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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资源

添加299字节, 2017年3月15日 (三)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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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资源的发展==
=== 天然药源===
我国历史悠久,土地辽阔,地跨寒、温、热三带,地形错综复杂,[[气候]]条件多种多样。从北部寒冷的黑龙江,到南部炎热的南海诸岛,从帕米尔高原到东海之滨;从高山到平原,从陆地到江河湖海,蕴藏着极为丰富的[[中药]]天然资源,其种类之多,藏量之大,为世界之冠。丰富的天然资源是中药材的主要来源之一。许多著名的[[药材]],都是采自野生的[[药用植物]]、药用动物和天然矿石。许多药材由于天时、地利的[[生长]]条件和多年来劳动人民精心培植,优质而高产,有[[道地药材]]之称,如四川产的[[黄连]]、[[附子]],云南的[[三七]],甘肃的[[当归]],青海的[[大黄]],宁夏的[[枸杞子]],内蒙古的[[黄芪]],吉林的[[人参]],山西的[[党参]],河南的[[地黄]],山东的[[金银花]],江苏的[[薄荷]],安徽的[[牡丹皮]],浙江的[[浙贝母]],福建的[[泽泻]],广西的[[蛤蚧]]等都是历史悠久的,全国著名的常用地道中药,有的在世界上也有盛名。
=== 新发现的野生药材资源===
通过全国各省区的调查研究,已摸清了多数中药[[品种]]和[[分布]]情况,发现了很多以往并未利用而依靠进口的野[[生药]]材资源,如[[胡黄连]]、[[马钱子]]、[[安息香]]、[[诃子]]、[[阿魏]]、[[沉香]]、[[降香]]等。其中发现了不少类同品或具有[[相似]][[有效成分]]的资源植物,如发现中药[[柴胡属]]植物我国有 20余种,其根多数(大叶[[柴胡]]除外)可以入药。有的种的[[挥发油]]组成也与北柴胡十分相似,这为柴胡优质品种的寻找提供了条件。类似上述开发研究的资源品种,还有[[丹参]]、[[细辛]]等40多类之多,及类似课题的完成,对常用中药材的资源开发和优质品的发现将会取得突破性进展。
=== 野生药材变为规模化种植和家养===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中药材用量成倍增长,国外的需求量也很大,许多品种单靠野生品种供应远不能满足医疗的[[需要]],因此逐步地变野生药材为规模化种植和家养,是从[[根本]]上解决药材生产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地扩大和[[新建]]了不少地区药材生产基地。许多著名道地药材产区扩大了栽培[[面积]],如甘肃岷县的当归、四川江油县的附子、石柱县的黄连、河南沁阳县的地黄、吉林抚松县的人参、广东阳春县的[[砂仁]]、广西靖西县的[[八角茴香]]、江苏[[太仓]]县的薄荷等,每年能为国家提供大量商品药材。当前我国家种药材的[[播种]]面积近33万公顷,产量约2.5亿kg,家种家养的大宗中药材约有180种,除原来的栽培地外,许多品种发展了新基地,如三七引种到河南,山西党参引种到甘肃,新疆[[贝母]]引种到河北,东北[[关防风]]引种到四川等。野生变家种的药材约有100种,如[[川贝母]]、[[龙胆草]]、柴胡、[[黄芩]]、[[五味子]]、[[半夏]]、[[栝楼]]、[[续断]]、丹参、[[太子参]]、[[茯苓]]、[[石斛]]、[[独活]]、[[天麻]]等。特别是天麻,由人工[[无性繁殖]],产量取得了巨[[大发]]展,仅汉中地区年收购栽培的商品天麻达20万kg,占全国产量的l/4。野生动物的驯化家养也获得了可喜的成果,如蛤蚧、蛤士蟆、[[金钱白花蛇]]、[[梅花]]鹿、[[全蝎]]、三角帆蚌、[[海马]]、熊等。一批[[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开辟了获取动物药材的新途径,如从活[[麝香]]囊中取麝香,从[[牛胆]][[中人]]工培育天然[[牛黄]]、从活[[熊胆]]中取[[胆汁]]等都应用在当前的药材生产中。过去靠进口的药材,有些已在国内引种成功,如[[西洋参]]、马钱子、[[大风子]]、[[檀香]]、[[儿茶]]、[[西红花]]、[[丁香]]、[[白蔻]]、[[肉豆蔻]]、[[胖大海]]等。西洋参在北京、陕西、吉林、山东、河北、辽宁、黑龙江、福建等省开展了引种试验,目前全国的种植面积已达到3000多亩,有大量商品投入市场。
=== 中药材生产和科研的发展===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学科间的互相渗透,使中药材的生产和科研的深度及广度发展很快,主要表现在仓储养护技术、良种选育、药材[[病虫害防治]]、新技术的应用等方面。如地黄采用[[组织培养]]新技术进行茎尖脱毒,育出无[[病毒]]植株,利用叶片无性[[变异]]及[[胚珠]]培养成功得到“茎尖16号”等地黄新[[品系]],并应用于生产,使地黄产量提高2~3倍。又如通过对西红花的生理生态研究和[[物候]]观察,取得“大球茎不变小,[[小球]]茎增大”的效果。还创建了快速[[干燥]]法和真空冷冻干燥法,提高了花的质量。使我国西红花产量每亩达到1~1.5kg。目前仅上海一地每年能提供商品西红花约700kg,既取得了经济效益,又解决了用药需要。
由于历史[[文化]]、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等多种原因,各地区的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应用范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形成了具有不同内涵、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三个部分,即中药材、民间药和[[民族药]]。现就中药材、民间药和民族药的应用种类进行论述。
=== 中药材的种类===
