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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早期临床研究====
初始活性评估包括Ⅰ期[[人体]][[药代动力学]](PK)和[[耐受性]]研究后,国外数个新药均进行了激发研究。在激发研究中,对健康志愿者接种特定的流感病毒激发毒株,并在接种激发毒株前(预防研究)或后(治疗研究)给予研究用抗病毒药物。与自然发生的流感病毒相比,激发毒株为减毒病毒,它产生的[[症状]]要轻微一些。激发研究中的[[药效]]学([[PD]])终点包括临床呼吸症状、流出[[鼻涕]]的重量以及鼻[[清洗]]液中病毒清除的定量[[检测]]值。
==== 1.研究设计====
对于评价无并发症的轻度至中度流感治疗的研究,应该使用[[安慰剂]]对照设计,而不是非劣效性设计。因为相对于这些人群来说,接受安慰剂的风险很低,而且,已有治疗的疗效是有限(时间-症状改善相差1天)且可变的,并不能够很好地进行预测以充分支持非劣效性界值。并且,流感多变的临床过程也使得非对照的数据或历史对照难以解释或不足以支持研究用药物的疗效。
对于一些药物,可以考虑多种给药途径,而且,由于给药途径不同,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剂量、安全性和疗效问题。例如,口服形式可能适合无并发症的流感,[[静脉]]注射制剂可能更加适合不能够使用口服制剂的重病患者。对于[[吸入]]途径,根据非临床数据确定临床试验的剂量可能具有挑战性。另外,如果与季节性流感病毒比较,新毒株可在更大范围的[[器官]]内进行病毒复制,那么吸入用药可能不足以提供有效作用。应在已患有肺部疾病的患者中评价经吸入途径释放的药物的安全性,并进行适当的安全措施和监查,因为肺部疾病个体患者发生流感并发症和吸入性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可能最高。
==== 6.疗效终点====
终点可以包括合并的客观测定结果、卫生[[保健]]专业人员的评价和患者报告的症状。对于所有类型的流感研究,疗效终点没有明确[[标准化]]。大多数临床试验均需要[[设定]]多个次要终点以显示其作用与主要终点的一致性。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在方案中说明主要和次要终点的选择原理。
一般而言,预计流感药物的非临床毒性研究将与其他[[抗微生物药]]物的研究相似。一个常常被问到的关于流感药物的问题是是否需要动物[[毒理学]]数据以支持长期给药。尽管流感治疗通常是短期的,而预防性治疗常常不会超过几周,但是在确定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性质和持续时间时,应当考虑在一系列的流感季节中治疗或预防可能有的多个过程。例如,如果某种药物的适应症是治疗流感,那么,通常不需要在[[啮齿]]类动物中进行长期的致癌性研究。另一方面,如果药物适用于预防流感,就应当在审批前进行大鼠和小鼠致癌性研究,因为对于慢性或复发性疾病的治疗以[[周期]]性方式频繁使用药物应当得到此类研究的支持。ICH企业指导原则SIA《药物制剂啮齿类动物长期致癌性研究的要求》提供了关于哪些情况下应当进行致癌性研究的详细信息。
==== 2.PK和PD====
对于流感药物,已考虑了几种给药途径:口服、注射用药、吸入给药和[[鼻腔]]送入。对于口服和注射给药途径,推测药物[[血浆]]浓度与作用部位的浓度有关,尽管不能够假定临床作用。但是,对于吸入和鼻内给药,在典型流感的预防或治疗中,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上皮的药物浓度可能与抗病毒作用更加紧密相关。需关注的是,人禽流感或新型流感毒株很可能在[[呼吸系统]]之外复制,此时应考虑抗病毒药物需达到全身暴露。
需要说明的是,特殊公共卫生情况的紧急使用(包括未获批的药物的紧急使用,或已批准药物未批准用途的紧急使用,以及依据国外数据支持相应药物在国内的紧急使用)并不意味着药物获得常规批准。因为特殊公共卫生情况下会导致药物紧急使用的利益-风险评估不同于常规批准。但申请人可在紧急公共卫生情况的使用过程中及时、规范地收集数据,进而支持药物获得常规批准,或获准增加大流行性流感或人禽流感(与季节性流感相比)或特殊亚型流感等适应症。