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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性凝血病

大小无更改, 2017年3月16日 (四)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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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耗性凝血病的治疗==
 
DIC的治疗原则是序贯性,及时性,个体性及动态性。主要治疗包括基础疾病处理及诱因清除,抗凝治疗,凝血因子补充,抗纤溶疗法,溶栓治疗及对症处理等。除[[对症治疗]]外,既往多主张其他治疗可酌情同时进行。但近年倾向按序贯方式治疗。即按上述顺序,各种治疗逐项进行,只在前一项治疗未获满[[意疗]]效时,再行下一项治疗。
=== 基础疾病治疗及诱因消除===
 
如[[控制]]感染、治疗肿瘤、处理产科疾病及外伤、纠正休克、缺氧、酸中毒等。
=== 抗凝疗法===
 
抗凝治疗迄今仍是终止DIC病理过程,减轻器官功能损伤,[[重建]]凝血抗凝[[平衡]]的重要措施。
==== (1)肝素治疗====
 
①[[适应]]证:目前[[比较]]一致的认识是:[[肝素]]仍是目前DIC抗凝治疗的最重要药物。下列情况的DIC患者,可考虑及早进行肝素治疗:A.不合血型的输血;B.羊水栓塞;C.急性白血病或其他肿瘤;D.感染性流产;E.暴发性紫癜;F.中暑;G.存在高凝状态之基础疾病,如[[子痫]]、[[肾病]]、肺心病及糖尿病等;H.亚急性或慢性DIC;I.急性DIC的早期;J.其他,如[[早产儿]]、腹水自体静脉[[输液]]及巨大海绵状血管瘤等。
 
感染性DIC,重症肝病DIC及[[新生儿]]DIC等,肝素使用尚存在争论。
 
②[[禁忌]]证:A.有手术或损伤创面未经良好[[止血]]者。B.近期有[[大咯血]]之结核病或有大量出血之[[活动]]性[[溃疡]]者。C.蛇毒所致之DIC。D.晚期患者有多种凝血因子缺乏及明显纤溶亢进等。
 
③剂量:既往强调“足量”,如普通肝素([[肝素钠]])在急性DIC可用药4.5万~9万U/d。近年来,随着对肝素作用认识的深入及制剂的改进,[[综合]]性治疗措施的应用等,已趋于小剂量用药。常规或大剂量使用将增加或加重出血并发症。
 
常规肝素用量:急性DIC,1.5万~4.5万U/d,一般用1.5万U/d左右,每6h用量不超过7500U。根据病情可连续使用3~5天。
 
小剂量低相对分子质量肝素[[[替地肝素]](tedelparin,fragmin)]与常规肝素相比,前者生物利用度较高、抗因子Ⅹa作用较强,抗凝血酶作用较弱,对[[AT]]-Ⅲ的依赖性较小,较少导致血小板减少,抗凝作用较缓而出血并发症较少,近来得到广泛应用。常用剂量为抗Ⅹa 75~150 U/(kg·d),连用5天。据日本学者观察,以抗Ⅹa 75 U/(kg·d)更为安全有效。
 
④用法:既往强调持续静脉滴注,认为可维持稳定而安全的血浆抗凝浓度。近年多主张每6小时1次,皮下注射。
 
低相对分子质量肝素目前主张每6小时1次,皮下注射,根据病情可连续用药3~5天。
==== (2)其他抗凝与抗血小板药物====
 
①[[丹参]]或[[复方丹参]]注射注射[[注射液]]:实验及临床研究表明,丹参具有一定的抗凝及抗血小板作用。在DIC治疗中,[[本药]]具有疗效肯定、安全、无须严密[[血液学]]监护、无明显[[不良反应]]等优点。它既可与肝素合用以减少后者之剂量,又可在慢性DIC、疑似病例及缺乏确诊及血液学[[监测]]实验条件下作为主要抗凝剂单独使用。剂量:复方丹参注射注射注射液20~4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0~200ml内快速静脉滴注,2~4次/d,可连用3~5天。
 
②[[右旋糖]]酐4酐40葡萄糖注射液:本药有抗血小板、补[[充血]]容量及疏通微循环作用,对DIC有一定辅助性治疗价值。常用剂量每次500ml,静脉滴注,每天不超过1000ml,可连用3~5天。
 
③[[双嘧达莫]]:通过抑制血小板内cAMP之代谢而抑制血小板聚集,有一定抗血栓作用。每次用量200~500mg,置100~200ml输液内静脉滴注,2~3次/d。滴注速度宜缓,以避免局部血管[[刺激]]。
 