中药包括中药材、[[饮片]]和[[中成药]],而中药材又是饮片和中成药的原料。据调查,全国用于饮片和中成药的药材有1000~1200余种,其中野生中药材种类占80%左右;栽培药材种类占20%左右。在全国应用的中药材中,植物类药材有800一900种,占90%;动物类药材100多种;矿物类药材70一80种。植物类药材中,根及[[根茎]]类药材在200一250种;[[果实]][[种子]]类药材180~230种;[[全草]]类药材160一180种;花类药材60一70种;叶类药材50一60种;皮类药材30一40种;藤木类药材40一50种;菌藻类药材20种左右;植物类药材加工品如[[胆南星]]、[[青黛]]、[[竹茹]]等20一25种。动物类药材中,[[无脊椎动物]]药材如[[紫梢花]]、[[海浮石]]等有30一40种;昆虫类药材30一40种;鱼类两栖类、爬行类药材40-60种;兽类药材60种左右。
==== 各地生产经营的中药材种类====
中药资源显著的地域性决定了中国各地生产、收购的药材种类不同,各地用药[[习惯]]不同,所经营的中药材种类和数量亦不同。全国各地生产、收购的中药材种类各具特色,构成了中药材区域化的模式。我国[[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以耐寒、耐旱、耐盐碱的根及根茎类药材居多,果实类药材次之。长江流域及我国南部广大地区以喜暖、喜湿润种类为多,叶类、全草类、花类、藤木类、皮类和动物类药材所占比重较大。我国北方各省、区收购的家、野药材一般在200一300种;南方各省、区收购的家、野药材约在300一400种。东北地区栽培(饲养)种类以人参、[[鹿茸]]、细辛为代表,野生种类则以[[黄柏]]、[[防风]]、[[龙胆]]、蛤蟆油等为代表;华北地区的栽培种类以党参、黄芪、地黄、[[山药]]、金银花为代表,野生种类则以黄苓、柴胡、[[远志]]、[[知母]]、[[酸枣仁]]、[[连翘]]等为代表;华东地区栽培种类以贝母,金银花、[[延胡索]]、[[白芍]]、[[厚朴]]、[[白术]]、牡丹皮为代表,野生种类则以蝎子、蛇类、[[夏枯草]]、[[蟾酥]]、[[柏子仁]]等为代表;华中地区栽培种类以茯苓、[[山茱萸]]、[[辛夷]]、独活、续断、[[枳壳]]等为代表;野生种类则以[[蜈蚣]]、龟板、[[鳖甲]]、半夏、[[射干]]为代表;华南地区栽培种类以砂仁、[[槟榔]]、[[益智]]、[[佛手]]、[[广藿香]]为代表;野生种类则以[[何首乌]]、[[防己]]、[[草果]]、石斛、[[穿山甲]]、蛤蚧等为代表;西南地区栽培种类以黄连、[[杜仲]]、[[川芎]]、附子、三七、[[郁金]]、[[麦冬]]等为代表;野生种类则以麝香、川贝母、[[冬虫夏草]]、[[羌活]]为代表;西北地区栽培种类以天麻、杜仲、当归、党参、枸杞子等为代表;野生种类则以[[甘草]]、[[麻黄]]、大黄、[[秦艽]]、[[肉苁蓉]]、[[锁阳]]等为代表。[[海洋药物]]以[[昆布]]、[[海藻]]、[[石决明]]、[[牡蛎]]、海马等为代表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主[[产品]]种。
中药材的大多数品种,在全国范围[[内经]]营调拨,全国药材[[系统]]每年都要举办药材商品交流会。在全国交流会中交流的中药材一般在800一1000种,最多达几千种。在全国经营的药材品种中,常用药材大约500一600种,少常用药材200种左右,不常用药材约100种,还有少数冷门药。从各地经营规模来看,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一般为700一800种,中小城市一般在500一600种,县及县以下为300一400种。上海是中国经营药材品种较多的地区,据记载,最多时可达几千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载的中药材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中国的国家药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简称地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颁布了6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自1963年第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到1995年版,收载药材种类明显地增加。
1990年版药典收载中药材及[[植物油]]脂509种,包括植物药材439种,动物药材47种、矿物药材23种,涉及基原627种(不包括附录),其中以植物类居多,共557种,动物类70种。基原构成情况是:一原373种、二原88种、三原36种、四原7种,五原6种、六原1种。多基原药材品种是:三原有大黄、[[山慈菇]]、[[马勃]],[[天南星]],[[瓦楞子]]、[[五倍子]]、[[升麻]]、[[水蛭]]、甘草、[[石韦]],[[百合]]、[[百部]]、竹茹、[[伊贝母]]、[[吴茱萸]]、牡蛎、青黛、[[郁李仁]]、细辛、[[珍珠]]、砂仁、[[威灵仙]]、[[莪术]]、党参、[[海龙]]、[[娑罗子]]、[[预知子]]、[[桑螵蛸]]、黄连、[[黄精]]、[[蛇蜕]]、麻黄、[[紫草]]、[[橘红]]、麝香;四原有川贝母、龙胆、[[苦杏仁]]、郁金、秦艽、[[秦皮]]、金银花;五原有石斛,[[陈皮]]、枳壳、[[钩藤]]、海马、[[淫羊藿]];六原有石决明。
==== 地方标准收载的药材种类====
地方标准属地方性用药法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实施或补充,通常收载地区习用的药材。例如,药典收载的[[天仙子]]为[[茄科]]植物[[莨菪]]的种子,而广东、江西等地则习用[[爵床科]]植物岩[[水蓑衣]]的种子,称“[[南天仙子]]”。据统计,全国约有200多种药材的用药习惯存在地区性差异,[[比较]]普遍的有[[地丁]]、[[白头翁]]、[[贯众]]、[[透骨草]]、[[大青叶]]等。
