈(14mm直径)中各加0.05ml参考血清,再分别加入1滴(45滴/ml)待捡及标准抗原悬液,摇动玻片4分钟,每分钟180次,在3分钟内于100倍的[[显微镜]]下观察结果。结果判定如下:
 
阳性反应(+++~++++):中等及大的凝块,溶液清亮(R)。
 
弱阳性反应(+~++):可见小的颗粒聚集物(w)。
 
可疑反应(±):可见到细小粗糙物,[[分布]]不规则。
 
阴性反应(-):抗原颗粒[[均匀分布]],无块状物(N)。
 
血清学评定:待检抗原在阴性参考血清中应皆为阴性。如出现可疑的假阳性反应,可用标准抗原作对照进行重试。标准抗原阴性而待检抗原仍呈假阳性者,,判为不合格。待检抗原和标准抗原在同一份阳性血清中的反应相差“+”者为有意义的差异,这种差异应不高于阳性血清份数的25%,在阳性标准血清中,有1份出现阴性反应者,判为不舍格。 3.2.2 玻片定量试验
 
将[[强阳]]性血清3份用[[生理氯化钠溶液]]稀释成1:1、1:2、1:4、1:8、1:16、1:32,吸取每个稀释度的血清按3.2.1项进行测定。待检抗原的效价低于标准抗原效价2个稀释度者,判为不合格。
==== 4 保存及有效期==== 于23~29℃避光保存。[[自配]]制之日起,有效期24个月。 ===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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