④AT-Ⅲ:近年研究表明,AT-Ⅲ水平的消耗性降低约见于80%的急性DIC患者。这既可降低人体抗凝活性,加速、加重DIC病理过程,也导致肝素治疗效果不佳及出血并发症增多。因此适时适量补充AT-Ⅲ是DIC治疗中的关键措施之一。AT-Ⅲ与肝素合用既可减少肝素用量,增加肝素疗效,又可减少肝素停用后的反弹性血栓形成倾向。每次用量1500~3000U,持续静脉滴注,2~3次/d,根据病情可连用5~7天。暂无AT-Ⅲ制剂时,可用[[全血]]或血浆每[[毫升]]分别含AT-Ⅲ1U或2U计算。
 
⑤[[阿司匹林]]:通过抑制[[前列腺素]]代谢而发挥抗血小板作用。主要用于慢性或亚急性DIC,每次50~250mg,2~3次/d,可连续使用5~10天或更长时间。
 
⑥[[噻氯匹定]](ticlopidine):[[抗血小板药]]物,通过稳定血小板膜抑制[[ADP]]诱聚的血小板聚集。临床已用于防治[[脑血栓形成]]。因血小板激活在DIC中发挥重要作用,该药可用于急性及慢性DIC治疗。用法:250mg,2次/d,共用5~7天。其[[副作用]]主要为出血倾向。
 
⑦其他中[[草药]]:国内文献报道[[川芎]]、[[三七]]、[[红花]]、[[桃仁]]、[[穿心莲]]等多种[[活血化瘀药]]物均有强度不等的抗凝或抗血小板作用,单独或联合应用于DIC的辅助性治疗,可获得较好疗效,其中川芎已有静脉注射制剂,每次20~30ml,1~2次/d,可连续使用1周以上。
=== 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补充===
 
(1)适应证:
 
①患者有较严重的血小板或凝血因子减少之确切证据。
 
②已清除病因及抗凝治疗,DIC未能得到良好控制。
 
③近有学者认为某些基础疾病易于迅速消除的DIC患者,如病理产科及外伤等,或不宜使用肝素等抗凝治疗之患者,可在积极处理原发病的前提下,通过补充血小板或凝血因子而使DIC得到有效控制。
 
(2)主要制剂:
 
①新鲜全血:可提供血小板及除组织因子以外的全部凝血因子。为了迅速纠正急性DIC的低血小板及凝血因子状态,在患者心功能允许的条件下,可一次输血800~1500ml,或按20~30ml/kg输入,以使血小板升至50×109/L以上,各种凝血因子升至50%以上。为了避免因输入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而再次诱发或加重DIC,可在输血的同时按每毫升血(其他[[血液制品]]亦然)加入肝素5~10U(我们称此为肝素化血液制品输注)。据笔者10余年的[[经验]],此种[[方法]]既可避免DIC复燃之忧,又无诱发出血并发症之危险。
 
②新鲜血浆:除红细胞外,其他均与新鲜全血相同,惟血小板、凝血因子等浓度约提高1倍。血浆可减少患者输入液体总量,避免[[心脏]]负荷过重,还可避免红细胞大量输入所致的血液[[黏度]]增高及因红细胞破碎,膜[[磷脂]]释放而出现的不利于DIC之因素。有学者发现。45min内输入新鲜血浆1000ml,可使患者因子Ⅷ:C活性由20%提高到100%,纤维蛋白原提高到1.0/L以上,血小板升至50×109/L以上。
 
③血小板悬液:在血小板计数低于20×109/L,疑有颅内出血或脏器出血广泛而严重的DIC患者,需紧急输入血小板悬液。[[习惯]]上将500ml正常全血中[[分离]]出的血小板称为1U。血小板输入剂量是以患者血小板计数升至50×109/L以上为宜。为达此目的。24h内输入血小板不得少于10U,或按每5kg[[体重]]输入1U,或按血小板10U/m2体表面积输入。
 
④纤维蛋白:原急性DIC有明显低纤维蛋白原症或出血极为严重者。可予纤维蛋白原输注,首次剂量2.0~4.0g静脉滴注。随后视病情可重复使用,以使血浆纤维蛋白纤维蛋白原升至1.0g/L以上为准,24h总量为8.0~12.0g。由于纤维蛋白原[[半衰期]]长达100h左右,在无明显纤溶亢进之患者。24h以后,一般不再需使用本制剂。
 