地方标准中,地区性习用药材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例如,《四川省中药材标准》收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品种只占11%,89%属药典以外品种,《云南省中药材标准》收载的地方[[习用品]]种占72%。地方标准收载的药材具有很浓的地区特色,如四川的阿坝当归、川[[中南星]]、[[川党参]]、四川[[牡丹]]、康定[[玉竹]]和川南[[马兜铃]]等;云南的云白芍、[[金铁锁]]、[[珠子参]]、[[薯莨]]和理枣仁等。
==== 中成药及临床处方中的药材种类====
中成药是固定的[[成方]]制剂,其[[方剂]]组成涉及的药材比较广泛。《中国基本中成药》收载各[[类中]]成药700种,涉及药材574种(不包括不同[[炮制]][[方法]]的药材品种)。
同中成药配方相比,临床[[处方]]有着很大的灵活性。据了解,[[中医处方]]中所用药材种类,多在250一300种,多者400一500种,基本上是市售中药材。
==== 出口的药材种类====
中国药材出口历史久远,据记载,自唐宋时代就向外输出药材。输出的药材品种主要有:[[朱砂]]、人参、牛黄、茯苓、[[茯神]]、附子、[[川椒]]、[[常山]]、远志、甘草、川芎、白术、防风、[[杏仁]]、黄芩、大黄、[[白芷]]、[[豆蔻]]、麝香、鹿茸、[[五加皮]]、薄荷、陈皮、[[桂皮]]、当归、麻黄、莨菪、[[樟脑]]、五倍子及[[硫黄]]等。
目前,中国出口的各类药材约有500种,其中植物药材主要有人参、甘草、黄芪、[[桔梗]]、龙胆、[[巴戟天]]、[[草乌]]、柴胡、防风、紫草、白芍、当归、党参、丹参、[[玄参]]、地黄、黄芩、[[牛膝]],独活、麦冬、三七,[[苦参]]、[[茜草]]、何首乌、大黄、贝母、黄连、川芎、知母、升麻、玉竹、黄精、天麻、[[姜黄]]、白术、[[苍术]]、天南星、延胡索、贯众、杜仲、厚朴、黄柏、秦皮、石斛、钩藤、[[桑枝]]、竹茹、[[桑叶]]、[[艾叶]]、[[十大功劳叶]]、[[枇杷叶]]、[[淡竹叶]]、[[红花]]、[[款冬花]]、金银花、[[菊花]]、[[玫瑰花]]、[[密蒙花]]、[[蒲黄]]、[[松花粉]]、[[女贞子]]、五味子、[[枳实]]、枳壳、瓜萎、益智、[[木瓜]]、春砂仁、[[小茴香]]、[[乌梅]]、山茱萸、枸杞子、[[山楂]]、酸枣仁、郁李仁、[[白芥子]]、[[木鳖子]]、麻黄、[[茵陈]]、[[益母草]]、细辛、[[瞿麦]]、锁阳、[[藿香]]、[[香薷]]、冬虫夏草、茯苓、[[猪苓]]、马勃和[[雷丸]]等;动物药材主要有鹿茸、麝香、[[阿胶]]、蜈蚣、全蝎、蛤蟆油、桑螵蛸、[[蜂房]]、[[龟甲]]与鳖甲等;矿物药材主要有[[赭石]]、朱砂、[[鹅管石]]、[[自然铜]]、[[龙骨]]和[[琥珀]]等。
==== 贵重药材的种类====
贵重药材是中国药材中的珍品。1981年,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在关于贵重药材品种的通知中,将麝香、牛黄、人参、三七、黄连、贝母、鹿茸、冬虫夏草、天麻、珍珠、熊胆、枸杞子、杜仲、厚朴、全蝎、[[肉桂]]、沉香、山茱萸、蟾酥、金银花、巴戟天、阿胶、[[犀角]]、广角、[[羚羊角]]、[[乳香]]、[[没药]],[[血竭]]、砂仁、檀香、[[公丁香]]和西红花30个品种列为贵重药材。
=== 民间药的种类===
民间药也称草药,多在民[[间使]]用,是中药资源应用的初级阶段,也是商品药材产生的基础和源泉。中国现有商品药材1000余种,仅占全部中药资源的10%以上,其余85%以上的品种都属民间药和民族药。
自60年代后期起,中国各地注重了民间药的发掘,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民间草药已有60种以上加工成中成药及其他制品,如用[[仙鹤草]]芽、草[[珊瑚]]、矮地茶、[[羊红膻]]、[[山萝卜]]、[[鸡骨草]]、[[垂盆草]]和黄[[毛豆]]腐柴等。事[[实证]]明,民间草药有着巨大的开发潜力。通过民间药的应用,可为开发中药资源提供可靠的依据和途径。
=== 民族药种类===
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与疾病抗争、维系民族生存繁衍的过程中,以各自的生活环境、[[自然]]资源、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等为根基,创立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医药体系。我们少数民族使用的、以本民族传统医药理论和实践为指导的[[药物]],称为民族药。
==== 民族药的种类概况====
民族药发源于少数民族地区,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民族传统。据初步统计,全国55个少数民族,近80%的民族有自己的药物,其中有独立的民族医药体系的约占1/3。建国以来,由于党和政府的关怀、重视,民族药的发掘、整理、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出版了一批全国和地区性民族药专著。据有关资料报道,目前中国民族药已达3700多种。
在中药资源普查中,部分民族地区收集和整理了民族用药情况及种类:四川阿坝地区整理出羌族常用药100种;湖南初步查出本省苗族、土家族、瑶族、侗族等习用民族药361种,云南德宏自治州收录傣药330种、景颇族药123种;广西《环江县毛难族药名录》收载药物556种。另据有关单位调查统计,广西有瑶族药555种、侗族药298种、仫佬族药259种、苗族药213种、京族药27种及彝族药21种。
==== 中国民族药的渊源====
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我国民族传统医药,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财富。各民族医药在独立发展、[[保持]]本民族特色的基础上,彼此也相互借鉴,有着许多共同点,民族药之间联系最广泛的是在药物的使用方面。从历史上看,历代本草都程度不同地选择。吸收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药物,如唐代《[[本草拾遗]]》中收载的“[[玳瑁]]”,就是来自壮族民间用药。据不完全统计,历代本草中收载的民族地区药物有100多种。目前[[中医药]]常用的许多药材,如冬虫夏草、麝香、人参、天麻、三七、[[枸杞]]、[[大芸]]、甘草、麻黄、红花、儿茶、砂仁、血竭、紫胶虫、贝母,等等,大多产在少数民族地区。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也[[移植]]、应用了大量的汉族药物。
为了更好地掌握和有效地开发井保护中药资源,根据自然区划,将中国的中药资源划分为东北区、华北区、华东区、西南区、华南区、内蒙古区、西北区、青藏区以及海洋区等九个中药区。以下简要地介绍各区的自然条件,重要中药资源及其开发前景。
=== 东北区===
本区包括黑龙江省大部分、吉林省和辽宁省的东半部及内蒙古自治区的北部。地貌上包括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地区,以及三江平原。本区是中国最寒冷地区,热量资源不够充足,大部分地区属于[[寒温]]带和中温带的湿润与半湿润地区。全区覆被以针叶林为主的森林覆被率达30%。
本区对中药资源的发展,一方面应[[注意]]对大面积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如五味子、黄柏、刺五加、赤芍、桔梗、牛蒡子、关龙胆等,以利它们的[[再生]]。另一方面也应对一些特产中药,如人参、熊胆、鹿茸、蛤蟆油等建立种植及家养基地,加强繁衍和管理。此外,对一些有开发前景的野生资源,如[[越橘]](Vaccinium vitisidaea)、[[满山红]](Rhododendron dauricum)、辽东[[楤木]](Araliaelata)、东北[[土当归]](Aralia continentalis)、[[东北雷公藤]](Tripterygium regelii)等应加强研究及保护。
=== 华北区===
本区包括辽宁南部、河北中部及南部、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中部及南部、山东省、陕西省北部和中部,以及宁夏自治区中南部、甘肃省东南部、青海省、河南省、安徽省及江苏省的小部分。地貌上西北高,东南低,夏季较热,冬季寒冷,大部分地区属于暖温带。植物种类以华北植物区系为主,森林植被是以松、柏为主的针叶林和以栎树为主的阔叶林。
本区中药资源,除继续发展好一批传统产品如地黄、黄芪、怀山药、怀菊花、怀牛膝、潞党参、毫白芍、毫菊花、莱阳[[沙参]]、杏仁、山楂以及西洋参外,还可进一步将野生的远志、柴胡、黄芩、丹参等转为人工栽培。对有开发前途的沙棘(Hippophae rhamnoides)、全蝎、杜仲等应进一步开展家种或家养。
=== 华东区===
本区包括浙江省、江西省、上海市、江苏省中部和南部、安徽省中部和南部、湖北省中部和东部、湖南省中部和东部、福建省中部和北部,以及河南省及广东省的小部分。全区丘陵山地占3/4,平原占1/4,雨量较充沛,属于北亚热带及中亚热带,前者的植被为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后者主要为[[常绿阔叶林]]。
本区中药资源的发展,除了继续巩固原有的一批著名道地药材外,还应扩大栽培从国外引种的西红花(Crocus sativus),扩大霍山石斛、茯苓等的栽培。并可扩大鳖甲、蜈蚣、金钱白花蛇等的养殖。
=== 西南区===
本区包括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的大部分、湖北及湖南省西部、甘肃省东南部、陕西省南部、广西自治区北部及西藏自治区东部。全区绝大部分为山地、丘陵及高原。属于北亚热带及中亚热带,前者的植被主要为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后者则主要为常绿阔叶林。
本区为多民族聚居地区,民族药十分丰富,因而也应注意继续对民族药的调查、整理、研究和开发。
=== 华南区===
本区包括海南省、台湾省及南海诸岛、福建省东南部、广东省南部、广西自治区南部及云南省西南部。本区大陆部分的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气温较高,湿度也大,属南亚热带及中亚热带。植被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热带季雨林以及[[赤道]]热带珊瑚岛植被。
本区丰富的岭南草药使用经验,也应注意研究及开发。
=== 内蒙古区===
本区包括黑龙江省中南部、吉林省西部、辽宁省西北部、河北及山西省的北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及东部。地势东部有山脉及平原,中部有山脉及高坝,南部地势也高,而北部则为大[[草原]]。大部分地区冬季干燥寒冷,而夏季凉爽。本区的北部及西部植被以蒙古植物区为主,东部及南部则有华北及长白山区系成分。
本区的中药资源,可选择适当地点,发展甘草、麻黄、防风、黄芪、赤芍、知母等道地药材的半野生生产基地。同时,对本区蒙药的整理研究也应进一步深入开展。
=== 西北区===
本区包括新疆自治区全部、青海及宁夏自治区的北部、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以及甘肃西部和北部,本区内高山、盆地及高原相间分布,但高平原占绝大部分,沙漠及戈壁也有较大面积。本区日照时间长,干旱少雨,气温的日差较大。从北到南地跨干旱中温带、干旱南温带及高原温带。
本区的维药等民族药物,具有很丰富的内容,也应加速研究及开发。
=== 青藏区===
本区包括西藏自治区大部分、青海南部、四川西北部和甘肃西南部。本区海拔高,山脉纵横,多高山峻岭,地势复杂。气候属高寒类型,日照强烈,光辐射量大。植被主要有高寒灌丛,高寒草甸,高寒[[荒漠]]草原,湿性草原以及温性干旱落叶灌丛。
本区是藏医药的发源地,有一批地产的常用藏药,如乌奴龙胆(Gentiana urnula)、翼首花(Pterocepha1us hookeri)、[[船盔乌头]](Aconitum naviculare)、尼泊尔[[黄堇]](Corydalis hendersoknii )、金球黄堇(Corydalis hendersonii) 金球黄堇(Corydalis chorysosphhaera)、[[轮叶棘豆]](Oxytropis chiliophylla )等,总计有300~400种,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并从中开发出有卓效的新药。