⑤因子Ⅷ及凝血酶原复合原复合物:在DIC治疗实践中,极少[[需要]]使用,但严重肝病并DIC患者,偶有使用适应证。
=== 纤溶抑制剂===
 
(1)适应证:按现代观点,此类药物在DIC不宜常规使用。其主要适应证有:①有明显纤溶亢进之临床及实[[验证]]据的DIC患者。②DIC晚期,继发性纤溶亢进已成为引起迟发性出血的主要原因。
 
(2)主要制剂:
 
①[[氨基己酸]]:2.0~10.0g/d,分次静脉缓慢注射或滴注。有休克者慎用。
 
②[[氨甲苯酸]]:0.2~1.0g/d,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③[[氨甲环酸]]:0.5~2.0g/d,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④[[抑肽酶]]:系广谱[[蛋白酶抑制剂]],兼有抑制纤溶酶及因子Ⅹ等激活的作用,呈纤溶、凝血[[双相]][[阻断]],在理论上最适合于DIC治疗,首剂5万U,随后以1万U/h持续静脉滴注,或总量10万~20万U/d,分次静脉滴注。
=== 溶血栓疗法===
 
(1)适应证:由于DIC中晚期多伴有继发性纤溶亢进,故溶栓疗法使用较少,仅用于以下情况。
 
①脏器功能不全表现突出,经前述治疗未能有效纠正。
 
②DIC[[末期]],凝血及纤溶过程均已终止,而脏器功能恢复缓慢或欠佳。
 
③有明显[[血栓栓塞]]的临床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主要药物:
 
①尿激酶(UK):常用剂量首剂4000U/kg,静脉注射,而后以400U/h持续滴注。由于本药物作用不具选择性,注入后可致全身性纤溶激活及纤维蛋白原降解,故目前已较少使用。近年国外已研制出一种单链尿激酶,其激活纤溶之作用有赖于纤维蛋白之存在,[[特异性]]较强,疗效较强,不良反应较少。
 
②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为近年研制之高效特异性纤溶酶原激活剂。在纤维蛋白存在的条件下,具有较强的激活纤溶酶原作用。常用剂量90万~150万U,于30~60min内静脉注射,或以5000U/(kg·h)持续静脉滴注。
 
③[[酰基]]化的纤溶酶原[[链激酶]]激活剂复合物(APSAC):是新型高效[[溶栓药]]物,它在体外无溶栓活性,进入血液后与纤维蛋白结合,发生脱酰基水解反应,使纤溶酶原活性中心暴露,激活血栓纤溶酶原,形成纤溶酶,促进纤维蛋白降解。与链激酶、尿激酶及重组t-PA比较,APSAC半衰期长,与纤维蛋白亲和力强,[[过敏反应]]少,是有效的溶栓药物。在DIC溶栓治疗中已有成功报道。用法:每次30mg,由莫菲管滴入,2~3次/d,连用3~5天。
=== 其他治疗===
 
(1)[[糖皮质激素]]:DIC患者不宜常规使用本药,但下列情况可考虑应用:①基础疾病需糖皮质激素治疗者,如各种[[变态反应]]性疾病所致之DIC。②感染-中毒性休克并发DIC采取[[强力]]抗感染措施者。③并发[[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
 
(2)[[山莨菪碱]]:本药可解除血管痉挛,有助于微循环改善及休克纠正,DIC早、[[中期]]可预应用。剂量每次10~20mg,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2~3次/d。
=== 疗效标准===
 
(1)[[痊愈]]:①基础疾病及诱因消除或控制。②DIC症状与体征消失。③实验室指标恢复正常。
 
(2)好转:上述3项指标中1项未达标准或2项未能完[[全达]]到标准者。
 
(3)无效:上述指标均不能达标或患者因DIC死亡。
 
总之,必须认识到,各期并不是截然划得清楚的,常是混同存在。需要根据临床表现、病程、实验室检查及动态观察来[[判断]]。难以判断者,可用右旋糖酐、双嘧达莫及[[鱼精蛋白]]等。在治疗DIC的同时,注意局部止血,纠正休克及水电失衡,补充循环血量,加强[[营养]]。及时预防处理各器官衰竭。
== 概述==
本病有血小板减少和出血表现,易与DIC混淆。TTP除血小板减少和出血外,通常还有微血管病性溶血、[[肾脏]]损害、[[神经系统]]症状及发热;多数无消耗性凝血,故凝血酶原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及[[因子Ⅷ]]:C一般正常;FPA、FPB、Bβ15~42[[多肽]]正常;3P试验阴性。
== 消耗性凝血病的治疗==
 