=== 海洋区===
本区包括中国东部和东南部广阔的海岸线,以及中国领海海域各岛屿的海岸线,总面积达420万平方公里。[[海底]]的地貌由西北向东北倾斜;气候由北至南逐渐由暖温带向亚热带再向热带过渡的特征。
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重点调查了362种中药材,基本摸清了它们的资源情况及自然分布现状。
=== 植物类药材===
320种植物类药材中,以野生为主的170一200种(包括有资源但尚未收购的),蕴藏量约为850万吨。按蕴藏量[[大小]]分级排列为:40万吨以上的有甘草、麻黄、罗布麻、刺五加4种10一40万吨的有苍术、黄芩、地榆、苦参、[[狼毒]]、赤芍、贯众、仙鹤草8种;5一10万吨的有[[山豆根]]、[[木贼]]、益母草、茵陈、葛根、升麻、[[苍耳子]]、[[萹蓄]]、艾叶、柴胡、防风、黄柏、秦皮、玉竹、[[木通]]、续断、[[翻白草]]、五味子、威灵仙、桔梗、老颧草、[[拳参]]和[[石花]]23种;1一5万吨的有42种;1万吨以下的有243种。
j.其他类。在植物类药材中所占比例很小。
=== 动物类药材===
常用的29种动物药材中,以野生为主的27种,蕴藏量为23万吨;人工养殖的鹿茸、[[珍珠母]]等年产量810吨。蛤蚧蕴藏量36万对,年收购量3.2万对,年需要量75万对,收购量仅能满足实际需要的4%左右。金钱白花蛇蕴藏量近300万条,年收购60多万条,年需要90万条,尚缺33%的货源。麝香、海马、龟甲、鳖甲、刺猬皮、全蝎、穿山甲及各种蛇类因野生资源不足和人工养殖研究尚未完全成功,估计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产需的差距将进一步扩大。
=== 矿物类药材===
矿物类药材13种,储量约为1112亿吨。其中储量最大的是[[滑石]],为1110亿吨;其次为朱砂7000万吨;石膏、赭石各3200万吨;禹粮石2000万吨;[[花蕊石]]1000万吨。需要量以石膏最大,为4587吨,其次为滑石3500吨,雄黄930吨,赭石565吨。从地区来讲,药用矿物储量以四川最多(滑石),依次为湖北、陕西、云南,山东、安徽、辽宁、湖南、广西、甘肃。
中国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的历程大体可分为四个时期,即起源时期(公元前221年以前)、古代时期(公元前221一1840年)、近代时期(1840一1949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1949年以后)。
=== 起源时期===
“神衣尝百草始有医药”和“药食[[同源]]”的传说,是关于医药起源的概括。早在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在采集食物的过程中,经过无数次的口尝身受,逐步认识到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植物可以治疗疾病,初步积累了一些关于植物药的知识,形成了原始的食物疗法和药物疗法。进入氏族公社以后,狩猎和捕鱼已成为人们重要的劳动内容和生活来源,又发现了一些既可食用又可治疗疾病的动物药。氏族公社后期,人类定居下来,开始了原始的农业生产,人类有条件对农[[作物]]和植物进行长期。细致地观察和尝试,又认识了更多的药物。《淮南子·修务训》关于“[[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之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的记载,即是我们的祖先在与自然和疾病的斗争中,发现药物、认识药物的真实而生动的写照。但是,当时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是盲目的、自发的。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由采集,渔猎向农业[[进化]],特别是火的发现,文字的出现及陶器的应用,为中药资源的发掘[[下利]]用创造了条件。周代是中国奴隶社会的全盛时期,药物知识以及人们对药物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如:《书经》有‘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 《[[易经]]》有“无忘之疾,勿药有喜”;《礼记》有“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周礼]]》有“[[医师]]掌医之政,聚[[毒药]]以供[[医事]]”以及“五毒”([[石胆]]、[[丹砂]]、雄黄、矾石和磁石5种矿物药烧炼的[[升华]]物)等的记载。药物的来源已由植物、动物发展到矿物及人工制品。[[春秋]]时期,药物扩大到100多种,如甘草、贝母、枸杞子、苍耳子、[[芹菜]]和益母草等已为当时的常用药物。战国时期,中国进入封建社会。据《山海经》记载,药物已多达124种,其中植物药51种、动物药66种、矿物药3种和其他4种。记载的内容涉及药物的产地、[[形状]]、特点及用法等。人们采集、使用的药物逐渐增多,同时对药物的作用进行了总结和[[分类]],据记载,当时已把药物分成补益、生育、美容、预防、毒类、[[杀虫]]、[[兴奋]]、兽用等10类。公元前3世纪末,《[[五十二病方]]》记载的药物发展到242种,其中植物药108种、动物药51种、矿物药20种和其他63种。先秦时期的医药专著《[[黄帝内经]]》、《五十二病方》及其他典籍,如《书经》、《管子》等,常把[[医和]]药融为一体,在阐述医理的同时,对药物性质也有初步的[[归纳]],如有毒、[[无毒]]及[[五味]],依稀可见[[君臣佐使]]配伍原则,为中药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 古代时期===
秦汉时期,国家统一,经济发达,为汇集整理先秦时期大量蕴积的药物开发利用经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南北朝时期,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展更为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当时药物专著已达110多种。其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杰作是东汉成书的《神农本草经》。《神农本草经》既是先秦时期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的经验总结,又是后世本草和开发利用的楷范。全书记载药物365种,其中植物药252种、动物药67种、矿物药46种,并按中药的养命、[[养性]]、[[治病]]等3种功效归并为上、中、下三品。这些药物至今仍有200余种沿用不衰。到了魏晋时期,药物品种增加到730种(《[[名医别录]]》新增365种),后又经《[[本草经集注]]》增补、完善,初步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理论体系。至此,我国中药理论体系雏形已定,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得到进一步扩大和提高。
清代,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不仅中药行、店林立,还形成了一些全国性的药材集散市场。中药材产量和运销量随之大增,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的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和提高,著录和存世的本草近400部,其中,学术价值较高的著作有《[[本草纲目拾遗]]》、《植物名 实图考》。前者收载《本草纲目》未收载的药物716种;后者收载植物1714种,虽名为《[[植物名实图考]]》,实际也是一部宝贵的药物专著。与此同时,中国民族药开发利用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如藏族著名药学家帝玛尔·[[丹增彭措]]编著了《晶珠本草》,共收载药物2294种,具有浓厚的藏药特色,是中国藏医药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之作。
=== 近代时期===
[[鸦片]]战争(1840年)[[前后]],西医药日渐传入中国,中药独撑[[门户]]的局面被逐步打破, 但晚清时期,中药材生产和资源开发利用仍有较大的发展。当时的东北三省,以及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和甘肃等地的中药材生产已具相当规模。从国内医药市场看,虽然外国教会在中国开办[[医院]]、诊所、药厂,建立西药房,但国内药品销售仍以中药为主,经营的药材仍达500多种(植物药410种,动物药66种和矿物药46种),其中常用中药材233种,较常用中药材146种:不常用中药材147种。民国初期,中药材出的口量比较大, 1912年和1923年《中国年鉴》记载: 1906一1910年,每年中药材出口价值达200一400万港币; 1917一1920年,中国销往香港、澳门、泰国、南洋各国及朝鲜、日本的中药材,平均每年价值340万港。 鸦片战争后,由于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和清政府腐败,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很大影响。抗日战争时期,因战争交通阻塞,国内运销和出口中断,中药材的产量直线下降。以东北地区为例,抗日战争爆发前(1931一1936年),人参、鹿茸、细辛、五味子、防风、木通、黄芪、甘草等49种主要中药材年产量为8000一11000吨;抗战时期(1937一1945 年),年产量下降到6000一6500吨;抗战结束后,年产量继续下降到1100一2500吨。药材惨淡经营,[[药店]]纷纷倒闭,以北方药材集散地祁州(安国)为例,当地原有中药店1500多家,抗战期间仅剩70家。这一时期,中药业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药的经营管理、中药市场的供求出现了蒸蒸日上的大好局面,中成药生产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40多年来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由单纯的经营、收购转向多学科。多部门协[[同配]]合,多层次、多方位的研究利用。民族药、民间药和海洋药的研究有了新的发展,拓宽了开发领域 。
此外,部[[分中]]药资源所固有的、潜在的脆弱性,也是资源减少的原因之一。如蛤蚧分布地区狭窄、繁殖能力低;[[银杏]][[雌雄异株]],繁殖率低;冬虫夏草必须在海拔3500米以上、具有[[虫草]]蝙蝠蛾和冬虫夏草菌的高山雪岭生长。这类品种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时,就限制了自身大量繁殖发展,很容易出现资源减少。
=== 中药资源保护管理的现状===
建国以后,为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中国相继制定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重要法规,并付诸实施。设立了一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研究机构,建立了许多国家级或地方性的自然保护区,有效地保护了包括很多药用物种在内的自然资源。 1987年国务院颁发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部门在保护和管[[理中]]药资源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保护和管理中药资源的政策措施====