DIC的治疗原则是序贯性,及时性,个体性及动态性。主要治疗包括基础疾病处理及诱因清除,抗凝治疗,凝血因子补充,抗纤溶疗法,溶栓治疗及对症处理等。除[[对症治疗]]外,既往多主张其他治疗可酌情同时进行。但近年倾向按序贯方式治疗。即按上述顺序,各种治疗逐项进行,只在前一项治疗未获满[[意疗]]效时,再行下一项治疗。
=== 基础疾病治疗及诱因消除===
 
如[[控制]]感染、治疗肿瘤、处理产科疾病及外伤、纠正休克、缺氧、酸中毒等。
=== 抗凝疗法===
 
抗凝治疗迄今仍是终止DIC病理过程,减轻器官功能损伤,[[重建]]凝血抗凝[[平衡]]的重要措施。
==== (1)肝素治疗====
 
①[[适应]]证:目前[[比较]]一致的认识是:[[肝素]]仍是目前DIC抗凝治疗的最重要药物。下列情况的DIC患者,可考虑及早进行肝素治疗:A.不合血型的输血;B.羊水栓塞;C.急性白血病或其他肿瘤;D.感染性流产;E.暴发性紫癜;F.中暑;G.存在高凝状态之基础疾病,如[[子痫]]、[[肾病]]、肺心病及糖尿病等;H.亚急性或慢性DIC;I.急性DIC的早期;J.其他,如[[早产儿]]、腹水自体静脉[[输液]]及巨大海绵状血管瘤等。
 
感染性DIC,重症肝病DIC及[[新生儿]]DIC等,肝素使用尚存在争论。
 
②[[禁忌]]证:A.有手术或损伤创面未经良好[[止血]]者。B.近期有[[大咯血]]之结核病或有大量出血之[[活动]]性[[溃疡]]者。C.蛇毒所致之DIC。D.晚期患者有多种凝血因子缺乏及明显纤溶亢进等。
 
③剂量:既往强调“足量”,如普通肝素([[肝素钠]])在急性DIC可用药4.5万~9万U/d。近年来,随着对肝素作用认识的深入及制剂的改进,[[综合]]性治疗措施的应用等,已趋于小剂量用药。常规或大剂量使用将增加或加重出血并发症。
 
常规肝素用量:急性DIC,1.5万~4.5万U/d,一般用1.5万U/d左右,每6h用量不超过7500U。根据病情可连续使用3~5天。
 
小剂量低相对分子质量肝素[[[替地肝素]](tedelparin,fragmin)]与常规肝素相比,前者生物利用度较高、抗因子Ⅹa作用较强,抗凝血酶作用较弱,对[[AT]]-Ⅲ的依赖性较小,较少导致血小板减少,抗凝作用较缓而出血并发症较少,近来得到广泛应用。常用剂量为抗Ⅹa 75~150 U/(kg·d),连用5天。据日本学者观察,以抗Ⅹa 75 U/(kg·d)更为安全有效。
 
④用法:既往强调持续静脉滴注,认为可维持稳定而安全的血浆抗凝浓度。近年多主张每6小时1次,皮下注射。
 
低相对分子质量肝素目前主张每6小时1次,皮下注射,根据病情可连续用药3~5天。
==== (2)其他抗凝与抗血小板药物====
 
①[[丹参]]或[[复方丹参]]注射注射[[注射液]]:实验及临床研究表明,丹参具有一定的抗凝及抗血小板作用。在DIC治疗中,[[本药]]具有疗效肯定、安全、无须严密[[血液学]]监护、无明显[[不良反应]]等优点。它既可与肝素合用以减少后者之剂量,又可在慢性DIC、疑似病例及缺乏确诊及血液学[[监测]]实验条件下作为主要抗凝剂单独使用。剂量:复方丹参注射注射注射液20~4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0~200ml内快速静脉滴注,2~4次/d,可连用3~5天。
 
②[[右旋糖]]酐4酐40葡萄糖注射液:本药有抗血小板、补[[充血]]容量及疏通微循环作用,对DIC有一定辅助性治疗价值。常用剂量每次500ml,静脉滴注,每天不超过1000ml,可连用3~5天。
 
③[[双嘧达莫]]:通过抑制血小板内cAMP之代谢而抑制血小板聚集,有一定抗血栓作用。每次用量200~500mg,置100~200ml输液内静脉滴注,2~3次/d。滴注速度宜缓,以避免局部血管[[刺激]]。
 
④AT-Ⅲ:近年研究表明,AT-Ⅲ水平的消耗性降低约见于80%的急性DIC患者。这既可降低人体抗凝活性,加速、加重DIC病理过程,也导致肝素治疗效果不佳及出血并发症增多。因此适时适量补充AT-Ⅲ是DIC治疗中的关键措施之一。AT-Ⅲ与肝素合用既可减少肝素用量,增加肝素疗效,又可减少肝素停用后的反弹性血栓形成倾向。每次用量1500~3000U,持续静脉滴注,2~3次/d,根据病情可连用5~7天。暂无AT-Ⅲ制剂时,可用[[全血]]或血浆每[[毫升]]分别含AT-Ⅲ1U或2U计算。
 
⑤[[阿司匹林]]:通过抑制[[前列腺素]]代谢而发挥抗血小板作用。主要用于慢性或亚急性DIC,每次50~250mg,2~3次/d,可连续使用5~10天或更长时间。
 
⑥[[噻氯匹定]](ticlopidine):[[抗血小板药]]物,通过稳定血小板膜抑制[[ADP]]诱聚的血小板聚集。临床已用于防治[[脑血栓形成]]。因血小板激活在DIC中发挥重要作用,该药可用于急性及慢性DIC治疗。用法:250mg,2次/d,共用5~7天。其[[副作用]]主要为出血倾向。
 
⑦其他中[[草药]]:国内文献报道[[川芎]]、[[三七]]、[[红花]]、[[桃仁]]、[[穿心莲]]等多种[[活血化瘀药]]物均有强度不等的抗凝或抗血小板作用,单独或联合应用于DIC的辅助性治疗,可获得较好疗效,其中川芎已有静脉注射制剂,每次20~30ml,1~2次/d,可连续使用1周以上。
=== 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补充===
 
(1)适应证:
 
①患者有较严重的血小板或凝血因子减少之确切证据。
 
②已清除病因及抗凝治疗,DIC未能得到良好控制。
 
③近有学者认为某些基础疾病易于迅速消除的DIC患者,如病理产科及外伤等,或不宜使用肝素等抗凝治疗之患者,可在积极处理原发病的前提下,通过补充血小板或凝血因子而使DIC得到有效控制。
 
(2)主要制剂:
 
①新鲜全血:可提供血小板及除组织因子以外的全部凝血因子。为了迅速纠正急性DIC的低血小板及凝血因子状态,在患者心功能允许的条件下,可一次输血800~1500ml,或按20~30ml/kg输入,以使血小板升至50×109/L以上,各种凝血因子升至50%以上。为了避免因输入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而再次诱发或加重DIC,可在输血的同时按每毫升血(其他[[血液制品]]亦然)加入肝素5~10U(我们称此为肝素化血液制品输注)。据笔者10余年的[[经验]],此种[[方法]]既可避免DIC复燃之忧,又无诱发出血并发症之危险。
 
②新鲜血浆:除红细胞外,其他均与新鲜全血相同,惟血小板、凝血因子等浓度约提高1倍。血浆可减少患者输入液体总量,避免[[心脏]]负荷过重,还可避免红细胞大量输入所致的血液[[黏度]]增高及因红细胞破碎,膜[[磷脂]]释放而出现的不利于DIC之因素。有学者发现。45min内输入新鲜血浆1000ml,可使患者因子Ⅷ:C活性由20%提高到100%,纤维蛋白原提高到1.0/L以上,血小板升至50×109/L以上。
 
③血小板悬液:在血小板计数低于20×109/L,疑有颅内出血或脏器出血广泛而严重的DIC患者,需紧急输入血小板悬液。[[习惯]]上将500ml正常全血中[[分离]]出的血小板称为1U。血小板输入剂量是以患者血小板计数升至50×109/L以上为宜。为达此目的。24h内输入血小板不得少于10U,或按每5kg[[体重]]输入1U,或按血小板10U/m2体表面积输入。
 
④纤维蛋白:原急性DIC有明显低纤维蛋白原症或出血极为严重者。可予纤维蛋白原输注,首次剂量2.0~4.0g静脉滴注。随后视病情可重复使用,以使血浆纤维蛋白纤维蛋白原升至1.0g/L以上为准,24h总量为8.0~12.0g。由于纤维蛋白原[[半衰期]]长达100h左右,在无明显纤溶亢进之患者。24h以后,一般不再需使用本制剂。
 