几十年来,药材经营和管理部门,针对部分野生药材资源紧张的状况,采取了加强资源管理和商品管理的措施。主要内容是:对于国家管理的种类如甘草、麝香、杜仲、厚朴等实行以产定销,限量收购;打击投机倒把、走私贩私的犯罪活动,制止哄抬物价,到产地套购、抢购和盗采的不正之风;建立药材资源情况的上报制度,及时调查和解决有关的问题;对资源较为紧张的多用途品种,在同有关部门协商后,限制非药用的使用量,保证药用供应,减轻资源负荷;实行“先国内、后国外”的出口政策,对资源紧张的药材,限量或禁止出口,采取轮采轮育、边采边育、封山育林、封山育药等措施,加强资源管理,恢复和提高资源的再生能力。以[[上管]]理措施在各地应用[[中都]]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例如,为了扭转甘草资源迅速下降的局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草资源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当地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巴楚、轮台、阿瓦提、察布查尔等县的甘草购、销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并由国家计委规定甘草及其制品实行指令性计划,由药材公司按计划经营,不得上市自由买卖;调整甘草 制品生产厂家,限制生产总量;限制出口及调出数量,实行出疆许可证制度;征收甘草资源费,以草养草,专款专用;鼓励保护、种植甘草。在此基础上,中国药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医药药材公司合作,在新疆南疆垦区建立了甘草生产基地和围栏护养区。目前,护养区内甘草长势喜人,产草量普遍提高,全疆甘草资源的破坏现象进一步得到[[控制]]。
引种驯化和野生家种(家养)的药用动、植物,不仅在保障中药材生产和市场供应上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在保护中药资源方面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目前,全国已经进行人工种植(养殖)的药材约200种左右,其中大部分为资源减少品种。如杜仲、黄柏、厚朴、栀子、桔梗、川贝母、山茱萸、金银花等都是在50一60年代或70年代野生资源严重减少的情况下,进行人工栽培,并成为商品主要的来源,云南省自50年代开始,先后对37种野生药材进行了人工栽培,大部分品种获得成功。近年来,黄连、贝母、天麻、半夏、秦艽、[[一枝蒿]]、[[蔓荆子]]、槟榔、儿茶、苏木、千年健、胡黄连等都有了一定的生产面积。尤其是儿茶的栽培成功,扭转了依赖进口的局面。这些药材的野转家种、家养,有力地缓解了市场紧缺状况,相对地减轻了野生药材资源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源。在药用动物野转家养过程中,一些珍贵药用动物的饲养技术取得成功并推广。开始在四川的马尔康、米亚罗,安徽的佛子岭,陕西的镇坪等地建立了养麝试验场。马尔康麝场首次成功地进行了活麝取香,并在野麝活捕、饲养繁殖、疾病防治等技术上有了新的突破。此外人工养殖龟、鳖和[[白花蛇]],以及活熊取胆汁等技术研究成功,使当地群众由猎杀转为活捕,并进行饲养繁殖,不仅保护和发展了野生资源,而且还提高了资源利用率。
==== 建立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对保护中药资源、防止药用物种[[绝灭]]起到了重大作用。就全国建立的333个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来说,90%以[[上都]]有中药资源分布,许多珍贵的药用动、植物种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如吉林省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受保护的植物多达1500多种,其中包括许多名贵药用植物,如人参、党参、黄芪、贝母、天麻、木通、细辛、刺五加、[[草苁蓉]]等300余种。黑龙江先后建立了五味子,防风、龙胆、桔梗,黄柏、芡实、黄芩、马兜铃等药材的36个保护区,广西先后建立了隆安县龙虎山自然保护区和龙胜县的花坪、兴安县的苗儿山、龙州的弄岗、宁明县的陇瑞4个自然保护区,受保护的有安息香、石斛、鸡血藤、砂仁、草豆蔻、千年健和林麝、穿山甲、蛤蚧等450多种药用资源。湖南壶瓶山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仅13万公顷,药用植物分布种类就多达1019种。珍稀药用动物华南虎、金钱豹、髫羚、毛冠鹿、麝、棕熊、黑熊、[[水獭]]、大鲵等也有一定数量分布。除综合性保护区外,还有以单一或数种动、植物种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区。如辽宁蛇岛自然保护区、新疆布尔根河狸自然保护区、安徽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广东内伶仃猕猴自然保护区和贵州的桫椤自然保护区等。这些自然保护区在保护[[蝮蛇]]、河狸、扬子鳄、猕猴和桫椤等药用动、植物资源上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对资源的积极保护,保护区内的一些药用动、植物资源濒危状况已有所缓解。
=== 中药资源保护的种类===
中药资源的保护重点首先应当是那些具有重要医疗作用和经济价值的珍贵、稀有和濒危的药用种类。
国务院颁布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将保护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濒临绝灭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二级: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三级:资源严重减少和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医药管理局等[[单位制]]定出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确认]]了人参、鹿茸等42种药材原动、植物的保护级别,《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的药材物种的名录,收载种类76种,其中有植物药材29种,包括药用植物58种,分属22科28属。属二级保护的有人参、片草等7种药材, 13种药用植物;属三级保护的有川贝母、石斜等22种药材,45种药用植物。动物药材13仲,包括药用动物18种,分属11科, 13属,属一级保护的有虎,豹、赛加羚羊。梅花鹿等4种,属二级保护的有马鹿、林麝、黑熊、穿山甲等14种。
=== 中药资源的保护方法===
中药资源的保护方法一般分为就地保护、异地保护和离体保护三种方法。
==== 就地保护====
中药资源就地保护,简单来说就是将中药资源及其自然环境就地维护起来。这种方法可以使药用动、植物在已[[适应]]的环境中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建立保护中国珍、稀、濒危和遭受严重破坏的中药资源的区域和研究、开发基地。
Ⅲ.采收量:每一种药用生物资源都受本身再生能力的限制,超负荷采收,得不到及时补充和恢复,就会导致资源下降,甚至消亡。合理的采收量应控制在资源再生量之内,保证药材常采常有,永续利用。
==== 异地保护====
异地保护又称迁地保护,即将濒危种类迁出其自然生长地,保存在保护区、动物园、植物园、苗圃、种植园内,变野生种类为家种家养种类。通过引种、饲养,动物园和植物园不仅保护了许多珍、稀、濒危物种,而且扩大了种源。如:华南热带作物研究所引种药用植物坡垒、沉香和海南龙血树等,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海南龙血树的成功引种,对发展血竭生产,保护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有些地区还建立了许多药用植物园或在植物园内设立了专门的药用植物苗圃,如杭州药用植物园、[[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资源开发研究所植物园、四川南[[川药]]用植物场、南宁药用植物园等,引种了许多有重要价值的药用植物,为研究异地引种、保护药用植物奠定了基础。
发展大规模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也是保护中药资源的重要途径。如国内著名中药材川芎,现在江西、湖北、陕西、贵州、云南等地引种栽培,并形成了较大的生产能力。三七为常用中药材,历史上野生资源较为丰富。但是,由于过度采集,野生种质消失得非常迅速,如果没有人工栽培,早就没有资源可提供了。同样,人参、杜仲、厚朴、巴戟天等中药材,其野生资源已寥寥无几,现在广泛应用的均为栽培品,菊花经过长期的栽培选育,已从一种野生菊花形成具有不同特点的多种栽培品系,野生商品已退出市场。这表明中药材引种栽培、野转家种、家养的方法,不仅是发展药材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异地保护中药资源的积极而又灵活的手段,目前,中国各省、市、区引种试种、野转家种、家养成功的品种,分别在20一40种以上。其中四川野转家种、家养有麝香、天麻、贝母、天冬等20多种,引种省外品种成功的有白术、云木香、玄参、延胡索、广藿香等30多种;云南野转家种的品种有云黄连、黄柏、茯苓、胡黄连、牡丹皮、蔓荆子等37种,引种试种成功的品种主要有附子、潞党参、地黄、怀牛膝、白芷、玄参、黄芪等20余种。中国南部沿海一带引种的南药如儿茶、千年健、诃子、[[芦荟]]、苏木、益智、肉桂、安息香、马钱子、白豆蔻、砂仁、血竭、槟榔等对缓解市场发挥了作用。数以百计的野生药用动、植物,通过引种,野转家种、家养,扩大了药用资源,相应地对野生资源起到了保护作用。
==== 离体保护====
离体保护是目前生物种质保护的较先进手段。离体保护就是利用先进技术,保存并研究携带全部遗传[[信息]]的物质片段,即保存药用动、植物的某一部分[[器官]]、组织、[[细胞]]或[[原生质体]]等,以达到长期保留药用动、植物的种质[[基因]],巩固和发展中药资源的目的。
组织培养是将动、植物体的某一部分器官、组织、细胞或原生质体,通过人工[[无菌]]离体培养,定向诱导分化获得产品的一种技术方法。应用组织培养技术不仅使繁殖种群的速度加快,而且能尽快实现野生物种的栽培养殖和人工育种。应用组织培养技术,可以消除植株的病毒[[感染]],培养无病毒植株,如山东用地黄茎尖培养无病毒植株获得成功。中国很多科研、[[生产单位]]开展了植物药的组织培养技术研究,取得了极其显著的成绩。当归、紫背[[天葵]](Begonia fimbristipula)、[[白芨]]、菊花、党参、延胡索、山楂、[[番红花]]、浙贝母、条叶龙胆、龙胆、[[绞股蓝]]、川芎、枸杞、厚朴、[[罗汉果]]、人参、三七、西洋参、半夏、桔梗、怀地黄、云南[[萝芙木]]、玄参、[[景天]]等药用植物的组织培养都取得了成功。通过组织培养还可以直接生产药用成分或[[代谢中间产物]],提取药用生理活性物质,开展工厂化大生产。目前,已能从人参组织培养中获得较高含量的[[人参皂甙]];从[[芸香]]培养物中获得[[呋喃]][[香豆素]];从[[薯蓣]]、山[[萆薢]]培养物中提取[[薯蓣皂甙]]元;从[[喜树]]茎培养物中提取[[喜树碱]]。组织培养还能从培养物中获得新的[[化合物]]或应用于生物转化。如在芸香组织培养中,发现合成和积累了芸香素(这是原植物无法[[检测]]到的新化合物)。
=== 中药资源保护法规===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国将中药资源保护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第一部专业性法规,《条例》的正式实施,使中药资源保护与管理有法可依,丰富和完善了资源保护的内容,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合理利用中药资源,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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