⑤因子Ⅷ及凝血酶原复合原复合物:在DIC治疗实践中,极少[[需要]]使用,但严重肝病并DIC患者,偶有使用适应证。
=== 纤溶抑制剂===
 
(1)适应证:按现代观点,此类药物在DIC不宜常规使用。其主要适应证有:①有明显纤溶亢进之临床及实[[验证]]据的DIC患者。②DIC晚期,继发性纤溶亢进已成为引起迟发性出血的主要原因。
 
(2)主要制剂:
 
①[[氨基己酸]]:2.0~10.0g/d,分次静脉缓慢注射或滴注。有休克者慎用。
 
②[[氨甲苯酸]]:0.2~1.0g/d,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③[[氨甲环酸]]:0.5~2.0g/d,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④[[抑肽酶]]:系广谱[[蛋白酶抑制剂]],兼有抑制纤溶酶及因子Ⅹ等激活的作用,呈纤溶、凝血[[双相]][[阻断]],在理论上最适合于DIC治疗,首剂5万U,随后以1万U/h持续静脉滴注,或总量10万~20万U/d,分次静脉滴注。
=== 溶血栓疗法===
 
(1)适应证:由于DIC中晚期多伴有继发性纤溶亢进,故溶栓疗法使用较少,仅用于以下情况。
 
①脏器功能不全表现突出,经前述治疗未能有效纠正。
 
②DIC[[末期]],凝血及纤溶过程均已终止,而脏器功能恢复缓慢或欠佳。
 
③有明显[[血栓栓塞]]的临床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主要药物:
 
①尿激酶(UK):常用剂量首剂4000U/kg,静脉注射,而后以400U/h持续滴注。由于本药物作用不具选择性,注入后可致全身性纤溶激活及纤维蛋白原降解,故目前已较少使用。近年国外已研制出一种单链尿激酶,其激活纤溶之作用有赖于纤维蛋白之存在,[[特异性]]较强,疗效较强,不良反应较少。
 
②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为近年研制之高效特异性纤溶酶原激活剂。在纤维蛋白存在的条件下,具有较强的激活纤溶酶原作用。常用剂量90万~150万U,于30~60min内静脉注射,或以5000U/(kg·h)持续静脉滴注。
 
③[[酰基]]化的纤溶酶原[[链激酶]]激活剂复合物(APSAC):是新型高效[[溶栓药]]物,它在体外无溶栓活性,进入血液后与纤维蛋白结合,发生脱酰基水解反应,使纤溶酶原活性中心暴露,激活血栓纤溶酶原,形成纤溶酶,促进纤维蛋白降解。与链激酶、尿激酶及重组t-PA比较,APSAC半衰期长,与纤维蛋白亲和力强,[[过敏反应]]少,是有效的溶栓药物。在DIC溶栓治疗中已有成功报道。用法:每次30mg,由莫菲管滴入,2~3次/d,连用3~5天。
=== 其他治疗===
 
(1)[[糖皮质激素]]:DIC患者不宜常规使用本药,但下列情况可考虑应用:①基础疾病需糖皮质激素治疗者,如各种[[变态反应]]性疾病所致之DIC。②感染-中毒性休克并发DIC采取[[强力]]抗感染措施者。③并发[[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
 
(2)[[山莨菪碱]]:本药可解除血管痉挛,有助于微循环改善及休克纠正,DIC早、[[中期]]可预应用。剂量每次10~20mg,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2~3次/d。
=== 疗效标准===
 
(1)[[痊愈]]:①基础疾病及诱因消除或控制。②DIC症状与体征消失。③实验室指标恢复正常。
 
(2)好转:上述3项指标中1项未达标准或2项未能完[[全达]]到标准者。
 
(3)无效:上述指标均不能达标或患者因DIC死亡。
 
总之,必须认识到,各期并不是截然划得清楚的,常是混同存在。需要根据临床表现、病程、实验室检查及动态观察来[[判断]]。难以判断者,可用右旋糖酐、双嘧达莫及[[鱼精蛋白]]等。在治疗DIC的同时,注意局部止血,纠正休克及水电失衡,补充循环血量,加强[[营养]]。及时预防处理各器官衰竭。
== 预后==
纤维蛋白原、纤溶酶、[[一氧化碳]]、红细胞膜磷脂、5-羟色胺、纤溶酶原、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肽A、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凝血酶时间]]、优球蛋白溶解时间
== 百科帮你涨知识 == [http://www.{{zk120.com/ji/ 查找更多中医古籍] [http://www.zk120.com/an/ 查找更多名老中医的医案] [http://www.zk120.com/fang/ 查找更多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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